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大篇——
婕西刚下飞机,就给我打电话,说要和我喝一杯。
我在三里屯“老地方”等她,刚坐下没多久,就看着她拖着Rimowa的行李箱来了。“都没回去,直接到这儿来找你了,紧急情况。”
我一听,紧急情况,立即打了个电话又把阿莫叫来了。
“觉得自己不会遇到这么傻的问题,结果还是遇到了。”婕西说。
婕西从时尚媒体辞职之后,去了一家公关公司。因为英文好,又有媒体背景,所以爬得很快,一两年就成了高级顾问。
婕西的上司是个35岁有品风趣幽默的离异男,暂称他为姚先生。有几次喝酒听婕西说过这个姚先生,在他手下工作两年,婕西也犯过大大小小的错误,无疑都是骂他。
婕西下飞机,是刚和姚先生带着他们的客户从伦敦出差回来。“这个福建的客户就是个土包子,一个场地的报价也要让我去砍价,你以为是你们福建啊!这可是伦敦好不好!”婕西翻了个白眼。
好几次,这个福建土包子客户为难她的时候,她几欲飙泪,都忍住了。姚先生也因为当时太忙碌没有特别管这一块。后来终于把客户都送走了,婕西长舒一口气,在伦敦丽兹酒店,正准备来一壶下午茶,结果没想到接到了姚先生的电话,要她立即去做debriefing(报告)。
婕西又吭哧吭哧地做完简报,带着手提电脑去见姚先生,本来以为姚先生会像平时一样百般挑剔,没想到姚先生对她温柔地说了一句:“谢谢你。”
“后来仔细想想,其实,以前在办公室他也是很尊重员工,每次团队表现得特别好,他就会很鼓励。但是这次他居然跟我说,要不然就把机票改了,在伦敦过个周末。”
然后婕西就留下来过周末了。
因为姚先生以前在伦敦读MBA,所以对伦敦比较熟悉,带着她在伦敦逛,之后还带她去逛街去哈罗德百货买东西。
当时,婕西有一个刚刚稳定了的男朋友。在伦敦出差的时候,她也想给男朋友买个礼物。结果姚先生就带她去挑了一瓶Burberry的香水,他说:“特别伦敦。”
所以,姚先生是知道婕西有男朋友的。
整个周末姚先生都陪着婕西,周六晚上还去了一家特别浪漫的餐厅,特别体贴温柔。
“在那一刹那间,我觉得我似乎爱上他了。但是别误会,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刚在飞机上飞回北京的时候,我突然心里有点难过,其实刚刚还是他打车送我到这儿来的。我难过的是,我觉得这一切怎么这么快就结束了。”婕西说。
“说完了。你们俩什么想法。”婕西喝了一口大都会。
我和阿莫大眼瞪小眼。
阿莫说:“这……说不上哪儿不对劲,但是也不太对劲。”
“我觉得是因为出差的时候,你们从繁杂的日常琐碎里抽离出来了,更能发现同行的人有趣、真挚的地方。”我说。
“对对对,而且,陌生的环境也让两个人的情愫长得更快。”阿莫说。
婕西纠结要不要把她的感情告诉姚先生,我和阿莫都异口同声说:“不!要!”
“出差回来之后,几个星期,这种情愫就没了,你会又陷入日常琐碎里啊。”我说。
“即使你告诉他了,你和他有了什么样子的结果,你们回到了正常的生活,你们也会陷入日常琐碎里。”阿莫补充道。
婕西听完之后,笑了:“你们俩,一口一个日常琐碎,乐死我了。”
这从伦敦二区的下午茶,到北京三里屯的“下午酒”,匆匆散了。几周之后,婕西跟我说,她回来之后,仍然觉得姚先生在工作上有些特别照顾和偏爱她。他帮她挑的Burberry Brit,她送给了男友。但是她的确很不开心。
“每次去洗手间,看到那一瓶Burberry Brit,我就想到姚先生在柜台让我试前调的样子,他温柔问我:喜欢这个味道吗?我都觉得这一瓶Burberry的味道应该是属于姚先生的,属于伦敦的,而不是在和男友无趣的琐碎日常里。”婕西跟我这样说。
其实,姚先生在伦敦的时候,就问过婕西,和男朋友关系怎样。当时婕西笑了笑没有回答。她不知道他是不是对她也有一份这样特殊的感情?
