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
白美妃:《撑开在城乡之间的家——基础设施、时空经验与县域城乡关系再认识》,《社会学研究》,2021年第6期。
推介人:
王欧,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唐衎,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
近十余年来,全国范围内以县城为代表的中小城市经历了一轮快速且规模宏大的“土地城镇化”历程。在此过程中,县域房地产业迅速发展,城镇面积大幅扩张,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等公共服务供给向上集中,县域人口也大规模向城镇聚集(参见周飞舟等,2018;焦长权,2022)。
随着县域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和农民工家庭或主动或被动地将县城作为家庭再生产的新地点,其家庭生产生活方式和家庭形态也可能随之发生多样的变化。一些研究看到,在县域城镇化的影响下,被滞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家庭再生产事项发生上移,其家庭被进一步拆分(例如王欧,2024)。另一些研究则看到,部分农民工家庭一方面进入县城购房和就业,另一方面也保留家庭在农村的根基,通过家庭在县域内的“城乡两栖”(即“工农兼业”、“城乡两居”)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了在城乡之间“缝合”的家庭形态。
本次推介的《撑开在城乡之间的家》(白美妃,2021)一文以鲁东地区山县为例,深入剖析了在具备产业基础的县域城镇化发展的推动下,进城农民家庭所形成的结构形态和由此塑造的城乡关系形式。作者以家庭为分析单位,引入时空经验视角,提出在县城存在大量就业机会的条件下,县域内基础设施的提升、时空经验的压缩等城镇化力量,将农民家庭源自乡土的“终身筹划”“拓扑”到县域空间,农民家庭随之撑开在城乡之间,形成了城乡间“缝合”的家庭形态和一体化的城乡关系形式。
该文提出,县域城镇化以一系列制度和时空条件为基础,为进城农民家庭形态的变迁和城乡关系的变动提供了可能性。首先,县域城镇向农民工开放了部分权利和公共品,同时保留了与农村户籍相关的权利,成为形塑农民工家庭形态的制度前提。其次,县域空间内交通、通讯技术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变革,极大地降低了农民工往返于农村与县城的难度,为农民工家庭迁居县城提供了时空条件。
该文受“时间地理学”(time geography)理论的启发,引入时空经验视角,分析了县域内道路网络、交通机动化、通信技术普及等因素对农民工家庭形态的作用机制。该文提出,县域内道路条件的改善与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普及,大幅降低了往返于城乡所耗费的时间与资金成本。这一交通革命带来了城乡间的“时空压缩”,引起了农民工城乡体验的变化。与此同时,通讯技术迭代更新和相关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让分居城乡两地的家庭成员,可以通过电话、智能手机等设备进行便捷地信息传递和情感交流,从而以虚拟空间中的“共同在场”的方式,为家庭在城乡间共同生活提供补充。
因此,由交通革命带来的“时空压缩”机制和由通讯革命带来的虚拟空间中的“共同在场”机制,共同塑造了人们关于县城-村庄的一体化时空经验,农民工家庭藉此感知到日常所能支配的时空范围大幅扩展,意识到其家庭安排的边界也能拓展到更广阔的县域空间之中。
在上述时空条件和机制的塑造下,进城农民依据乡土社会中的家庭底蕴,将家庭安排“拓扑”到县域空间之中,从而形成在城乡之间“撑开”的家的形态:农民工一家三代人分居县城与村庄两地,经常在城乡两个居所间“穿梭往返”,形成特定的代际协作和分工模式,并根据家庭发展的周期目标,策略性地组织城乡间的家庭日常生活。
该文将农民工家庭在县域空间内的重新布局过程,放置在历史比较和家庭发展周期之中,重点分析了家庭在其成员生命历程的重要时间节点(例如子辈开始工作、结婚、生育和父辈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等)上做出的安排,通过挖掘城乡结构和家庭底蕴的相互作用,初步呈现了农民工家庭在城乡之间“撑开”状态的形成逻辑。
基于该县前后二十年在村和进城两代家庭安排的历史对照,该文发现,农民工家庭父辈为子辈置办婚房、子辈婚后与父辈分家、分家后代际间多层面的互助合作等代际关系模式,仍然具有强大的延续性。伴随县域城镇化带来的进城购买婚房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当代农民工家庭为了让子辈顺利结婚成家,而在县城或地级市购房。背后支撑这一购房行为和子代进城后家庭生计可持续性来源的,是村庄和县城两地的就业机会与资源。由此,父辈与子代分居城乡两地,形成了“工农兼业”的家庭代际分工与协作模式。
因此,在基础设施变革、时空经验变化等城镇化力量的影响下,农民工家庭根据从前在村庄中习得的代际角色分工模式和充分内化的家庭底蕴,将家庭内部各代成员的“终生筹划”“拓扑”到跨越村庄-县城的空间之中,形成了“城乡两栖”“工农兼业”的家庭生产生活方式和撑开在城乡之间的家庭形态。
该文研究的鲁东山县农业基础雄厚,县城的二、三产业能够为进城农民(尤其是年轻一代)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子代农民工绝大多数无需到大城市务工,农民工家庭得以在县域内维持家庭生计,实现家庭进城及其后的发展因而具有本地的社会经济基础。在这一条件下,县域内基础设施变革和农民工时空经验变化等城镇化力量,能够与农民工家庭长久以来在农村社会形成的家庭底蕴一起,将整个家庭的“终身筹划”“拓扑”至县域空间,形成了撑开在城乡间的家庭形态。
在这种家庭形态之下,我们看到,一方面子辈在县城购房离不开父辈在村庄中从事农业和非农劳作获得的收入,子辈进城后父辈也长期补贴其在县城的生计和生活;另一方面进城农民工家庭(尤其是年轻一代)“穿梭往返”于城乡之间,也带来了较为频繁的物质与信息交流,从而为城镇反哺农村提供可能。在此意义上,该文提出,大量进城农民工家庭撑开在城乡之间的家庭纽带和往来互动,让县域内的村庄与县城成为一个统一的场域,城乡之间因而呈现出一体化的关系形态,为城乡融合发展打开了可能性。
然而,我们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全国各地县域在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上存在很大差别,具备本地经济基础的县域与缺乏经济基础的县域,在城乡结构和农民工家庭城镇化的路径上,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对于大量缺乏产业基础的中西部县域城镇而言,即便经历了大规模的城镇扩张、基础设施改善和时空经验的变化,即便农村社会的家庭底蕴仍然强大延续,进城农民工家庭(尤其是年轻一代)也很难在县域内实现充分就业,难以通过县域内“工农兼业”和“城乡两栖”为家庭的生产生活提供经济基础。在此背景下,该文述及的县域城镇化力量带来的时空压缩和“共同在场”,以及家庭“终身筹划”向县域空间的“拓扑”,都可能面临重重困难。因此,不同产业基础的县域城镇化发展如何与农民工家庭发生互动,如何有差异地推动农民工家庭“进城”,从而形成何种家庭形态和城乡关系,仍有待后续研究进行更加深入地探讨。
参考文献:
白美妃,2021,《撑开在城乡之间的家——基础设施、时空经验与县域城乡关系再认识》,《社会学研究》第6期。
焦长权,2022,《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上半程与下半程》,《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期。
王欧,2024,《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再生产与乡村发展——基于打工地和输出地的城乡多点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期。
周飞舟等,2018,《从工业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到人口城镇化: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社会学考察》,《社会发展研究》第1期。
轮值主编:王欧(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审核:罗艳(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编辑:廖怡芸(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公众号
微信号|marriage-family
投稿邮箱|marriage_famil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