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篇——
二十多岁时候,我们一起玩的小团体,虽然性格和职业各异,但有一点相同,都是从小地方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打拼。
我来自江苏南通,谋大来自湖南衡阳,有一段时间我们发生口角的时候,喜欢用彼此家乡的特产来羞辱对方:他叫我“猪头肉”,我喊他“黄花儿菜都凉了”。
夏洛特来自广州的县级市,婕西是南方的小镇姑娘,埃里克则出生在北京旁边的一个山沟沟里头。只有果果,是土生土长的北京姑娘,但地域对于潇潇洒洒的她来说,倒完全不是个事儿。
我是很早就立下要考进北京的大志。远房的姑妈和姑父是中科院的教授,在我年少时回乡探亲。那是我第一次在生活中,见到满身书卷气息的人。他们穿着高级的呢子衣服,带着金丝边的眼镜,给我带了两套科普类的丛书跟一盒稻香村的点心。
我一面把点心吃到屑洒满地,一面在心中暗暗立志,以后要在那座遥远的大城市学习和工作,要成为和姑父一样的人。
高考的时候,虽然有南京的保送大学和上海的加分,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填上了北京的志愿,不顾全家人的阻挡。
2001年的9月,距离我最初立下大志大约十年的时间,我终于如愿从南通启程去往北京。
那时候南通和北京中间,没有直接到达的火车和航班,我和母亲先搭乘四五个小时的大巴去南京,然后再坐通宵的火车。
那是我第一次离家远行。一坐上火车,我突然开始头痛和腹泻。一整个晚上,全都依偎在母亲的肩头。但在模糊不清的意识中间,我听着火车报站的声音,南京、徐州、济南、天津、廊坊。那时候这些城市对于我而言,不过还只是存在于地理课本陌生的名字。
姑父开车到火车站来接我们,还专程去长安街上绕了一圈。那时候的我觉得,好宽的路,好多的人啊。姑父车子里头的音响,放着陶喆在千禧年写的那首《小镇姑娘》:
我在北京念的是全国排名第一的外语学院,同学里面很多来自南京上海和深圳外语高中直接保送的。我第一次感受到和他们之间的落差,是刚入学面试学生会。面试我的学姐翻开资料,略带轻佻地说:“南通,什么地方?没有听过。”
然后问我高中时候做过哪些社会实习,有过什么社团经验,我脑袋一片空白,毕竟对于高中时候的我们,学习和考试是全部。
我们很快结束了谈话,排在我后面的,是隔壁班从深圳外国语学校来的女生,学姐立刻和她攀上了老乡,而她口中说的那些实习和社团,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还完全是陌生和空白。
第二天公布面试结果,我不出意外地落选,而隔壁班的深圳女孩进入了最热门的外联部。
但不过一学期之后,来自于哪里,高中的背景,这些造成的差异已经微乎其微了。我的英文专业全科都拿到了A,加入了学生会别的社团,跟隔壁班的深圳女孩也成了朋友。小镇的开始学习大城市的穿着打扮,说话行事也有了自信;而寒暑假,大城市的同学朋友也会去小镇玩耍,都是年少正好的时候,不想那么多,也不计较那么多,真好。
