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起,通过公众号“库斯卡娅的朋友们”连续发布诽谤我中心项目、顾问的文章,并寻求有偿删稿。……”
今年9月13日,我在微信公众号后台收到了一家社会组织的侵权投诉,上面冒号就是“投诉描述”。
当天,我就去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了。
第一次立案审核没通过,法院的意见是,无法判定侵权损失。
9月18日,那家社会组织的侵权投诉通过,结果导致了我的六篇文章被删除。对方的侵权行为,对我造成了实质性损失。
于是,我在10月8日重新提交诉讼信息,补充了一些证据。
10月15日,成功立案。我把那家说我“寻求有偿删稿”的社会组织,送上了被告席:)
5月13日起,我到底发了什么文章,涉及了什么项目,看下图。
对于文章涉及的项目是否违规,北京民政在5月16日就给出了官方答复,内容如下:
“目前该项目已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补正,暂停公开募捐。针对此次事件,基业长青内部召开会议,进行了自查反思,正在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依法妥善处理,积极维护捐赠人权利。感谢您对北京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北京民政应该怎么都想不到,这家机构的“自查反省”居然是在几个月后投诉进行公开监督的捐赠人,发布文章是在寻求有偿删稿。
我也想不到:)
注:北京民政的几次回复,我也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了。
上个月,我的朋友发微信跟我说,转发了我的文章后,就有人跑去跟ta说,dangpu勒索。
“其他人都给勒索过,但是不敢站出来发生,都等着别人讲,这个行业就是这样。”
这,真的给我看笑了。
从2018年至今,我写了几百篇慈善相关的文章,上百万字。包括鸿星尔克那么大范围讨论的文章,几十万阅读,全网讨论,我都从没被人说,发文章是在勒索寻求私利。
尽管我曾经因为愤怒说过一些偏激的话,但是对于那些希望慈善行业良性发展的从业者而言,我的发声,很稀缺。
诬蔑公开监督的捐赠人“寻求有偿删稿”,是社会组织无法面对自身问题所做的“违法行为”,是慈善发展的一种大倒退。
自从新部长在民政部履职后,不管是主推的阳光慈善工程,还是后续的一些列法规和意见,都在反复强调社会组织的合法合规。同时,不管是《慈善法》还是其他法律法规,也都鼓励公众对慈善进行监督和纠错。
不愿意接受监督,不能跟公众沟通,遇到问题只想解决提出问题的人,都是不值得提倡的做法。
就现状看来,显然,我们都错误估计了一些事情。
既然公开监督无法让社会组织认识到错误,自查反省,那我们就看看法律能不能做到。
我在提交给北京互联网法院的起诉书中有一条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对侵权行为进行公开道歉,并且置顶30天。
所以,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对了,我还有一份重点关注的名单:无锡灵山,方德瑞信,乐仁乐助,上海国峯,浙江微笑明天,中致社会发展。
所谓行业前辈,我也一并从微信删除了,包括李劲和朱秋霞等人。
我做不了那么虚伪的人。更不想跟虚伪的人打交道。
有些事情本不至于如此。好好学习怎么跟公众交流,是所有社会组织的必修课。
别虚伪,别虚伪,别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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