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篇——
我在北京待的那最后几年,于公于私,都已经很爱并且经常往上海跑了。
我记得有一年春天我来上海出差,住在瑞金洲际里面。然后我走过梧桐区的街头,有和煦太阳晒着,暖风里面夹杂着花香气,让我满心欢喜。
当时我就说,上海的春天真美呀。却也没想到,几个春天之后,我就来到了这座城市居住。
其实由小到大,因为一些童年家事阴影,我是非常排斥和厌恶上海的,因为父亲有个在上海的情人,我总觉得,这座城市在我出生时,就险些拆散了家庭,多少带着些不祥的预兆。
所以大学填报志愿,虽然从母亲到家中亲戚,都希望我选择离家不过数小时车程的上海,我还是力排众议地去了北京。
第一次动了搬去上海的念头,是刚认识谋大和夏洛特那年,我偷偷谈了一场远距离的恋爱,对方在苏州。我们常常取上海作为见面的中转站,我甚至还面试了上海的工作,打算为爱走天涯。当然最后伴随分手,这念头也就烟消云散。
再次动了这念头,又是两年之后的一场异地恋爱。也想为了对方搬来上海,甚至开口和主编提了是否可以换到上海办公室。当然又是分手了事,打消念头。
有时候想一想,人生的际遇真是百转千回而又奇妙。曾经那么抗拒的一座城,曾经数度想要搬来而不得。最后,阴差阳错地,还是来了。
两次我要为爱走天涯,都被谋大跟夏洛特骂得狗血淋头,没想到最后,我们三个手拉着手一起搬来了上海。
我们三个曾经一起来过上海,是有一年为了给夏洛特过一个特别的生日。那年三月,上海乍暖还寒,却又不像北京那般冻得刺骨。提前做了功课,选了在新乐路与襄阳北路路口的一家私房菜,在杜月笙公馆的二楼,里面写满了历史和岁月的痕迹。饭饱酒酣之后,我们相互搀扶着回了房间,然后我和谋大就躺在夏洛特房间的地板上,一直聊天迎接到了天亮。
后来天光亮的时候,我从酒店高层的窗户望下去,楼下“巨富长”区域一片烟火气正浓,有早起上班手拿咖啡行色匆匆却装扮整洁的年轻男女,有拎着豆浆油条遛弯的老人,街道两旁整齐长着梧桐树,掉光了黄叶正长出新芽。
所以后来夏洛特说她把酒吧的选址放在了这块区域,我不加思索地说好。
夏洛特是最早把搬到上海付诸行动的,一切就像她最喜欢的歌里唱的那样:“来去自由从来不等红绿灯。”但她说自己其实已经蓄谋已久。和我一样,她也常常因为工作往返于京沪之间,她说来上海越多次,对于这座城市的喜爱会与日俱增;对于北京的印象,反倒是越来越淡薄了。
最终促使她做决定的,一方面是因为和埃里克关系的彻底终结,让她想要换个地方重新开始;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时尚圈里兜兜转转了这些年,也让她厌倦了这个行业。
“其实从小除了时尚杂志行业以外,我还有个梦想就是开一间属于自己的酒吧,”在离开北京之前,夏洛特约我和谋大在老地方践行;当时我们两个,还处在观望纠结的阶段。
夏洛特说自己现在时尚梦醒了,觉得那些虚荣浮华都是假的,那就是时候追逐自己另一个儿时梦想了:“其实这个想法这几年愈发强烈了,你看像这里,几个好朋友合伙开家酒吧,一半事业,一半玩乐,多好啊。”她指着吧台后面几个合伙人,来老地方久了,我们也都成了朋友,也知道了他们一起合伙开酒吧的故事。
但夏洛特说,如果选择开酒吧的城市,那她是一定会选择上海而非北京的。
一来那几年,上海变得越来越是一座国际化的大城市了;而经历过08年奥运会之后,北京虽然大,但却正因为这种“大”,让这里与“大城市”渐行渐远。
“说实话,北京这片土地实在是不适合搞这些吃喝玩乐的营生啊,”夏洛特背着老地方的合伙人们,悄悄跟我们说。当时是礼拜五的晚上八九点钟,即便在北京最热闹的三里屯,老地方的生意依然算不上热闹。
想想也是,除了我们这个小群体里面的人,没心没肺地三天两头就聚到一起,和其他那些泛泛之交,因为糟糕的交通以及贫瘠的选择,其实见得并不多。而北京又是一座让任何美食美酒评比都为难的城市,而上海即便对于我们这些匆匆过客来说,好吃好喝的选择都实在太多了,并且一直有新的选择出现。
后来我才发现,跟北京的“大而无当”不一样,上海的朋友们都住在核心的一块,一切美好的事物,以及人,都集中在一起。只要我想,每一天都可以随时呼朋唤友,而不需要像在北京这样,从国贸到石景山地跋山涉水。
