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答复:随制剂一并审评通过的原料药发生变更,如何办理?

文摘   2024-10-22 08:03   江苏  

7.随制剂一并审评通过的原料药发生变更,如何办理?
    答:因特殊原因未在平台登记,随制剂一并提供研究资料的原料药,在关联制剂批准后,原料药的变更应由制剂持有人提出,参考变更指导原则进行原料药的变更研究,参考《<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原料药变更的问答》进行制剂的变更研究,当原料药和制剂的变更类别不同时,应按照较高的变更类别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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