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欧,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劳工社会学、家庭社会学、发展社会学等研究,近期重点关注城乡产业发展中的劳工问题、农民工家庭变迁、流动人口城镇化等议题。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项目资助,多篇论文在《社会学研究》《妇女研究论丛》等期刊发表。研究成果获得清华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19)、第七届余天休社会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21)、第四届费孝通优秀论文(2021)、第十三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22)、2022年度《社会学研究》“十大好文章”等,个人入选2022年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之“楚天学子”项目。
唐衎,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兴趣:家庭社会学、发展社会学。
任叙昂,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兴趣:身体社会学、性别社会学。
本期推文主题:城乡间的农民工家庭
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并占据商品供应链的“世界工厂”位置,从事一线劳作的农民工群体也成为学界持续关注的焦点。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切入对农民工问题的关切,在主导性的将农民工带回生产中心、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等“过密化”议题之外,农民工独特的家庭形态也逐渐引起了关注。通常认为,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农民工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家庭形态——拆分型家庭。这种家庭形态不仅造成了持续数十年的农村“38 61 99”(即妇女、儿童和老人)留守问题,还导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远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城镇化问题,甚至影响了城市经济部门的用工成本、工人管理和工人流动等一系列生产性问题。由此,农民工家庭议题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获得了人口社会学、劳工社会学、特别是家庭社会学等社会学分支学科研究者的关注。
然而,在关于农民工家庭的众多研究中,有三个重要问题仍需推进。一是家庭底蕴问题。在最深的层面,影响农民工家庭的延续和变迁、维系和离散、结构和功能等问题的“底蕴力量”是什么?在笔者看来,学界要么忽略此问题,要么误解了此问题。笔者以为,明清以来积淀形成的“小农家庭”传统虽被战争、政治运动、经济发展等社会变动冲击,却保留和蕴含着最深层次的“家本位”的“社会底蕴”,其家计逻辑、行动伦理、父权结构等意涵,应成为我们思考农民工家庭议题的最重要的切入点。
二是家庭发展周期问题。当前大量关于农民工家庭的研究看到的多是农民工家庭的一个截面,剖析的是该截面中的关系结构。但农民工家庭是在发展周期之中的。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例,他们会经历家庭化之前的“自由时期”以及家庭化之后的幼孩抚育时期、子女教育的关键期、子女结婚成家时期、父母逐渐变老需要照顾等时期。不同家庭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家庭任务,形成不同的家庭分工,建构不同的家庭关系,进而构成不同的农民工家庭形态。因此,截面研究看到的是静态的、极其多样化的农民工家庭形态,家庭发展周期视角却可以帮助我们串联不同的家庭形态,看到农民工家庭秩序。
三是城乡结构变动问题。长期以来,学界将城乡二元结构作为分析农民工家庭的“不变”结构。但新世纪以来的土地城镇化极大地改变了城乡结构:大城市的“正规化”改变了农民工家庭的生存空间,老家县城城区面积的一再扩大和住房供给的急剧增加带动了农民工家庭“进城”,而乡村产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公共资源的上移也对农民工家庭造成深刻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将城乡结构看成一个“变量”,必须深入到具体的城乡空间之中,去探讨城乡结构变动对农民工家庭的影响。
基于对以上三个问题的考量,结合笔者的文献阅读和积累,选定以下5篇研究论文,力图藉此呈现学界对“城乡间的农民工家庭”的思考进展。
第一篇推文为:《“半工半耕”的小农家庭与非正规经济》,选自《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践与理论》第5章,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作者:黄宗智。该文从小农家庭独特的经济行为逻辑的角度,考察了近代以来城乡结构调整中逐渐形成的“半工半耕”的小农/农民工家庭形态,探讨了该家庭形态与日益庞大的城市非正规经济的关系。该文为我们理解小农家庭向农民工家庭的延续和变动,理解农民工家庭最底层的“家庭底蕴”,提供了一个历史视野和经济视角。
第二篇推文为:《家庭化与新生代农民工生活方式转型》,《社会学研究》2022年第1期,作者:王欧。该文采用城乡多点追踪调查法,提出在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家庭化(即结婚成家和生养子女)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向以家为中心的传统主义生活方式转变,农民工家庭被重新拆分在城乡之间;而面临家庭化困境的新生代大龄单身男工无法实现生活方式的转变,逐渐脱离了与乡土家本位文化的联系。该文为我们从家庭发展周期的角度理解城乡二元结构下“家庭底蕴”的影响及其效力,提供了经验案例和具体运作机制的考察。
第三篇推文为:《撑开在城乡之间的家:基础设施、时空经验与县域城乡关系再认识》,《社会学研究》2021年第6期,作者:白美妃。该文考察了近年来县域城镇化对农民/农民工家庭的影响,提出在县城存在大量就业机会的条件下,县域内基础设施的提升、时空经验的压缩等城镇化力量将农民家庭的“终身筹划”向县域空间拓展,农民工家庭随之撑开在城乡之间,形成了城乡间缝合的家庭形态和城乡关系形态。该文为我们理解有经济基础的县域城镇化如何塑造农民工家庭形态,提供了洞见。
第四篇推文为:“Real‐estate Boom, Commodification and Crises of Social Reproductive Institutions.” Development and Change, 2023, 54 (3),作者:Tiantian Liu。该文也考察了近年来县域城镇化对农民/农民工家庭的影响,提出在中西部县城更普遍的缺乏就业机会的条件下,县域内住房、教育、婚姻等家庭再生产制度被商品化,极大地增加了农民工家庭的负担,甚至造成农民工家庭(某些再生产环节如养老)的再生产危机。该文提示我们,在缺乏经济基础的广大中西部县域,土地城镇化实际上增加了农民工家庭内部的张力。内地县域土地城镇化如何塑造农民工家庭,仍是亟需探讨的重要问题。
第五篇推文为:《空间秩序转变与“家”的扎根与脱根——一项流动摊贩进城案例的社会学研究》,《社会学研究》2023年第5期,作者:陈颀、敖雅萱。该文考察了近年来大城市的正规化运动对流动摊贩农民工家庭的影响,提出草根空间秩序的包容性有利于农民工家庭在打工城市完成家庭再生产,但空间秩序的正规化则封闭了农民工家庭的生计和再生产空间,造成农民工家庭再次脱根于打工城市的不利影响。该文更明确地将研究视角指向城乡空间结构的变化,提示我们应进入农民工栖身的城市空间内部和把握城市空间的纹理,才能更深入地理解大城市空间结构转型如何重塑农民工家庭。
轮值主编:王欧(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审核:罗艳(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编辑:廖怡芸(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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