出门办事,朋友聚会,远不过二十几分钟的车程,偶尔堵车,也不会像北京那样一眼望不到头。后来搬到上海大部分的时候,我喜欢骑一台单车,不忙不慌地穿梭在这座城市的街道里。
夏洛特搬去上海一个月之后,她在我们三个人的群里发了一条酒吧转租的消息,酒吧是在我最喜欢的“巨富长”,襄阳北路靠近巨鹿路的地方,有一面临街的大落地窗户,有地中海风格的彩砖和绘画玻璃,看图片和视频就已经让我心生欢喜了。
“刚好朋友介绍老板要出国了,所以转让酒吧,软硬件客群什么的都挺齐备的,”夏洛特一边介绍着,一边又往群里丢了她自己做的商业计划,有条不紊地列着她接下来的计划,“你看你们想如何参与和投入,我再把你们相应的权益跟分红做出来。”隔着手机,我仿佛又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夏洛特的印象,那个在港剧里头雷厉风行的都市女性。
“我想把酒吧改名叫作’老地方’,纪念我们在北京的这些年。”夏洛特在微信里兴高采烈地说。
当时我也已经辞去了工作,所以很快就收拾好行装,搬去上海跟夏洛特汇合,迎接酒吧的重新开业,和我自己的全新生活。慢慢我发现,这些年的朋友,愈发聚集到上海来了。
接着是谋大,当时为了他,我们还在上海新的老地方,郑重其事地搞个欢迎仪式,大家吃个饭,喝个酒,后来搬来的朋友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大家也就习以为常了。
很多时候,我们选择的不是搬去哪一座城市,而是选择和什么样的朋友在一起。而人越长大,越会发现,越发着重自己感受的人和事,才是值得自己靠近的。同理,越发着重自己感受的城市,才是值得自己居住的地方。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习惯了北京的胡同和院墙,刚来上海时候,是多么地耳目新鲜。搬来那年是秋天,梧桐树的叶子长得正好,喜人的秋风卷着空气里头桂花的甜,街角咖啡和面包的香味混杂着喝酒人声的鼎沸。恍惚里边,仿佛所在并非国内。
在安福路上吃早午餐,华夫饼和冰咖啡,无论天气几何,总是充斥着短打装扮和大小狗子。下午就在巨鹿路街边开瓶酒,看来往的车辆行人发呆。或是去徐汇滨江的樱花树下野餐,旁边滑板少年们青春正好。晚餐总有层出不穷的bistro小酒馆作选择,然后照例要去老地方巡个店,招呼老朋友、新客人。
很多年过去之后,我都还记得给谋大办完欢迎仪式,我们三个人从老地方手挽着手走出来,上海的冬夜也有些温暖。我们摇摇晃晃从巨鹿路走到新乐路,还在街边的甜品店买了外卖。
夏洛特说,等过完冬季,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们要三五成群,穿的很好看。一起走在大街上,像欲望都市里面那个样子。勇敢地横冲直闯,无所畏惧地美好。我想一想,那幅景象,也是挺让人期待的。
于是我说,上海这样的晚上真舒服啊,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来这座城市了。
——谋大篇——
夏洛特先搬到上海去的。她飞走的那一天,微信朋友圈突然出现了一篇爆款文,叫《北京难过》,大意是在说小城市的人在北京打拼有多么的不容易。
我把这篇文发在我、阿莫和夏洛特的三人群里面的时候,夏洛特可能在飞机上,没有及时回复。阿莫给我开了个小窗口,跟我说:“你就别发这种文章了,夏洛特看到了更难过。”
阿莫是第二个搬走的,他跟我说:“我总想着,去了上海,机会总会多一些,人生也会精彩一点。”
其实真正促使我搬去上海的理由,是我在六月中去了一次伦敦。
我刚刚到达伦敦的时候,刚好碰上一个家居设计展。刚好闭展最后半小时,我冲进去逛了一圈,被震撼到了,很多年轻漂亮的人儿都有自己的或者和朋友们一起创造的品牌,和一个店面姑娘聊了聊,她毕业后就开了一个家居设计工作室,现在已经有了店面了。
我低头想了想自己的人生,当时已经三十岁了,还在报社写着无聊的稿子,正筹划买房,结果一查,我跳槽的时候,新的报社没有把我的社保及时续上,缺了几个月。当时北京已经出台了一个政策,在北京没有连续交满五年社保,就没有购房资格。
一股沮丧感袭来:难道我的人生就会一直这样吗?永远陷入在写稿、买房这种人生琐碎里?
