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的孩子们
作者:李汪洋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在数字时代,数字技术无处不在,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塑造着我们的日常生活。这对于儿童来说也不例外,甚至更是如此。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迭代及普及,儿童数字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根据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2022年我国未成年人(不包括6岁以下群体和非学生样本)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7.2%,拥有属于自己的上网设备的比例则是87.0%。而另一项2018-2019年广东省学前儿童调查数据显示,超过99%的3-6岁学前儿童家庭至少拥有1个数字设备(李汪洋、柳皑然,2022)。
首先,可供儿童使用的数字设备越来越多。除了电视、台式电脑等传统设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日渐成为儿童欢迎的玩具。婴幼儿甚至在学会说话或走路之前就玩起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及其他众多专门为其设计的早教机和智能玩具。下图显示的是广东省3-6岁学前儿童在家庭中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数字设备(李汪洋、柳皑然,2022)。
图1.广东省学前儿童家庭数字设备拥有率
其次,儿童花在数字设备上的时间越来越长。针对美国0-8岁儿童的多期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仅有3%的儿童拥有属于一部自己的移动设备,而2020年这一比例已高达48%;在线视频是儿童最主要的屏幕活动,从2017年的19分钟/天增加到2020年的39分钟/天(Rideout & Robb 2020)。2019新冠肺炎疫情被认为加速了电子设备在儿童中的普及,教育不得不从线下搬到线上,使久坐屏幕时间明显增加(Guan et al.,2020)。
再次,儿童开始接触数字设备的年龄越来越小。尽管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南建议1岁以下婴儿不应看电子屏幕,2-4岁幼儿每天静坐看电子屏幕的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但美国、加拿大等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研究都发现婴幼儿的屏幕暴露过度是一个普遍现象(Chaput et al.,2017;Trinh et al.,2020)。我国同样如此。例如,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中国儿童中心主持的一项贫困地区儿童调查发现,58.9%的0-3岁儿童、65.7%的3-6岁儿童每天花在屏幕上的时间超过1小时。
但与此同时,数字不平等(digital inequality)依然存在。这不仅表现在不同儿童因社会经济水平而异,在接入和拥有数字设备上存在差距,还表现在儿童数字技能和应用上的社会经济差距。也就是说,我们既要关注用不用,还要讨论怎么用。
尤其是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数字技能和应用上的社会经济差距变得更加突出。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可及性已得到极大提升,数字不平等不只是存在于数字技术的接入方面,更延伸到数字技术的技能与应用领域。另一方面,新近流行起来的数字设备与传统设备不同,加入了交互动能,内容更为丰富,其发展之快、覆盖之广超乎想象。我们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家庭收入水平越高,3-6岁城市儿童不仅在数字设备上花费的总时间越少,而且更多地从事教育类活动(Liu,Li & Li,2024)。
数字技术在儿童中日趋普及,也因此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童年。实际上,数字技术对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弊?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从上世纪40年代起,研究者就开始关注电视对孩子成长的影响,近年来逐渐将目光转向探索电脑和互联网的影响。
为什么数字技术能够影响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有三种常被提及的解释机制:首先,根据社会学习理论,一旦电子媒体能够成为新的信息源或激发学习动力的手段,就有助于孩子的认知发展。其次,涵化理论(cultivation theory)强调电子媒体的内容可能影响孩子关于世界的看法,并最终改变他们的行为。也就是说,当孩子上网主要是娱乐或消遣,电脑和互联网就没有积极的作用,甚至产生负面的影响,而上网学习活动对认知功能具有正面的效应。第三种解释涉及时间分配,根据替代理论(replacement theory),孩子的时间是有限的,花在数字设备上的时间越多,就越有可能挤占了其他有益的社会或教育活动,由此带来一系列负面的后果。
这个问题虽然一直以来备受关注,但并未得出一致结论。例如,直至20世纪90年代,大部分研究都认为5岁以下电子屏幕时间的增加与儿童期、青春期甚至成人期的认知、社会心理与身体健康之间存在显著的不利关联;但新近的证据表明,屏幕暴露对儿童的身体机能、认知、情感和社交发展亦有正面影响,或二者之间并无显著的关联(Poitras et al.,2017)。
为什么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观点?这有必要从数字技术的使用时长和活动类型两个维度来讨论数字技术与儿童发展的关系。在数字技术的使用时长上,过度使用早已被发现不利于孩子的发展(Attewell et al.,2003)。这不仅限制了孩子进行体育运动等有益的活动(Fomby et al.,2021),还更有可能因久坐行为而导致BMI指数过高(Anderson, Economos & Must 2008)。不仅如此,它还会影响孩子的睡眠时间和质量(Buxton et al. 2015)。特别是儿童早期过度使用数字技术将带来后续的一系列发展后果,包括社会情感能力发展滞后、认知发育迟缓、行为问题、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ADHD)、视力障碍等(Anderson et al. 2008;Susilowati et al. 2021;Zhao et al. 2022)。
在数字技术应用的活动类型上,一般可分为两类:教育类活动、非教育类活动,其中前者主要指利用数字设备进行信息搜索、教育培训等“资本提升型”(capital-enhancing)活动,后者则是休闲娱乐活动。非教育类或休闲娱乐活动通常被认为和一个人的人力资本积累关系不大,不仅更可能带来孩子的学业不良和行为问题(Hofferth 2010),还使得孩子更有可能接触到一些不良的活动或内容,乃至带来数字风险,例如泄露隐私、网络霸凌(Hill et al. 2016;Schneider et al. 2012)。相反,教育类活动虽然有局限性,但往往与更高水平的认知与非认知能力紧密关联(李汪洋、柳皑然,2022)。
更进一步地,不同社会经济背景的儿童在数字技术应用上的不同很可能拉大了发展上的差距。换句话说,那些家庭富裕的孩子更有可能也更有能力接触并利用新的数字技术,并从中获得更多优势。例如,这些孩子更加充分地利用互联网进行学习,得以助力学业表现(许琪,2023)。而且,这些差距很可能在婴幼儿阶段就已经出现了,并作用在其各项发展指征上,譬如健康、认知能力、非认知能力、心理和行为特征。发展维度上的优势或劣势也将伴随年龄不断积累,且不同维度很可能交互作用,最终共同影响成年后的社会成就。
简言之,我们认识到:在数字技术的浪潮下,数字技术正在深刻地塑造着童年生活;但数字技术与儿童发展的关系又难以一概而论。孩子有可能因为每天拥有高质量的数字技术应用而变得更好,同样也可能因为不良的应用而变得更糟;年龄越小的孩子越是如此。更甚之,儿童在数字技术方面的差距一方面反映出他们本身的不利境地,另一方面还可能进一步拉大彼此之间的发展差距。因此,在数字时代,简单地禁止某些数字设备或限制屏幕时间是不够的。数字技术如果得到恰当运用,就可能有效地促进儿童的成长,也更有可能跨越年龄、性别、阶层和地域的区隔,特别是保障那些来自农村、贫困家庭的儿童充分地享受数字红利。
轮值主编:靳永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
审核:罗艳(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编辑:廖怡芸(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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