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很多朋友对于“拆迁办”都有误解,因为每次谈判,拆迁办都是浩浩荡荡一群人,在拆迁中跟我们谈搬迁、谈补偿,让我们误以为他们的权力大的不得了,可以负责整个拆迁程序。
但实际上,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一般来讲,拆迁办不是常设机构,只是一个临时组建的部门,一般拆迁结束,拆迁办也就撤了。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拆迁办都没有权利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偿方案,更没有权利跟我们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很多拆迁办逼着我们在协议上签字,甚至强拆、偷拆我们的房屋,都是违法行为,遇到可以及时联系专业律师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