坐在飞回北京的飞机上,我正沮丧着,旁边一个短发可爱的姑娘递给我一根能量棒:“哟嚯,吃一根能量棒,负面情绪全都滚蛋。”
多年后这个叫黄蒂芬的姑娘老是提起这件事:“你们看,你们看,要不是我在飞机上遇到了谋大,他才不会来上海呢。”
她说,她当时看到我坐在她的旁边,一言不发,满面愁苦,一看就知道这是“伦敦综合症”。
黄蒂芬大学在伦敦读的,她对伦敦了如指掌。她解释说,“伦敦综合症”就是每一个去伦敦旅游的,如果是那种稍微敏感的人,在旅途快要结束的时候,都会有一种“伦敦人的生活怎么能够如此精彩,而我的生活怎么这么糟糕”的失落感。
而当时,我又跟她说了,面对阿莫和夏洛特邀请我从北京搬到上海的犹豫不决。
恰好,黄蒂芬是上海姑娘。我遇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关广告公司,专门帮电影公司做宣传和发行。她长居上海,当时我在从伦敦飞往北京的航班上遇到她,是因为她正从英国的布莱顿海滩休完假,直接飞往北京做一个电影的宣传。
“喏,你呢,下了飞机后就直接跟我去看片。不准说不去,你可能是第一波在中国看到这个片的人哦!”她这么对我说。
“什么片?”
“《闪电狗2》!”黄蒂芬说出来之后,我惊呆了。《闪电狗》是我非常喜欢的动画片,讲了在狗狗的世界里,云妮和雷夫交朋友的故事。
“啊,我超级喜欢这一部动画片啊!“
“那你会更喜欢第二部。你还记得第一部里面那个女主角云妮伐?她大概也面临着和你一样的困扰,她厌倦了在自己的世界里面一成不变的宠物,想要去尝试网络游戏里面的日新月异的电子宠物。在小伙伴的劝说之后,她才勇敢尝试了新的生活,并选择了新的生活,反正结局就是,新的生活才是她喜欢的呢。”黄蒂芬这么说。
“你这都给我剧透光了啦。”我说。
其实我挺了解自己的。我、阿莫和夏洛特,我们三个都非常像。我们喜欢一切有创造力的东西,也有一个做个设计品牌的小梦想,都幻想着“生活在别处”的精彩。
我时常劝说自己,不要有这种不切实际的“生活在别处”的幻想。回想一下我现在的生活,或许那也是别人所向往的呢。
在伦敦开个设计小店的人,可能也会羡慕另一个人在北京的金融街办公室里自信又运筹帷幄的样子。在纽约搞个潮牌的人,也会想像一个高级CEO一样,只要出差就能坐商务舱。柏林夜店的酒保,看着夜店里五光十色的漂亮人儿,会不会也有一丝丝遗憾或者悔恨,怨自己没有去大学进修学一个金融呢?
“可是我现在在北京的生活很好啊。我不憎恨自己现在的生活,那么,为什么不把现在的生活就变成’别处’,非要盯着别人那种生活方式呢?“我问黄蒂芬。
黄蒂芬停顿了一下,估计她也没想到我这么问。
她想了想,从她座位底下拿出了她的Loewe包包——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把Loewe包包放在座位下,我也真是佩服——然后她从里面左翻右翻,掏出了一本书。
她跟我说,她正好在读一个英国记者写的北欧之旅,《北欧,冰与火之地的寻真之旅》。从一个英国人的角度来看,北欧为什么那么好?
黄蒂芬打开书,我一看,上面全是贴的标签,还有她的手写笔记——我当时就觉得她好特别。
黄蒂芬念道:
“北欧地区长期被认为具有最高水平的福利和生活质量,人们生活最幸福,自我实现程度最高。要想实现真正的、持久的幸福,一个首要前提是人必须能够主宰自己的生活,确立和掌握自己树立的目标,如果离目标尚有差距,能够做出适当的改变。“
然后她抬起头,问我:“你觉得你对现在的生活满意吗?你愿意做出这种改变吗?”
我想了想,北京的生活,我虽然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但是真的谈不上满意。
而我,一直就缺乏这种要改变的勇气。
阿莫跟我说,很多年过去之后,他都还记得给我办完欢迎仪式,我、他、还有夏洛特三个人从老地方手挽着手走出来,我们摇摇晃晃从巨鹿路走到新乐路,还在街边的甜品店买了外卖——
其实那天晚上,买完外卖之后,我提着西米露,去了黄蒂芬位于新天地的家。
“气死我了,我搬来之后才知道,上海的购房资格更加严苛。”我一进门就对黄蒂芬说,“但是,还是要感谢你劝我搬过来。”
因为,从北京搬到上海,从二十岁迈入三十岁,从当记者变成作者和酒吧合伙人,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