小镇和大城再一次出现差异,是大四面临就业的时候。我在大四第一学期就开始实习跟上课两条线并行,毕竟对于小城市出身的我,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有好的薪水,是留在北京这个大城市的先决条件。
而对于北京本地人来说,这完全是不需要焦虑担心的问题。
当时同寝室有一个北京的男生。我对他最深的印象,一是喜欢张惠妹,二是从大一开始,家住南城的他就在念叨老城区的拆迁。在我们忙于实习和找工作的大四,他却大部分时间窝在寝室,或者直接回家不见人影。
大四下学期,我们陆续找到工作。而他,成功变成了拆二代。
夏洛特曾经约会过一个北京本地拆二代,每天开着一辆路虎,白天就无所事事地满城溜达,晚上就接了夏洛特下班,然后去簋街撸串,或者加入我们在“老地方”喝酒干shot。
拆二代性格跟出手都挺豪爽,常常在我们聚会时抢着买单,对夏洛特也很体贴,所以夏洛特在短暂约会之后选择跟他分手,我们都表示很意外。
“他对我是挺好的,也挺喜欢我的,”分手后,夏洛特约我和谋大去吃了顿牛蛙火锅,然后这样告诉我们,“可是对于本地的他来说,生活真的太容易了,我这个小城市来的,在北京打拼的艰辛和挣扎,他都不懂,说了也理解不了。”
是啊,二十多岁的时候,我们要的是理解,寻的是同类。所以夏洛特拒绝了不够懂她的拆二代,而谋大对于果果也是怯然不敢追求。而我们这一群朋友,之所以在那些年里友谊牢不可分,也都是因为我们有着同样小城市的背景,心里藏着差不多的自卑和艰辛,然后在北京这一座茫茫的大都市里,奋斗着,拼搏着,努力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这些,都只有同样出身的我们,才会懂得彼此。我们像是黑夜里的行者,秉着微弱烛火,一找到彼此之后,都簇拥取暖,舍不得放。
但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因此而产生的友谊,更加简单纯净一些,所以才值得怀念。
——谋大篇——
记者圈其实细分得很厉害,跑美食的是一个小圈子,跑奢侈品和时尚的又是一个小圈子。这个小圈子里,日报啊晚报这种媒体是一个小圈子;像婕西这种光鲜亮丽的时尚媒体记者,又是另外一个小圈子。
阿曼达也是时尚记者,但是供职于《第一财经晚报》。这家晚报在财经类媒体里算数一数二的,但是他们家发的报道都是时尚产业的新闻和报道,并不发时尚评论类的点评,所以在时尚圈也没有什么话语权。
阿曼达也会参加个新品预览、时装秀之类的活动,和一群光鲜亮丽的“真正的”时尚记者们在一起,阿曼达感觉土土的,有点格格不入。
有一次Marc Jacobs在上海做了一场大秀,把很多重要的媒体都飞到上海,大家都知道是时装秀是争奇斗艳的地方,于是都盛装打扮地来了。看秀之前,有个酒会,我、婕西和阿莫站在一起,虽然也不懂喝香槟,但是都装模作样地拿着香槟杯,煞有介事地聊着。
这时候就看着阿曼达穿了件有点发皱的衬衫,一双有点旧的New Balance跑鞋,背了个双肩包,走了进来。
我心里默默念着“不要过来不要过来”,结果阿曼达第一眼看见了我,就直接走了过来。
她走过来之后,我把她给另外两人介绍认识。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婕西,婕西当晚穿了一件皮草——其实我觉得也有点夸张了——阿曼达说了句:“哎哟,你一定是时尚媒体的吧?”
