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文史 || 夏传明:一块禁垦碑引出芜湖万春圩一段垦荒史

文摘   2024-12-01 22:51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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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688期)




一块禁垦碑引出芜湖万春圩一段垦荒史


夏传明


近日《中江文史》陆成全老师告知芜湖鸠江区清水街道文化站陈列室里有一块石碑,并将碑文拍照给我,后在宣城水阳文史专家袁晓明老师的襄助下,特将碑文辨析、辑录。碑文全文如下:


     军法课课长衔芜湖县知事查

为出示严禁事案,据农民吴含炳禀称,拟招荒民承垦南辛圩外东滩一片,绘图呈请派委查勘,给示招垦等情。前来正在查办,问后据咸保圩业户汪体煌等、南辛圩业户李耀焜等联名禀称,窃业户等前因葉玉笙勾串吴含炳在邑东大滩嘴毗连七里滩敛费招垦,妨害水利等情。禀蒙饬提在案据,叶吴两人闪避不面案,经虚悬端倪莫测。冒称该滩一系贾之凤住居南辛圩,一系奚中凰居住成保圩,均为招揽承称之人。惟有再请提案惩办,以免别生枝节。再该滩为长河水道出入要路,一经阻塞不但咸保、南辛两圩顯受其害,而上游之水无从宣泄,则沿河一带圩堤均有岌岌可危之势。为此,合祠公垦俯,念合邑水利攸关,一面出示严禁,永远不准垦筑,以杜后患等情到县。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该圩农民及诸色人等一体知悉,须知该滩既与上游水利攸关,理应永远禁止垦筑。嗣后,如有不法之徒,再假此滩招垦敛费等情,一经察出或被告发,定即提案惩办,决不宽贷其。各凛遵毋违切切,特示。右仰知悉。

中华民国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告示

寔贴南辛圩晓谕

这块石碑发现于芜湖万春圩南端的南辛圩,是一块禁止垦荒南辛圩之南大滩嘴和七里滩的碑文。据民国版《芜湖县志》记载:南辛圩,圩之南有滩二幅,一名大滩嘴,一名七里滩,原系随田草场,今已垦为熟地。有陡门二座,一在潘家村,一在魏家湾,周围圩埂十五里许。

石碑刻立时为民国三年(1914)十二月二十一日,南辛圩尚在禁垦。民国俞谊密主修、鲍实总纂的《芜湖县志》成书时已经是民国八年(1919)十二月,“今已垦为熟地。”。短短五年间,芜湖万春圩,乃至南辛圩发生很大的变化。

“国初以来,仰蒙谕旨,拔为旗营牧场、其地中为湖心,旁为隙地,当年湖身宽大,可供涿者蓄,近来淤垫日高,秋冬已成涸泽。咸丰乱兴,马群既空,早成废壤,自荆防填拨来宁,额马稍稍规复,但江宁城外本有牧地两区,是供刍牧。而万顷湖,陆路距宁远在二百里外,往返艰难,牧养非便,即勉令前往,而兵民杂处,屡起讼瑞。又自克复以来,流民私垦田多。占耕渐广,虽经历任将军檄行府县,但处两县之交,此去彼来,实非文告所能禁遏。且地属旗营,亦非有司所能辖治。若不早为整饬,则盗贼窝巢,黑教潜缉,在在可虞。”①


据《申报》记述,1903年,万顷湖、路西湖垦荒情形:

“查家湾全镇闭市”报道,内容如下:地方通信·当涂:本邑南乡查家湾镇素称繁盛,距当、芜均三十里,水陆交通极便。忽与本月十四日,突有外来流民千余人,蜂拥至镇,声言垦荒,野居路宿,逗留该镇附近路西湖滩上。既无实厅垦照,且未呈报本埠官厅。


   1903年5月30日《申报》报道“太平垦务”。芜湖访事友人云:太平府属当涂县辖境中,沿万顷湖两岸,问为江宁将军所部旗丁游牧之地。近以湖心日久淤塞,积成地十六万顷,由信立民留守,出示招垦。闻已由合肥巨绅李伯行观察,认开二万顷,芜湖绅富陈某,认开一万顷,其余认垦者,多寡不一。行见荒地,日辟蔚为膏腴,凡有涨地之处,其亦闻风兴起否。


   1903年8月11日《申报》报道“芜邑官场记事”。芜湖访事人云:芜湖、当涂之间,有湖田约计万顷,问归金陵驻防营收租。其间荒废,与被人侵占者日久,从未清理。现由江宁将军,与两江总督扎委徐观察前来,详查情形,以期事归核实。

为此,光绪二十九年间,由两江总督张之洞、江宁将军信恪奏请开垦。

“为江京驻防,户口渐繁,拟开万顷湖牧场,屯田招垦,以裕旗民生计。”

“奴才信恪到任后,查悉宁京两防,除领催前锋甲兵外,其妇女暨孤寡各项共五千七百余口,步甲养育闲防散幼丁共一千四百八十余名,其中虽有扶恤孤寡银两及小甲匠役口粮,但为数无多,不敷养赡,将来生聚日众,势必饥馁堪虞。”

两江总督张之洞、江宁将军信恪对熟田、未垦荒地,以及旗民屯耕之田作如下办法:

