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咨询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当事人说这句话 “律师,我明白了,等到房屋被拆了,我如果没拿到合理补偿,我再找你维权”。
但拆迁维权,真的要等到房子被拆了吗?
拆迁有三个维权的关键点,在这三个阶段内,尽快找律师启动法律程序才能争取到更高的补偿。
1、征收项目确定后
征收项目确定之后,正常情况下,会贴出“征收公告”、“征收通知”等文件。这其实就是征收方对征收行为的公告。既然公告出来了,那么征收是势在必行的。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干等着征收方来拆。
如果你完全不懂征收补偿情况、征收补偿依据、维权方法等,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专业律师的介入,有利于全局的把控,更有利于风险的防范。
2、征收补偿决定作出后
在征收过程中,很多时候补偿谈不拢,征收方会强硬的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而一旦收到征收补偿决定,留给我们维权的时间就不多了。
因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我们在法定时间内既不复议也不提起诉讼,那么征收方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强征的,一旦等到法院强拆,想维权也晚了。
3、安置补偿协议签署阶段
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过程中,不少征收方都存在违法情况,例如:不出示任何书面的补偿标准,口头承诺补偿款;或者在补偿条款上做手脚,该约定的补偿内容没有体现在条款中。而安置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后续很难再推翻协议。
因此在签订补偿协议的过程中,我们最好有专业律师从旁协助,帮助审查协议的合法性,如果补偿不合理,千万不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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