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过程中的四个“不”,教您如何应对!

文摘   2024-10-11 18:04   北京  


引言


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往往会以各种说法、各种手段让老百姓配合拆迁工作,而常见的,就是以下这四种。

对于这些征收方常用的拆迁手段该如何识破,如何应对,律师今天来教你。



一、 不讲法律、讲政策

很多的时候征收方避而不谈征收程序是不是合法,项目本身是不是按照法定的征收程序来执行,而是把项目提升到国家层面,以国家政策来说项目,让老百姓配合国家的号召,依从国家的规划。补偿是国家规定的,必须要无条件的接受。

但是作为被拆迁户一定要了解此次拆迁项目有没有正式合法的公告和补偿方案,补偿标准的制定,补偿方式等,如果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拒绝签字。

二、 不问原因、认违建

在拆迁过程中,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也为了更低成本的拿到土地,征收方往往会搜集各种对被征收人不利的因素,对于无证房屋,扩建、改建的房屋要认定违法建筑来降低补偿,促签协议。

但是,无证房屋及扩建房屋是否是违建,需要前期调查、了解建房年限、无证原因等等,而不是征收方口头说违建就是违建。

三、 不谈补偿、谈奖励

拆迁行为的前提必然是谈拆迁补偿,但是征收方往往会把拆迁奖励作为重点来宣传,甚至设定一定的期限,或者是阶梯式的方式来作为诱饵来签订协议。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其实拆迁奖励也不过是从拆迁款当中剥离出来的一部分而已。

遇到用拆迁奖励来引诱拆迁的情况,被拆迁人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我们关注的重点还是要看拆迁补偿是否合法、合理。

四、 不看协议、逼签字

在签订补偿协议的过程中,很多人根本不看协议的内容就草草签了字,还有的相信了征收方的口头协议,在空白协议上签了字。

在此提醒大家,如果拆迁补偿已谈好,那就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中的内容,这直接关系到咱们谈好的补偿能不能落实。最重要的一点,双方的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落实在协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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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胜诉公告】违建形成的历史原因未调查清楚就作出限拆决定,应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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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凯律师团,北京资深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团队,每年为数以万计的被征收人提供专业征地拆迁法律服务,业务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征地拆迁维权热线:400-0033150,官方网站:www.dekai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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