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推介 | 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化转型及其影响

学术   2024-07-20 20:02   湖南  

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化转型及其影响


原文出处:

王欧:《家庭化与新生代农民工生活方式转型》,《社会学研究》2022年第1期。


推介人:

王欧,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唐衎,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引言:新生代农民工

城乡中国转型问题

在经历了数十年的“离土出村”务工之后,农民工与农业、农地和农村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民工参与农业的时间越来越少,依附于农地的程度越来越低,在乡村生活的时间也持续缩减。随着21世纪以来农民工的代际更替,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力,表现出愈加强烈的离农倾向。在此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与城乡结构的关系及其城乡处境,成为理解中国的城镇化道路和城乡中国转型的关键问题。

目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大量研究,突出了该群体强烈的城市化取向和“离土出村不返乡”的离农趋势。研究者通常采用代际比较的视角,提出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务农经历更少、进城务工的时间更早、在城市务工的时间更长,同时还发展出更快速的工作流动模式、更强烈的都市消费倾向、更坚定的城市社会认同,甚至开始具备一定程度的权利增长意识和利益诉求表达。一些研究据此认为,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断开了与乡土社会的关系,虽然该群体融入城市的过程仍然存在一些障碍,但数千年的乡土中国正在向城市中国转变。还有研究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将新生代农民工引起的城乡结构变化和由乡土中国向城市中国转型表现出来的过渡特征,概括为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城乡中国”阶段。

然而,现有研究普遍忽视了家庭化(即结婚成家和生养子女)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影响,未能关注由此造成的新生代农民工城乡处境的变化,因而可能也曲解了当前中国城乡结构转型的内涵和特征。事实上,在现有研究普遍采取的代际比较视角之上引入家庭发展周期视角,我们可以更深入地观察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化转型过程、挖掘推动家庭化转型的结构因素和动力机制,以及考察家庭化对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城乡处境的深刻影响,并重新思考家庭底蕴和城乡中国转型的关系问题。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化转型:城市排斥、家庭底蕴与家庭拆分

基于历时数年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城乡多点追踪调查,笔者发现新生代青年单身工人表现出强烈的个体化生活趋势,但经历了家庭化转型之后,新生代农民工转向了以家为中心的生活方式,其家庭形态被拆分在城乡之间。

无论是对于目前尚处于单身阶段的新生代青年工人的考察,还是回溯家庭化之后的新生代农民工曾经的单身时期,以及无论是对于男工还是对于女工的研究,笔者都发现新生代青年单身农民工表现出强烈的个体化生活趋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直接从学校进入城市打工,在打工城市赚取独立的经济收入并发展出都市取向的消费娱乐方式和人际关系网络。更加重要的是,他们接受了现代婚恋价值并实际展开了个体化的亲密关系实践。在具体的亲密关系实践中,他们强调浪漫关系的表达、开展婚前的同居行为、追求本真性的爱情。为此,他们将挣取的工资用于租房、聚餐、购物、游玩,在此过程中扩展了城市化的人际网络和都市化的生活方式。

然而,在经历了结婚成家和生养子女的家庭化转型之后,新生代农民工很快转向了以家为中心的生活方式。他们改变了较为随意的金钱观念和不稳定的工作流动行为,开始竭力为养家和家庭发展劳作和积累财富。他们也改变了都市化的消费和娱乐行为,为了家庭而节俭消费、节制娱乐并且忍受孤单。他们还重构了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多数不再与青年打工时期的朋友联系,转而重新嵌入以家为中心向外扩散的亲属和同乡关系网络之中。青年工人们用“生活由丰富到单调”来形容家庭化转型带来的前述生活方式转型。

家庭化转型的发生及其对生活方式的重构,根源于打工城市的排斥、乡土社会提供的家庭再生产资源和家庭底蕴的塑造所形成的共同影响。打工城市的经济体系需要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力进行积累资本,工业区及其周边的生活区也提供了各式消费空间,激发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行为。然而,当家庭化转型带来结婚成家特别是生养子女的生活空间和公共服务需求之后,打工城市开始从工作、居住、医疗、教育等多个层面排斥农民工。在此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只能向乡土社会寻找家庭再生产资源,来完成家庭化转型所需的住房、子女照顾和教育、辅助劳动力的经济机会等家庭延续和发展任务。更重要的是,一旦他们开始向乡土社会寻找家庭再生产资源,乡土社会之中蕴含的家庭底蕴便开始发生影响,推动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化转型和生活方式转变。事实上,家庭底蕴对家庭延续和发展的强调促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家庭化转型之后,为了养家、建房、子女教育等而艰辛劳作和节俭消费;家庭底蕴对父权式性别劳动分工的规范,则促使新生代农民工以女性留守顾家、男性外出挣钱养家的方式,塑造了性别化的家庭化转型路径;家庭底蕴对代际关系、亲属关系等的安排,则让新生代农民工重建与父母家庭的密切互动和与亲属同乡关系的互惠往来。