要说这个事情的结局,其实没有结局。婕西做得很棒,她忍住了,她一个字都没有说。在日后的工作里,她虽然感觉到姚先生对她偏爱有加,但是她都刻意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过了小半年,姚先生被另一家外企挖了去当市场总监,婕西在这家公司,坐上了姚先生的位置。
大概又过了两年之后,我和阿莫收到了婕西和她的稳定男朋友的婚礼请柬。
有一天晚上,婕西说她的未婚夫刚好出差去了,她邀请我和阿莫还有她的姐妹去她家喝酒,就当是婚前那个“母鸡派对”了。
喝得微醺的时候,我借用了洗手间。一进门,我就看见洗手台上摆着的那瓶Burberry Brit。
又喝了一轮,阿莫也要上洗手间。他回来之后,我们正围着婕西玩猜谜游戏。
阿莫坐在我旁边,低声问我:“你也看见那瓶香水了吧。”
我说是。
“在伦敦的那个周末,她肯定是幸福的。但是你看看她现在,也是幸福的。”阿莫对我说。
对啊,她和姚先生的这种情愫,我宁愿称之为“出差情愫”。
这种情愫,就跟旅途一样,都是风景,也许很美好,但是对于婕西,对于我们每个人,我们终有我们自己的归宿。
——阿莫篇——
我在那本英文刊物浑浑噩噩做到第二年的时候,因为北京奥运的关系,这城市掀起了一股英文热潮,仿佛一夜之间迫不及待要跟国际接轨,英文报纸啊、杂志啊、网站啊蜂拥出来。连我所在的这本三流杂志都被一家大的传媒集团看上,收购以后自然开始升级换代,无论是办公场所设备还是人员配置上边,都有了新的面貌,足以匹配得上大集团这位金主。
Amy就是在这个时候,被招来成为我的主编的。
她长我十岁,作为一个传媒人来说,履历非常地漂亮。从每个新闻人都梦想的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系毕业,后来去了美国名声很响亮的一家报纸。关于回国的原因,她也毫不隐瞒,说这是一个单亲妈妈的选择:“在美国生活节奏太快了,我一个人也没有办法照顾他,所以还是回来,至少我妈可以帮忙”。
在我和她的第一顿午餐时,Amy把这些过去和历史全盘托出,毫不隐瞒。我们当时坐在光华路上一家墨西哥餐厅的户外,太阳洒在她一头直顺的长发上,我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面的王姬。
而后来工作中的相处,也证明她一如外表上那样的果断和严苛,这让刊物里那些习惯摸鱼混日子的阿姨妈妈们很不愉快,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如同一块海绵一般,是会抓住一切机会吸收工作经验和知识的。所以很快,我就成了Amy最得意的员工,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每天就固定成了午饭搭子。
虽然隔着十岁的年龄差距,但我们的交流沟通并没有那么困难。她在美国求学工作的经历,在那时候的我听起来是那么新鲜;而她也向我打听这座城市这些年的变化,以及如何因地制宜地改变工作方法。
她是我认识的第一位女性,随时随地都可以来上一杯的。二十几岁的我们,虽然常常去老地方聚会喝酒,但那大多只是周末的余兴节目,还没有成为我们人生的主要部分。而跟Amy共进的那些午餐,她一坐下就会要求来一杯白葡萄酒:“出国太久了,肠胃还有些没有适应这边,需要来一杯消消毒”。
一边说着,她跟我碰碰杯子,狡黠地眨下眼睛。
而那些关书的紧张下午,或者是杂志赴印后的放松闲暇,她也会在黄昏的时候,拉我下楼去喝一杯。那时候我们的办公室已经搬到了市中心的一栋写字楼,对面就是当时很流行的礼拜五美式餐厅。我们会坐下喝杯啤酒或者调酒,她有时候甚至直接拿上手提电脑,我带本书,就这样坐着消磨一些时间。
当时不觉得什么,时过境迁以后,我才看了《志明与春娇》,才发现记忆里那些礼拜五餐厅的下午酒时光,像极了他们在后巷里抽的那些烟。
有天下午我们正开着选题会,Amy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就说家里有些急事要回去。临近下班的时候,她问我能不能帮她把手提电脑送过去。那是我第一次去她家,打开门,她四岁的儿子正在发作,嘶吼着,扯打着,她和一位看起来像是她母亲的老妇人,有些抱歉又有些手足无措地看向我。
她让我在她家楼下的咖啡店等她一下,过了半响,她匆匆忙忙冲下来,完全失了她平时在办公室的果决和魄力,满脸写着疲倦:“你也看到了,我儿子有自闭症,发作起来就是这个样子”。她点了两杯酒,语气平淡地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
Amy说孩子来得全然是个意外,她选择了生下来独立抚养。但因为日报繁重的工作,也许胎中就先天不足,也许是出生后难免的疏忽,孩子罹患上了自闭症。回国也是一个无奈的选择。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我和她之间不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而是有些什么东西更进了一层。我想开口说些安慰的话,却只是默默陪她喝了一杯又一杯。
很快到了跨年,我毫无意外地在老地方和谋大、夏洛特他们派对。接近零点的时候,突然接到Amy的电话:“嘿,阿莫,你在哪里。”我不能说对于这通电话我全无期待,再加上电话里头她听起来已经有些许醉意,于是我不顾朋友们的起哄,立刻打车去了她在的酒吧。
跨年夜北京的交通,更加糟糕于以往。等我赶到的时候,Amy已经有些不太清醒,我从她朋友们手中接过她,重新叫了辆车,送她回去。
回去的路,继续很拥堵,几乎是三步一停的速度。在记不清第几次停车的时候,Amy把头靠在我肩膀上,那一头秀发闻起来很香,我没有避让,却也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那是我和她之间最近的距离。
新一年,我和Amy之间并没有新的发展,却等到了她要回去美国的消息。在礼拜五餐厅,她有些遗憾又无奈地说,无论是儿子还是她自己,显然对于这座城市更加没有办法适应,所以只能够回去美国,带着她的母亲。
她离开北京的那一天,我没有去送她,而是坐在礼拜五餐厅里头,临近黄昏的时候,只有我唯一的客人。我点了她最常点的店酒,两杯,然后在酒变温之前喝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