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篇——
除了和谋大人那一段若有似无的纠缠,果果其实很少跟我们透露她自己感情的状况和心事。就像她每次来我们小团体的活动,来了就喝,喝了就醉,醉了就走。比起夏洛特,她更像那首歌里唱的:“来去自由从来不等红绿灯”。
所以有一天她单独约我去老地方喝酒,说有一些感情的困扰要跟我倾诉,我是很意外的,以为她和谋大之间,要死灰复燃了。结果一杯长岛冰茶下去,她开始讲述最近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我这才明白,果果复燃的,不是谋大这摊死灰,而是和初恋。
这是听果果第一次讲述自己的初恋,他们是中学时候在一起的,一直到前两年,加起来满打满算也有个七八年了。北京男女的初恋,因为不需要顾及大学和就业造成的异地问题,所以持续的时间,似乎比我们来得都要长久一些。
但这也并不一定是好事情。果果的初恋男友进了一家国企,三天两头要出入一些灯红酒绿的应酬场所,果果虽然心大,但还是抓到他两次出轨的证据,她果断分手就从此不见面了。
那之后果果没有正式再交过男朋友,有的也不过就是像谋大这样的涟漪,很快就过去消失不见。唯一过不去的,还是初恋这道坎。
原本已经删除的联系方式,半年前在同学会上又加了回来。“我不是一个藕断丝连的人,但这次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因为初恋,大概是因为过去那么多年的感情吧,”果果抿了口杯子里面的酒,有点懊恼又有点沮丧地说。
重新建立起联系之后,虽然没有复合,但彼此来往还是恢复了起来,周末还一起开车去长城脚下公社住了两个晚上。在这次短途旅行中,果果临时要发个紧急的工作邮件,就跟初恋借电脑用,问开机密码,初恋在洗手间忙乎,丢一句过来:“还是你生日六位啊”。
果果虽然外表看起来大大咧咧,但内心也还是有柔软的那么一个角落,当下输入自己的生日密码,打开电脑,就被这么一个小细节打动了:“当时我就想,他应该还是爱我的吧”。
从那次旅行开始,两个人的关系开始变得剪不断理还乱了:可以牵手、可以拥抱、可以亲吻,但他仍是坚持对外说他单身,果果也会想要定性这段关系和他聊过几次,最后都闹得不欢而散,之后也就心照不宣地不提及这件事。
“我知道所有事情都只有0次和无数次,出轨也是。我不会原谅他,跟他也不会有未来。”果果咬着吸管,一脸茫然地说,“但还是有些放不下。而且家里人还一直撮合我们,我是不知道我该怎么办了。”
我招手点了下一轮的酒,等待的空歇,给果果讲了我自己初恋的故事。
我的初恋发生在高二那年,对象是楼下文科班的一个女生,叫作九月。那是一个夏天,七夕节。我决定送她一件礼物,当作传递心声。
那一年,徐怀钰和任贤齐唱了一首《水晶》,很流行。于是我去精品礼物店,选了一件水晶的摆饰,晶莹又透明,是我自以为那时候的爱情。
晚自修的时候,我把她叫到教室外面,把礼物递在她手里。她低着头,短发遮住脸颊。走廊的路灯照在她身上。
那一瞬间,她有如水晶一般闪亮。这几乎是我对于初恋的全部回忆。
很快我们中学毕业,我去了北京,她就近念了南京的大学,我们就此分手,后面偶尔保持礼貌而克制的联系。
有一次,九月说要来北京找工作,刚好我家有一间客房,她就说在我家住一阵子,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有一天她说手机没电了,找我借手机回个电话,问我开机密码,我想也没想就告诉她六位数字,她有些惊喜又有些意外地说:“啊,这不是我家以前的电话号码吗?”
