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民政给我打了电话,对北京基业长青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长青图书馆项目是否募捐违规,做出了答复:
没有违规。
我无法理解。
一个募捐活动对应一个募捐备案号,不管是《慈善法》还是《公开募捐管理办法》都写得,很清楚。但是,当一个募捐活动用了别的备案编号去公开筹款,主管部门却认为执行机构,没有违规。
给出来的解释是,北京基业长青跟爱德基金会签订了募捐合作协议,因此,尽管项目在北京,基业长青在执行,但是实际上是在南京的爱德基金会负责公开募捐,爱德要承担相应甚至全部的法律责任。
北京民政已经将相关的情况移交给了江苏民政厅,具体如何处理,怎么定义是否违规,都交由江苏民政来决定。
但是,都不重要了。
所以,我应该给北京基业长青道个歉,尽管你们的项目用了其他项目的备案编号去募捐,但是你们既不违规也不违法。错的是爱德基金会。
我无法理解,但是已经没有理解的必要。
中国最大的三家募捐信息平台,腾讯、字节和支付宝,在那篇文章后,已经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合规管理,备案编号是不是对应相应的项目,是不是还在有效期,等等。很多的要求,可以说是严苛了。
长青图书馆项目上线的帮帮公益,在那之后,也做了很多合法合规的自查措施。
随着新修订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开始实行,对公开募捐的合规要求也在进一步加强,昨天说了,公募机构在上线新项目的时候,备案编号都开始有排他要求了。
结果向好,就可以。不需要去理解。
自始至终,我都觉得那是个非常业余的错误,道歉就好,不是很大的问题。我所反感的,是执行机构和公募基金会对于这件事的应对和态度。
以及一整个小圈子的暧昧行为。过分双标,过分人情世故,过分自以为是。
事情发生了就发生了,都在假装没发生。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大家都觉得是错的,但是调查了,说没错,你也没办法。大概这件事,也算吧。
我依然会有自己的一份公开的拉黑名单,基于我的道德观和我所理解的法律法规,以及我觉得慈善应该有的正确的样子。
总之。
不要试图去理解为什么没有违规,确实无法理解。
不要去纠结谁会在这件事中受到损失,从长远的角度看,行业发展逐步走向合法合规,那就是一件好事。
个人不重要,我不重要。我之所以看着很重要,是因为很多人觉得我是行业清流,仅此而已。
谢谢。祝大家热爱终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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