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大篇——
张爱玲给胡兰成一张照片,后面写了一段文字,原句是这样的:“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这句话用来形容稔洁最适合不过了。
稔洁是我刚毕业最早认识的几个朋友之一,她唇红齿白,天生一副好脸蛋,看上去干干净净的,但是……和阿莫一样,她有点胖胖的。
我和阿莫关系好,喜欢相互奚落,阿莫经常幻想他自己是童话中的白马王子,我奚落他的点就是“没有哪个白马王子像你这样胖啊”,“你一骑上白马,白马都要塌了吧”。
每当大家一起玩耍,我和阿莫相互嘲讽的时候,如果稔洁也在场,我就会稍微收敛一些,怕把她也误伤了。
我在这里想起胖胖的稔洁,其实和阿莫比,她就真的还好。她的身型并不是阿莫那种肉饺子的形状,而是那种性感肉弹型,拿个明星做比较的话……有点点像黑寡妇斯嘉丽约翰逊,不过这种类型的身材在中国来说就是胖了。
当时都还年轻,后来才知道,评判别人的身材和相貌其实是很没品的事。后来政治正确之风大行其道,不能评判别人的身材,之后我来了美国之后,连“fat(胖)”这个词都不能说了,连“you look heavy in that dress”“穿这件裙子你看起来有点重”都被认为是没有礼貌。
但我在这里还是想起“有点重”的稔洁,是因为,她跟我说,她在情感里如此卑微,可能都是因为她这“有点重”的身型造成的。
稔洁的第一任男朋友,是她的一个作者。
稔洁的简历闪闪的,还在读大学的时候就自己出了两本小说,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之后,她去了一家出版社当编辑,之后她出了好几本卖得特别好的畅销书,在业内也传为佳话。
“这个作者还挺有趣的。我当时从一堆打印的样稿里随便翻翻,看到他的文字,觉得蛮有趣,后来一看,居然是个男作者。男作者写情感类小说还蛮少的,我就给他打了个电话,没想到他就约我出来吃饭了。”稔洁坐着我们对面,夹了半个红烧狮子头。
“后来又一起吃了几次饭,就匆匆地确定了关系,”她害羞地笑了一下,脸红了,继续说,“我现在在做他的这本书了。”
阿莫问:“他的文字怎么样啊。”
“啊哈哈,其实不怎么样……我老是打趣地跟他说,他应该换个行业,当演员什么的。”
后来稔洁带了这个“男朋友作者”出来,和我们一起喝过一次酒。
男朋友作者长得非常好看,模特身高,浓眉大眼的,笑起来像还没有发福的言承旭。一起喝酒的时候,他也不怎么说话。稔洁坐在他身边,一直给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又问他是不是晚餐没吃饱。大家一起喝酒聊天,他明显是觉得无聊了,打了好几个哈欠,稔洁立即小声问他:“是不是有点无聊了?再等五分钟,我们马上回去啊。”被坐在旁边的我听见了。
没过多久,她就站起来说:“哎呀,今天不好意思,我们要赶紧回去了。”然后和她的男朋友作者起身,准备离开。
他们一起拿起外套,准备离开,他快速地走在前面,稔洁还在和我们道别,回头一看,男朋友已经快要走出酒吧了,于是匆匆忙忙地赶上去,想从后面挽住他的胳膊,他明显有点不耐烦,快步走出去了。
一行人大眼瞪小眼,都没话说了。夏洛特打破了沉默:“这也太尴尬了吧。”
又过了小半年,男朋友作者的书出来了,稔洁的出版社极力把他打造成“温柔的型男”作者,连他的照片都放在了书腰上,但是书卖得并不好,我在书店里随便翻过几页,当时心底就嘀咕,这都什么玩意儿啊。
书出了没多久之后,稔洁就跟我们说,他们俩分手了。
稔洁的第二个男朋友我也只见过一次。
当时我们一起去北展剧场看一出《阿依达》的音乐剧。我、阿莫、婕西、夏洛特、果果都各自买了自己的票,稔洁说她买了两张,“因为我要带我新的男朋友一起来看。”她说。
说好了晚上在北展剧场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演出七点半开始,第二任男朋友六点四十才赶到餐厅,一边坐下一边说:“哎呀不好意思啊,来迟了。”
他坐下,先点了瓶啤酒。
这个男朋友比她还小三岁,是北京南城的,家里是拆迁户,有好几套房,所以一直也不愁吃穿,初中毕业后也就没怎么读书,自己弄了个中专文凭,然后他家里给他在潘家园开了个眼镜店。
他很瘦,却也是眉眼清晰,说话带着一股北京腔,语气中有一种不经世事的幼稚,屌屌的,很性感。另外就是,他也蛮高的,到此为止我大概知道稔洁的型了:她只喜欢这种高高的、有点霸道气质的男生。