打工城市对新生代农民工家庭再生产的排斥、乡土社会对此的承接以及家庭底蕴持续的深刻影响,推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化转型的实现,也带来了该群体转向以家为中心的生活方式。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形态也被拆分在城乡之间:家庭主要劳动力继续外出务工养家,部分家庭成员留守乡村完成家庭再生产任务,家庭成员必须忍受亲子、夫妻等长期分离,家庭形态重新趋于离散。



三、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的家庭化困境:乡土排斥、个体生活与家庭残缺

与上述成功实现了家庭化转型的新生代农民工相比,笔者发现数量不少的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难以实现家庭化转型,因而也难以实现生活方式的转变,最终陷入家庭高度离散的流动家庭形态。

由于性别比失衡、劳动力流动等原因,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文中对此的界定是32岁及以上的新生代男性未婚农民工)长期难以结婚成家,也无法进行婚外生育,从而陷入家庭化困境之中。家庭化困境带来了乡土社会对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的排斥以及生活方式的变化。陷入家庭化困境的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通常进入乡土社会评价体系的底层,没有家庭再生产任务需要与乡土社会发生联系,因而无法受到蕴藏在乡土社会之中的家庭底蕴的影响。与已实现家庭化转型的新生代农民工重新扎根乡土相比,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受到了乡土社会的强烈排斥:他们被乡土社会负面评价、被父母一再催婚、被逐渐排除在各类以家庭和姻亲关系为核心的乡土关系网络之外。

在乡土社会的排斥之下,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长期寄居在打工城市底层,难以受到家庭底蕴的影响,逐渐发展出以个人为中心的消费主义生活方式。他们强化了愈加随意的金钱观念,加快了工作流动的频率,发展出更加自我的消费和娱乐方式,同时从家庭和乡土社会网络中脱离。他们普遍缺乏忍受艰辛劳作的劳动伦理,追求各类刺激性但低端的消费娱乐活动,长期寄身于打工城市的底层空间并持续不断地进行工作和地理流动,因而脱离了与乡土社会的联系,甚至淡化或恶化了与留守父母的关系。事实上,研究者很难在乡土社会找到该群体的踪迹,他们通常仅在过年时短暂返乡,有的甚至数年或十余年从不返乡。

家庭化困境和由此促成的以个人为中心的消费主义生活方式,带来了一种残缺的农民工家庭形态: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长期难以结婚成家,无法生养子女,难以进入家庭绵续和发展轨道,长期漂泊在打工城市底层,逐渐脱离了与留守父母的联系,家庭形态高度离散。



四、重新思考城乡中国转型:家庭底蕴、家庭化转型与城乡中国问题

本文的研究表明,在农民工代际比较的视角之上,从家庭发展周期的视角出发,可以看到在打工城市的排斥和乡土社会仍然提供家庭再生产资源的背景下,家庭底蕴推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化转型,促使其转向了以家为中心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将农民工家庭拆分在城乡之间。与此同时,数量庞大的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由于难以实现家庭化转型,无法受到家庭底蕴的深刻影响,因而逐渐脱离乡土社会并发展出以自我为中心的消费主义生活方式,其家庭形态也被高度离散。由此可见,家庭底蕴并不会先验地对新生代农民工产生影响,而是要在既定的城乡结构条件下通过推动家庭化转型过程,进而塑造其生活方式和家庭形态。

本文的研究也表明,在小农家庭的“内卷化”经济逻辑的基础上,家庭延续和发展、家庭内的父权式性别劳动分工、家庭代际间的一体关系和亲属之间的互惠关系等家庭底蕴,从更深的层面塑造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化转型过程、生活方式的表现形式和离散多样的家庭形态。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对于陷入家庭化转型困境之中的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内卷化”的家庭经济逻辑和世代绵续的家庭底蕴均失去了作用渠道和影响效力,由此也促使我们进一步反思家庭底蕴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具体的机制过程。

本文的研究还表明,仅从农民工的代际比较视角出发,仅仅看到新生代农民工愈加突出的离农趋势,不足以呈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城乡处境,实际上也曲解了我国的城镇化模式和城乡中国的转型特征。事实上,新生代青年单身工人的确表现出“离乡入城”的个体化生活方式,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还转向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消费主义生活方式。然而,引入家庭发展周期视角之后,我们看到,新生代农民工通过家庭化转型,重新扎根于乡土社会,重新受到以家庭底蕴为核心的乡土文明的刻蚀,他们也转向了以家为中心的生活方式,家庭形态也被重新拆分在城乡之间,家庭成员之间重现高度离散的状态。因此,对于经历了家庭化转型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他们又一次卡在了城乡之间,并以其独特的生活方式和家庭形态塑造了新型的城乡结构。显然,这让我们看到,农民工群体的代际更替并不必然带来“离土出村不返乡”的单向城镇化路径,中国从乡土中国向城市中国的转型也愈加复杂多元。由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化转型和家庭化转型困境塑造的农民工与城乡结构的关系以及城乡中国特征,仍有待后续研究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


轮值主编:王欧(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审核:罗艳(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编辑:廖怡芸(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公众号

微信号|marriage-family

投稿邮箱|marriage_famil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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