“其办法约分三等:一、流民占耕已熟之田,饬令开明四至,勘丈相符,每亩饬缴折租银三元,每年仍认缴麦租钱百文,租谷一斗,准其补给垦照免追历年私垦花息,作为永租之屋,名曰佃民。一、未垦荒地,民间承认领耕者准其筹集公司,呈缴押租银两及按年认缴前项租谷、租钱、开明四至,亩角勘丈无讹,亦一体准给永租垦照,亦曰佃民。惟开荒需费准领耕后第一年免租,第二年缴租之半,第三年再交全租。一、留备旗民屯耕之田,应先召佃,官给牛只籽种,令其垦荒,其麦租谷租视民收租之法,或各半分租,或每亩取租谷一石,春麦杂粮八斗,但取用的保免交押租,各曰官佃。似此长年计算,三年之后,约可得租银二三万两,以之分恤孤寡,沛然有余。其未垦成熟以前,所有全湖肥草芦柴即由屯员随时变价,以充局用之不足。”

清廷批准了信恪和张之洞的奏请,对芜湖万春圩制定“屯垦办法”:

对于流民私耕的田亩,允许流民向屯垦局报领,每亩田地缴纳押租银3元,每年认缴麦租100文、租谷1斗,由屯垦局发给垦照,作为流民的永租田产。对于尚未开垦的荒地,鼓励民间筹设垦务公司进行大规模的领垦,每亩也缴纳押租银3元,每年认缴麦租100文、租谷1斗,亦由屯垦局发给永租垦照。为了鼓励屯垦,准许领垦者在第1年免交地租,第2年缴纳一半,第3年才缴纳全租。光绪二十九年(1903)开始对万春湖实行屯垦。

光绪三十一年(1905),日俄战争将竣,革命风暴弥漫全国,中国同盟会在日本成立,胡朴安闻之“气为之壮”,极为愉快。便速去万春圩开垦,翟晏如负责筹款,胡朴安具体主持垦事。胡朴安亲自去上海购回耕田机两台,自学拆卸安装及使用方法,亲自扶犁耕作,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在上海购买耕田机时,曾独自去西牢,欲瞻仰一次,因不得其门而入,徘徊探视,几挨“红头阿三”之棍,才废然返回。在万春圩垦田两年有余,约近万亩。曾一度筹划开垦易太圩,加入者有旌德江某、宣城吕某等,卒因“渠等思想与我等完全不同,渠等开垦之目的在于谋个人之利”,以致共事三月,即至破裂,经营易太圩之垦务,全归泡影。

光绪三十二年丙午(1906)秋,开怀实业诸君子“修万顷湖堤工,周围七十余里,得田四十万余亩,可获稻麦杂粮五六十万石,共利甚厚,亦皖南第一大利源。”

“因余万顷湖左右留心察看,天成湖、易太圩两处均可筑圩成田,本易太圩本前代旧圩,可以围田三四万亩”。为此,开怀实业诸君子 拟定《计开章程六则》,以便招股垦荒。

芜湖万春圩在两江总督张之洞、江宁将军信恪奏请垦荒后,将牧场改为屯田,专设屯垦局招民开垦,以裕旗民生计,并在清水河镇设立“农务学堂”。

迨到民国成立以后,因为国家政权的变更,万春圩也由旗营田产转变为皖省所管田业。1915年皖省为了增加税收,向财政部申请将万春圩屯田改为民田,以便纳粮升科充裕省库。经财政部长周学熙批令,准许垦务公司按照1914年中央政府制定的《国有垦荒条例》规定,每亩补缴地价银1元,由财政部发给部照由垦务公司承领⑦。其后,垦务公司补缴地价,成为了万春圩田地实际所有者,在法律上成为真正的业户。


   “安徽巡按使倪为饬知事,案查万春湖垦地补缴地价、改作民田一案,曾经本巡按使迭咨财政部,核复在案。兹准部咨准贵巡按使咨开准,九月二十四大部咨开,咨准陈筹。拟万春湖垦地,饬令补缴地价、改作民田办法请部核复,并转咨等因到部。查该湖地约十万亩,据领垦公司禀称,现在垦熟者已七八万亩,自应比照上则官荒规定,地价每亩饬其补缴一元五角,由部发给执照,改为民田。在该公司既得恒产,且又永清纠葛,当必乐从。又查本部呈请大总统颁行之官产处分条例,第五条原定有照册费,并应于该公司补缴地价一元五角之时,饬其按亩附缴照册费一成,以符定章。此项收款除于正价内划拨一半,为筹办旗民生计之需,余均随时另款存储,报部候拨,以重官产。”


此后,田地产权经过不断的买卖变迁,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万春圩逐渐形成了以36家垦务公司为主体的业户群体。在万春圩8万余亩田地中,垦务公司共占有6万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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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旧志整理办公室整理民国俞谊密主修,鲍实总纂的《芜湖县志》卷三十三《实业志.圩务》第233页,详见《江宁将军信署江督张会奏万顷湖牧场拟改办屯田招垦折》

② 同上

芜湖县旧志整理办公室整理民国俞谊密主修,鲍实总纂的《芜湖县志》卷三十三《实业志.圩务》第233页,详见《江宁将军信署江督张会奏万顷湖牧场拟改办屯田招垦折》

1907年《南洋商务报》载《芜湖道晓谕万顷湖佃民示文》

《泾县史志资料选编(第一集)》载汪渭《胡朴安传》,第123页

《务本垦植公司议辩芜湖易太圩公启》

1915年《农商公报》第七期所载《皖省万顷湖之改编民田》

芜湖县旧志整理办公室整理民国俞谊密主修,鲍实总纂的《芜湖县志》卷三十三《实业志.圩务》第234-235页,详见《万春圩补缴官荒饬文》


         
















夏传明,男,1976年11月出生。学习财税专业,一直从事财会工作,曾服务于芜湖港务局(后改制为芜湖港口有限公司)、芜湖精诚铜业公司等上市公司,也在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南陵分公司任职。2012年9月创办芜湖今商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至今。芜湖古城繆家大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芜湖史志专家库专家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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