我这才想起来,在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我注册了人生里面第一个电子邮箱,就随手把密码设成了她家的电话号码。后来我们分开了,很少联系了,作为一个懒人的我,密码倒是一直没有更换,并且从电子邮箱延展到手机电脑银行账户。
“但我倒是真的忘了,那是她家的电话号码了,”我接过酒保递给我的酒,对果果说,“你说我对于初恋女友是不是还有那么点感觉,也许吧,但用电话号码啊生日啊当密码这件事,或许压根就不是什么‘打动人的细节’啊”。
“那后来呢?”果果若有所思,但又有些不甘心地问。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她在我家客房住了小半个月吧,我们相安无事。然后她找到了工作,搬出去,听说准备结婚了,我们就变成朋友圈的点赞之交了。”
我是一直觉得,既然分开了,偶尔回首可以,但频频留恋就没有必要了。既然当初会分手,说明两个人之间一定是存在问题的,而这些问题,并不会随着分手和时间而消逝。
“当然,一起出去旅行,有一些亲密的动作,甚至打个友谊赛,这也都没什么,关键是,你心里需要认清,你们的关系,也仅限于此了。”我这样告诉果果。
说得难听些,就像一双已经不再那么合脚的鞋,在家穿穿可以凑合一下,但如果要硬穿出街,那也是有些勉强了。
“毕竟百货商场里头,又好看又合脚的鞋多得是,你又何必迷恋那一双破洞的旧球鞋呢?”我把杯子伸过去,跟果果碰了个杯。她一扬脖子,干掉半杯酒,眼神有些开始涣散了:
“你说得对,再见吧,我的初恋。”
那是我最后一次听到果果讲起她的初恋。
——谋大篇——
有一次我和婕西一起去跑北京时装周,在798艺术区,发布会完事儿之后刚好是下午七点多。北京的798艺术区在酒仙桥附近,这是一个北京交通大毒瘤,这个晚高峰,打车基本上是不可能。因为堵车太严重,一趟公交车等个半小时才来,结束之后,婕西跟我说:“咳,咱也别赶着回去了,咱们沿着河边走走,在这附近找个餐厅吃个饭吧。”
我们就朝着大山子那个方向走去,准备找个路边小馆吃一顿。
那个时候,酒仙桥还不比东三环,基本上走出了这个艺术区,就是一片老旧的生活区了,河边有杨柳树,北京的晚风吹来,还是心旷神怡的。走着走着,突然迎面走过来一个推着自行车的男生,高高瘦瘦的,婕西一下愣住了,叫了一声:“何野飞?”
男生推着车,停住了,看着她:“婕西?”
婕西问:“你怎么在这儿啊?”
“我就住附近啊。”
“……这是我朋友谋大。我们刚刚从北京时装周回来。”
“哦……”
看得出,两人极其礼貌,整个气氛有一点点尴尬。他们俩聊了一下,而这尴尬得连我都呆不下去了。我打过招呼,连忙走到一旁,点支烟。
因为参加时装周,婕西特意打扮了一番:藏青色的小短裙,上面一件修身衬衫和夹克,还配了一个贝蕾帽,提的包也是Fendi包包,整个人看上去十分精致;而这个叫何野飞的男生,推着一辆老破的二八式自行车,穿着大码衬衫、短裤凉拖,头发也油腻腻的。
两个人站在路边聊了聊,感觉特别不搭,当然,这一块地儿本来就是极其市井,充满生活气息,特别精致的婕西在这里出现,也显得是有点别扭的。
我看见两人匆匆问过好,点头,又匆匆道了别,何野飞推着他的自行车朝我们相反的方向走去。婕西朝我走来,我掐灭了烟,问她:“谁啊,这?”
