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通常承担着一些辅助性工作,例如协助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传达征地拆迁的政策和信息,组织村民讨论相关事宜等。
但村委会本身并没有权利单独决定征收拆迁事项以及确定补偿标准。
因此当我们面对村委会擅自组织征地拆迁、和村民签订补偿协议时,大家一定要警惕,村委会并非法定征收拆迁主体,其单独盖章的协议在合法性、补偿标准合理性以及后续权益保障方面都存在诸多风险。
村委会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很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村民的实际损失和合理诉求。而且,由于缺乏上级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规范,补偿标准可能存在偏低的情况,导致村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被拆迁人要充分认识跟村委会签订补偿协议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相关部门参与协议的签订,确保协议的主体合法。
只有合法的征收拆迁主体签订的协议,才能为村民的权益提供有力的保障。
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大家自己不知道怎么办,不妨直接咨询专业的征拆律师,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大家识别协议中的风险。
·END·
往期经典案例:
德凯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