押“花会”,是旧社会一种大规模赌博活动。所谓“花会”,是以人名配以花签,一签一名。据说在清道光年间,浙江黄岩、仙居、永嘉一带先予开始,后逐渐向外地扩传,到民国时已漫及平阳各地山村,十分流行。至于花会为何人所创,众说纷纭,不一是处。
笔者倾听一位老人讲述,以前在平阳北港乡下农村,每遇年头岁末、大小节日、街衢集市间到处是以押花会方式聚赌,赌风极盛。
花会是按花会名册所列的花名进行押宝。花会册子印有人像和人名,分别为:张万金、林银玉、林太平、陈吉品、刘井利、宋正顺、双合同、苏青元、徐元贵、马上招、吴占魁、黄志高、李汉云、李日宝、李明珠、郑天龙、郑必得、陈攀桂、陈逢春、陈仁生、陈安士、陈日山、张三槐、张元吉、张火官、张九官、张合海、田伏桑、方茂林、罗只得、赵天申、朱光明、翁友利、周清云、王坤山、龙江祠,共三十六名。这些人物个个有姓有名,有男女老少、有帝王将相、有士农工商、有尼姑和尚、有强盗乞丐等等,一应俱全。
花会赌博以赌首(也称花会头或庄家)三五人或十多人组成的小集团股份,其中二三个赌首拿大份,其它股份均分。其赌博方法是,庄家预先将三十六名人物中取其中一名号签置于一个铜制或竹制的花会筒中(其筒约一尺左右),再用黑布严密裹扎,以防泄秘。庄家每天定时开筒一次,让赌客当场押注投买。押注者须表明要押某个花会签名,然后写在纸上,连同注金密封后交专人放入密封柜,参赌人也可同时投买二名、三名、或更多。有些远路的赌客,因为赶不到现场无法下注押宝,于是庄家在开签之前,会派人到处收宝金和登记所押之花名。
开筒之前,不管是庄家还是押宝者都会燃放爆竹,以图吉利。庄家当众打开密封的彩筒,现出花名签,参赌人对彩,押中的可获三十二倍彩金,如未押中,赌注则被庄家统吃。花会赌博看似表面公正,却易作弊,其实庄家早已暗暗派人混在赌客中观察,若所出之签已被重金押中,庄家可暗设机关,在彩筒里调换花会签名到押注最少的某一花名。
花会之赌各地方法基本相同,参与者男女老少皆有,是一种极具迷信色彩的传统赌博。有人说,押花会是靠智慧和胆量,但这只是一少部分人如此,绝大多数寄望于神仙鬼怪的“指点”。他们在花会未开之时,为了能赢到钱,到处烧香许愿,有的还于三更半夜闯入那平时认为最可怕的鬼蜮场所去叩求神灵指点。除了祈梦、抽签,卜卦外,甚至还用称尿壶、称牌桌、称神主等的重量来推算明日花会将会开什么会签。有的还以小孩的梦语作依据,大押其宝。但所求的花会签名基本不准,几乎都落得倾家荡产。
赌徒们白天赌,夜里也赌。由于赌花会的方式方法简单,诱人的魅力又很强,所以赌众特别多。不论男女老少,知识高低,都会被卷入,给当时社会带来极其深重的灾难。有些人本来省吃俭用,也不乱花钱,可一赌上花会好像被鬼所迷,最后钱输得精光,卖儿典妻,身败名裂,终至发疯;有的铤而走险,沦为小偷、盗匪的,也时有所闻。至于花会头的组织者、庄家们,他们虽然赢了钱,但不义之财,易进易出,也没有见过谁给自已子孙后代留下多少财产。
至20世纪60年代之后,三十六名的花会不再在民间流行,赌徒们变换方式,取其中十二位人名进行赌博,俗你“小花会”,北港人又称“花会仔〞,这个时人皆知,笔者就不作介绍了。劝世间赌者,不管是何种方式赌博,都不会轻易赢钱,请远离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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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