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信息不透明,可以通过信息公开来解决!

文摘   2024-11-06 18:01   北京  


引言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对房屋征收项目想进一步了解,或者对房屋被征收后如何补偿存在疑问的,可以依法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那信息公开向谁公开,谁来公开,都可以公开哪些内容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也就是说,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是“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规定了答复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对于哪些内容可以公开,我为大家做了总结:


1、征地批后实施中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

2、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拟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告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

3、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在拆迁维权过程中,信息公开可以解决很多纠纷,让征地拆迁更加公开、透明,对于我们固定证据后续维权能起到很大作用。如果你在拆迁过程中也遇到了征地信息不清楚、不知道的情况,不妨联系我们帮您解决。



·END·



往期经典案例:

1、【胜诉公告】杜绝暴力拆迁,断水、断电、断气必须恢复!

2、【胜诉公告】违建形成的历史原因未调查清楚就作出限拆决定,应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

3、【胜诉公告】申请公开征地信息受阻碍?行政复议来解决!



德凯讲堂 





德凯律师团
德凯律师团,北京资深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团队,每年为数以万计的被征收人提供专业征地拆迁法律服务,业务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征地拆迁维权热线:400-0033150,官方网站:www.dekailawyers.com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