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答复:持有人的名称发生非实质性变更,如何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载明信息?

文摘   2024-10-26 19:27   江苏  

 3.持有人的名称发生非实质性变更,如何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载明信息?
    答:持有人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名称等变更,应当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应事项变更后,向所在地省局就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相应管理信息变更进行备案。境外生产药品上述信息的变更向药审中心提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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