南城小男友显然是对音乐剧没什么兴趣,中场的时候,他跟我们说:“我出去抽根烟。”
最后,音乐剧下半场还没结束,南城小男友就要先走,他小声对稔洁说:“我还有点事儿,我先走了。”
“不看完吗?很好看诶。”稔洁问。
“没事,你留下来看,晚点我们再联系。”然后他一溜烟儿退场了。
我们见到的稔洁最后一任男友,是个偶像剧小帅哥。他本来是阿莫的好朋友,在公关公司工作,想要找几个文字工作者做个产品的头脑风暴,就叫上了我和阿莫,我又叫了稔洁。
开完会,他请我们吃了顿饭,稔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大概半个月之后,大家说晚上一起出来喝酒,稔洁笑嘻嘻地说:“我晚上带新男友来哦,你们都认识的。”结果一看,是这个男公关。
男公关是福建人,一口台湾腔,因为平时健身,身材非常好。大家一起喝酒的时候,他就干坐着不喝,跟我们说:“要控制热量。”稔洁就给他点了一杯气泡水。
那时候,在“老地方”这个酒吧里,一杯鸡尾酒14块,但是一杯气泡水要20块。我们都吐槽说傻瓜才会点气泡水呢。稔洁就是那个傻瓜。
之后隐隐约约有听说男公关要找稔洁借十万块钱的事情,稔洁掏空了积蓄借给了他,但是他最后没还。大概两个月之后,稔洁跟他也没了下文。
再之后,我再也没有听稔洁说过她的恋爱。直到有一天下午,她说要把我介绍给一个想约我写稿的编辑。
我们三个在团结湖金鼎轩吃饭,吃完之后,出门,大家一起走过团结湖公园东门,我和新认识的编辑正聊着,我抬头一看,忽然看见了稔洁的第一任“男朋友作者”迎面走来。
我们三个一起走着,他肯定看见了我们。但是他假装不认识,眼睛盯着前方和我们擦肩而过,招呼也没打。
当时和编辑相聊甚欢的稔洁,本来还一脸灿烂,“男朋友作者”毫无表情地走过去之后,她突然神色暗淡下来,一句话都不说了,我觉得她当时一定是强忍着没哭出来。
送走编辑之后,稔洁说:“你也看到他了吧。”
“嗯。”
“居然连招呼也不打,好渣的前任啊。”她说。
“是这个人本身就有问题,别想太多了。”我说。
“你说,为什么我喜欢的人,都不喜欢我呢?是不是因为我有点胖呢?”她神色暗淡地问。
我好想告诉她:不是,是因为你遇到的人都太渣。但是,我脑海里却又浮现出一个画面:一个胖乎乎的可爱女生,心里喜欢的都是高高瘦瘦的“王子”型男生。胖胖的女生努力去牵他的手,他一把甩开她,自己走掉了。
“不如,你和阿莫试试看?”我问。
“什么啦,才不要啊!他那么胖!”稔洁翻了我个白眼。
——阿莫篇——
我们这个小团体,核心成员是我、谋大和夏洛特。但二十几岁的我们,总喜欢热热闹闹,所以彼此呈辐射发散,每次聚会都会带来不同的朋友。有的像婕西和果果,玩着玩着就成了固定成员;但更多是流水的成员,在铁打的老地方,怀着各自不同的念头和目的,来了又走。
奇奇是谋大的学长,是个有点呆呆傻傻的肌肉男,但每次来我们的聚会,看得出他都是带着择偶的不单纯目的。夏洛特不喜欢他的不解风情,婕西看不上他在事业单位的那点收入和小地方的出身,而果果呢,那时候还跟谋大在不清不楚地拉扯着。所以奇奇参加了两次我们的聚会一无所获,渐渐也就不再出现了。
直到那次老地方的周年庆。因为我们时常光顾帮衬,老板让我们叫点相熟的朋友,酒水畅饮,于是我们就把奇奇啊,“教授”啊,吴琳啊这些不常出现的都叫来了。反正是免费的聚会,他们也乐得出现。
没想到,奇奇和吴琳就看对了眼。
那时候吴琳已经搬来北京有段时间了,无论是穿着还是打扮上面都有了些改进,人也变得开朗了些。他们原本坐在桌子的两头,后来大家酒喝开了开始互相走动,两个人就越挨越近,后面就肩并肩手挨手坐着了。
“哎,你看那俩,”谋大杵了我一下,八卦地往吴琳和奇奇的方向撇了撇嘴。
我跟夏洛特毫不掩饰地看过去,反正俩人也沉浸在彼此的谈话和撩拨之中,全然不顾我们的眼神和审视。
“别说,我看这俩有戏。”我们三个人碰了个杯,咯咯笑着。
二十几岁的年纪,其实没有太多严格的是非标准,也没有谁非要跟谁在一起,谁又跟谁更为般配。所以玩在一起的朋友能够凑成堆,我们总是喜闻乐见的。
吴琳原本就不胜酒力,还没到11点就有些坐不稳了,奇奇一把扶过她,自告奋勇说她送回去。然后就在我们既八卦又祝福的眼神里头走了出去,消失在三里屯茫茫的夜色里头。
那之后两个人又继续消失在我们的社交圈里,原本也算不上特别熟稔的朋友,我们也就没有去过问他们最后有没有在一起,发展进行得怎么样。直到半年以后,吴琳突然约我和谋大出来,说要请我们吃晚饭。
她约我们在中国红街的一家西餐厅,环境挺幽静的。我到早了,坐着等他们两个,一边在想是什么事让一贯节俭的吴琳这么奢侈。
