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拆迁与腾退成为实现城市更新和有效土地利用的关键手段。
今年,越来越多的腾退“代替”了拆迁,近期我们就收到了不少朋友的咨询,那常见的腾退都有哪些,面对腾退可以不走吗?
首先,腾退都有哪些?常见的腾退有这4种类型:
1、绿化隔离带的腾退。这种腾退在实践中多由开发商来主导,但也能看到行政机关的身影。
2、村委会组织实施的腾退。这种腾退往往是打着村民自治的或者是自愿的旗号规避法定的程序收回土地,系违法拆迁的一种。
3、文物保护腾退。这种情况多是行政的项目,实践中往往由地方或者是文保部门进行。
4、乡镇主管部门和村委会联合组织腾退。这种情况一般采取先腾退后批准,或者是边腾边批准的方式,实质上也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其次,面对腾退跟对方死磕,一耗到底行不行?咱们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城市更新过程中对国有土地上私有房屋实施房屋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私有房屋物业权利人腾退协议签约比例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与未签约私有房屋物业权利人经申请项目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调解后不成,且该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共利益确需征收私有房屋的,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可对未签约的私有房屋向项目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提交房屋征收申请。
也就是说,在城市更新中私有房屋腾退协议签约比例达95%以上,相关部门可对未签约房屋实施征收,死磕到底是行不通的。
所以,大家面对腾退过程中的“帮拆助拆,强制腾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赶紧找律师介入,争取更多的合理补偿。一味拖延最后失去房子,到时候就算想谈判,筹码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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