婕西笑着说是的。
阿曼达转头就对我说:“时尚媒体都穿成这样,像我们这种主流媒体,就觉得没所谓了。”一时间我不知道是她是嘲讽自己,还是在嘲讽婕西。
其实,工作几年之后,我们大概都明白了“出席什么场合就穿什么衣服”这件重要的事情,不管是时尚媒体记者,还是主流媒体记者,“穿着得体”大概是对别人的尊重,但是刚刚毕业的阿曼达似乎没有明白这个道理。
她不断地强调自己是“主流媒体”,似乎在掩饰她穿着上的尴尬。
我后来发现,阿曼达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话题:她喜欢问别人是哪里毕业的。
我刚开始以为是刚毕业的阿曼达想和别人找点共同话题,结果发现,这个问题她只会和时尚记者们聊,然后她会说她自己是中央财经大学毕业的。
时尚记者们大约都是看起来光鲜亮丽,但是门槛似乎不是很高,履历上的毕业院校都不怎么漂亮。
后来我看了一部时尚电影《穿普拉达的恶魔》,女主角Andrea Sacks是美国西北大学毕业的,西北大学的新闻传播是全美数一数二的。原著小说这么设定,大概是想造成一种反差感:最厉害的新闻传播系毕业生,去了“不需要怎么动脑子”的时尚媒体。而电影里,女主角刚开始虽然很窘迫,但是非常聪慧,作为一个小助理,她用几个月的时间就完胜了了那些混在杂志多年的时装精们。
阿曼达或许大概也是这个逻辑。她会更明显地表露她自己的嫌恶。而中国的时尚圈也的确有点不争气,的确很多人都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
“我非常讨厌那些时尚杂志的记者们,穿得虚荣浮华,写出来的东西狗屁不通。你看吧,这些人果然都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吧?我真的很看不起他们。”后来,她在有一次酒局上,跟我们几个私下几个要好的朋友说。
“我就挺看不起婕西的,她有那买皮草的钱,不如去报个我们中央财经的函授班。”
后来不知道哪个好事的朋友把她的这句话传出去了,阿曼达“看不起非名牌大学毕业的”就传开了。结果有个朋友告诉我,另一个时尚媒体的记者听到之后特别火大,背地里骂了阿曼达的脏话,后来再有发布会,她见到了阿曼达也不打招呼。我想,这可能是真的自尊心被戳中了,偷偷一问,这位火大的时尚媒体记者,是个专升本。
而其实我也知道,无论是不断地强调自己是“主流媒体”,还是看不起非名牌大学毕业的,这些都是阿曼达这个混迹于势利时尚圈的小镇姑娘,保护自己那一点点自尊心的铠甲。
她还刚刚毕业,还不懂圆滑世故,还不会隐藏自己的喜好。她只是还没意识到,这套铠甲却也锋利,让她自己不太讨喜。
直到有一天晚上,阿曼达找我去老地方喝酒,她跟我说,她下定决心要回唐山了。
她先是被解雇了。《第一财经晚报》开了一个英文版的国际周刊,阿曼达发了一篇时尚类的稿子,她写了一位来自台湾的设计师,英文用了Taiwanese designer,但是报社有要求,因为涉及政治敏感性,不能用Taiwanese,只能写a designer from Taiwan,阿曼达没有看到这一条要求,其他编辑也没看到,而涉及政治类的错误,一出错就是出版事故了,所以当事人被解雇了。
想来也是沮丧,也不是阿曼达不聪明,她只是没有按照报社的要求来发表稿子,就跟她去时装秀不懂穿着规矩是一回事儿。
“我爸在唐山给我找了个工作单位,一个小部门的宣传科的业务,还能评职称呢。”阿曼达对我说。
“在北京呆个好几年又回唐山,你受得了吗?”我问。
“有什么受不了的。在北京一个月的房租生活费,在唐山可以过个好几个月了,回唐山,远离了高消费高房租,拥挤的市区,远离了喧闹和繁杂——而且,我爸给我在唐山买了个大房子。”阿曼达跟我说。
而我心里想的是,她远离了这些懊恼,却也远离了秀场,远离了音乐剧,远离了首映式,远离了各种各样的论坛和讲座,远离了有趣,远离了品质,远离了成长——毕竟,这些资源的匹配,对于一个有趣的年轻人来说,才是真正的实实在在的生活。
就我来看,阿曼达离开北京回去唐山,和她那“主流媒体”和“名牌大学”的优越感,却也一脉相承。
“怎么说呢,你现在才20多岁,回唐山生活会不习惯吧,反正我觉得如果你回唐山过这种生活,对于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都花得不够漂亮,有一点点感觉在生活上会斤斤计较,而且让自己有一种迟暮的苍老感。”我对她说。
她回过头,拿着酒杯,看着我:“什么意思?”
“你扪心自问,问问你自己的内心,你的时间,你的精力,是不是能够花得更漂亮。”我说到这里,她又低下头喝了一口酒,我分明看到了她眼里失落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