三个人齐了坐定,吴琳热情地把菜单递给我们说:“来来来,随便点,这顿当作我感谢你们两个做媒,也算是给我践行了”。
原来老地方店庆当晚,奇奇送吴琳回去就睡在了她家,然后两个人就开始交往了。说起来也奇怪,奇奇的花心,吴琳没谈过恋爱的种种问题,遇到彼此之后居然倒是中和了,大概就是负负得正的道理吧。又或者,其实感情里,哪些人相衬,原本就没有道理可言的。
吴琳麻利地点好菜,告诉我们奇奇被单位外派,要去北非驻扎一年,刚好那边办事处也缺一个秘书的工作,就问自己要不要一起随行。“我就想着,我自己一个人在北京这边也没什么意思,现在事业单位这个工作也是做秘书,在哪里不是做,还能跟他在一起,还能照顾他,就决定随他一起去了”。
菜陆陆续续上来了,披萨、牛排、意面、红酒,琳琅满目摆了一整桌。隔着丰盛饭菜,我看到吴琳幸福满溢的脸,想说些什么,又把话吞了回去。
还是谋大打破僵局:“那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下周就走了,所以也挺匆忙的,但我想着,还是见一下你们吧,毕竟这一走就是一年,回来也未必在北京待”。
看我们疑惑的眼神,吴琳有点害羞地低下头,说奇奇是打算外派一年之后,就调回山东老家,弄个小乡官儿当当:“他让我跟他一起回去,还说要跟我结婚。”
虽然隐约觉得有些不是很靠谱,但我们还是端起酒杯,祝福她和奇奇,还叮嘱如果在异国他乡有什么不愉快,一定要记得跟我们说。
我只是随口说起,没想到一语成谶。过了三四个月的一个凌晨,我躺在床上接到一个未知来电,接通以后传来一个不是很熟悉的声音:“阿莫吗,我是吴琳啊,没打扰你休息吧。”
隔着大洋,我都能听得出来电话那头吴琳的声音隐约有些哭腔,我赶忙坐起身,问道:“你还好吗?”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开始给我讲述为爱远走北非之后发生的故事:去北非之前吴琳和奇奇虽然已经在稳定交往中,但并没有生活在一起。到了北非,吴琳才开始发现对方骨子里山东的大男子主义。
“说得好听点,我是他们办事处的秘书,其实就是24小时的打杂兼保姆,”吴琳在电话里深深叹了口气,“白天忙杂务,晚上回来做饭收拾洗衣,而他就完全什么事都不做,我感觉自己就跟个老妈子似的”。
而让一切变得更糟糕的是,吴琳偶然间还在奇奇手机里发现和国内不同女孩子的聊骚信息,推算回去都是在出国甚至在认识吴琳之前了。这让她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否正确。
我也被吴琳低落的情绪传染了,忍不住叹了口气:“其实你走之前我们那次吃饭的时候,我就想提醒你,这么漂洋过海地为一个人付出,是不是值得。”
电话那头又是一阵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吴琳才缓缓说出心里话,仿佛这些话在她心里头已经憋了很久:“我不像你们,还年轻,事业跟自身条件也都好,还有得选择,还可以挥霍。我都已经三十出头了,又几乎没有谈恋爱的经验,再不抓住这一个,谁知道下次还有没有机会呢。”
我这才仿佛一下之间懂得了吴琳,她的那些自卑,她的那些拘束,甚至她的那些精打细算。我想告诉她,在感情里其实无需如此卑微,但和践行那一晚一样,我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那次通话之后,我跟吴琳偶尔会联络下,问问她的近况,但她再没有像那晚那样掏心掏肺过,只是言语保留地说自己还好。渐渐地我们也不再联系,我只是偶尔从谋大口中得知,她和奇奇已经结束外派回来,又跟着他回了山东老家,那我倒还是觉得有些安慰,大概已经是在谈婚论嫁的路上了吧。
所以很意外在老地方,重遇碰到独自一个人在吧台喝酒的吴琳。“我跟奇奇分手了,”她放下手中的威士忌加冰,开门见山地告诉我。
原来他们一起回到奇奇的山东老家,是抱着结婚的计划打算的,没想到遭遇到了奇奇母亲的百般阻挠:“她嫌我比奇奇大两岁,也嫌弃我出身在贵州的山村里还说我在那边找不到工作会在家里吃闲饭。”我诧异的是,她终于不隐瞒她出身贵州山区了 。
面对母亲的反对,奇奇并没有做出特别的争取,这种软弱最终让吴琳意识到,自己的卑微除了换来对方的得寸进尺和伤害之外,并不会有其他开花结果。
“所以我主动提了分手,搬回北京,重新找了工作。”吴琳举起手中的威士忌,跟我碰了一下,“而最棒的你知道是什么吗,经过这一段之后,我发现,我其实根本不需要感情这回事。”
说着,她把杯中酒,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