婕西低着头,小声说了一句:“初恋男友。”
找了个街边的苍蝇小馆,坐定,婕西跟我说了她和何野飞的故事。
两人在高中时作文比赛认识的,何野飞就读市区的一所省重点中学,婕西在一所普通的高中。当时市区举办了一次命题作文比赛,市区各个高中的参赛选手去何野飞所在的学校参赛一天,婕西代表她的高中参赛。
“早上我从考场出来,就看见教室走廊里有个少年靠着栏杆在读一本《莎士比亚全集》,他斜着背了一个书包,穿着白球鞋,干净的衬衫和牛仔裤,阳光洒在他的头发上,现在想想,这个画面是真的太美好了。”婕西说。
何野飞看婕西交完卷出来了,就过来问她,感觉怎么样,一问,原来何野飞也代表他们高中参赛,但是考的是下午场,他在门口等着,想问问出来的参赛选手早上的作文题是什么,他好参考参考。
婕西就这么认识何野飞了。她觉得何野飞好认真,虽然是个作文比赛,但是他也还认真对待的。
两人就从此通信起来,周末见见面,两人还一起看看书,复习复习功课,闲了,还会去溜到“城市英雄”打打电玩之类的。
谁也没说过谁喜欢谁,但是,婕西内心认定,何野飞就是她的初恋。
“我觉得这种初恋吧,夹杂着对未来的憧憬。因为何野飞比我大一届,我高二的时候他已经高三了,而且他在的是重点中学,学习成绩又好,我非常崇拜他。不知道你看过一个很古早的青春剧《十七岁不哭》吗?里面有个大众情人,品学兼优的班长叫简宁,我觉得何野飞就是简宁本人。”婕西说。
后来,何野飞考进了北大,去了北京,婕西进入高三。
“刚开始,他还会给我写几封信,但是很明显,我感觉他被北京这个花花世界迷住了,对我的眷恋就很少了。”
婕西现在还记得,每到周末,她就打开电脑,等着何野飞的QQ上线。可是每次他的头像都是暗的。有一次,他的QQ好不容易闪现了一下,他对她说,周末又去了王府井,周五下午参加了读书会,周末晚上社团又放了什么电影……婕西也觉得他的世界像个万花筒一样,她仔细斟酌了一下她所在的小城市的高三生活,觉得太无趣了。
何野飞的好几封来信,都是关乎他自己,他去了什么有趣的地方,见到了什么有趣的人。在来信中,他也鼓励婕西考到北京来,婕西说:“我当时就也暗暗发誓要考到北京去,和他过一样的生活。”
婕西后来很努力地复习,她高考考得很不错,在她的高中里,她是探花了,但是也只够得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和北大比起来,还是差一节的,但是我这么努力地考到北京来,其实就是想见见何野飞,想看看他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婕西来北京读书之后,和何野飞见过几次面。
第一次,是她刚刚考上二外,兴致勃勃地坐了两小时公交车,到了北大附近,等着他。结果他还迟到了。他带她去电脑城逛了一圈,就说有功课做要回宿舍。婕西有点失落,刚好两人在一个音像店,婕西对他说:“谢谢你鼓励我考到北京来……虽然也不是清华北大之类的好学校,但我还是实现了一个小目标。想送你一个礼物,你挑一盘卡带吧,我买给你。”
何野飞立即挑了一盘最贵的专辑,“我印象中好像是齐秦的什么专辑,当时市面上的磁带都是10元一盘,外国15块,但是这一盘是精装版,20块。我忍痛买下送给他,他拿着磁带,谢了我,就回宿舍了,我一个人又坐了两小时的公交车回二外。”
之后两人还见过几次面,无一不是结账的时候,他扭扭捏捏不买单,婕西还带过一个女朋友和他一起吃过一次饭,女朋友豪气地说要买单,何野飞就把最贵的那几道菜给点了。
“我明显觉得他不是我心中的那个何野飞了……怎么说呢,他被这个大千世界迷住了,有点爱贪小便宜。”
再后来,两人联络也都少了。毕业一两年之后,有一天何野飞给婕西打电话,说自己的房子在装修,想去她那儿住上三个月,婕西说不太方便,拒绝了。
“刚刚看到他,和他聊了一下,原来他说要买房,就是买到了酒仙桥后面的那一片老楼里,这种房子给我住我都不要。”婕西在这个苍蝇小馆子里对我说,声音有点大,旁边的人都朝这边看了看。
她沉默了一下,低下头说:“可是我好难过你知道吗。”
“我还记得那个中午,我从考场出来,他斜着背了一个书包,穿着白球鞋,干净的衬衫和牛仔裤,阳光洒在他的头发上。
“而我当时,也是那个傻傻的不太懂事的参加作文比赛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