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进警犬基地的民营企业家

文摘   2024-12-28 12:10   南非  

三兴康乐村,河南省鹤壁市公安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点。

从公开资料看,这里是警犬协会所在地,主要用于饲养和训练犬只。

电话询问中,工作人员回应,这里是:

送狗、看狗的地方。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地点应该具备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条件。

被告人于孟岗被带到三兴康乐村后,遭遇了饿饭、不让睡觉和老虎凳的全套待遇。

在被折磨到筋疲力尽时,他被要求在早已准备好的讯问笔录上签字。

他问讯问者,这里面写的是什么?

得到的答复是:

写什么你不用知道,签了就行。

这并非个例。

庭审记录显示,许多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签署的笔录,与其真实供述存在严重出入。

而警方的辨认程序更是有趣。

被告人照片先被单独展示给证人,再放入一组照片中:

让他们再辨认。

林红山是本案的关键证人之一。

他曾作出不利于公诉方的证言,证明许双军在某场冲突中并不在场。

12月11日的庭审中,佀化强律师报告了一则紧急情况:

许双军案的证人林红山接到鹤壁公安局警察的电话。
电话内容很直接,要他核实一些细节。
警察行动的时间恰到好处——审判进行到关键环节。
佀化强律师急忙向法庭申请证人保护,法官回应:

如果认为警察滥用职权,可以庭后控告。

证人林红山随后发来消息,警察正在他的住处,已做两个多小时笔录:

仍然不满意,威胁带走他。

法庭的反应没有改变,审判继续,质证环节如常进行。
检察机关的解释是,警方找他,是为了核实证据真实性。

律师质疑道,将律师提交的新证据转交侦查机关核实,是否等同于威胁证人?

检察官没有回应。



1



许双军等人在庭审中,多名被告人提到鹤壁公安民警孙某超、郝某涛、卢某武的名字,并申请他们出庭作证。

然而,这些名字始终未能在法庭上出现。

法官问检察方,为什么这些侦查人员没有到庭?

检察方答,案件复杂,侦查员事务繁忙,未能到场。

法庭记录下了这一答复,没有进一步质询。

鹤壁司法对效率的追求,让人印象深刻:

一审时,33名被告的黑社会案件仅用8天审完。

11月28日,许双军在庭审中提及KTV事件的细节,并牵涉到法院刑庭庭长林守连。
律师提出申请休庭以调查新证据,但法官与检察官一致拒绝,审理继续。
检察官声称,庭审中无法监督,必须等到庭后。
然而,庭后又是什么?
没有调查。没有监督。
检察官轻描淡写地表示:

我们注重效率。

于是,证据的出示方式被简化为简单的念读,郭建忠的供述,许双军的供述,李喜顺的供述……

不到两分钟,证据展示结束。

在亿隆国际城打架事件的监控中,检方未能发现许双军的身影。
但他们迅速找到了解释:

监控没有他,是因为他故意躲摄像头。

而当律师要求排查非法证据、对刑讯逼供的指控展开调查时,法官和检察官则选择无视。

许双军否认参与打架。

他质问郭建忠,你说我中午十一二点给你打的电话,但你又说是九点。

“到底是什么时候?”

郭建忠回答得干脆,九点。

律师诧异地追问:

中午九点?

郭建忠淡然回应:“嗯。”

不仅如此,庭审期间,郭建忠曾低声说:

我有难处啊。

另一名证人于孟岗的供述更显离奇。他承认自己和许双军一起去了监控室。

随后,他又强调自己两天后才知道打架的事。

律师追问,既然你两天后才知道,为什么又说让你看打架的监控?
于孟岗的回答再一次模糊,当天上午,国际城什么事都没发生。



2



许双军的弟弟许全堂出庭作证,他是亿隆集团的负责人,在案件发生时因另案被处理。

“我第二天才知道有人打架,许双军根本没参与。他没有股份,也没有理由插手。”他说。

辩护律师质问他的笔录和当庭供述为何不同。

许全堂沉默了片刻,然后开口:

他们抓我的时候,给我戴了手铐脚镣,头上套了黑头套;还带着冲锋枪,他们直接把我押到审讯室,我是被陷害的

康乐村,这个位于鹤壁的地方,被称为办案点,也是当地的警犬基地。
许全堂被带到这里接受监视居住。
手铐无法解开,厕所,他去不了:

屎拉在裤子里,没人理。

他尝试辩解,监视居住不该用戒具,但没人理会。
负责押送的警察提醒他,这无法更改:

是省厅安排的。

审讯室的气氛如同悬崖。
他们拿出手机,屏幕上是他的五哥,坐在房间里哭泣。
警察冷冷地说,不配合?你四哥已经抓了,你五哥也跑不了。
长垣,一家经营三十年的企业,突然被贴上“黑社会”的标签。
五千套房未交付,几十万人的期待化作一片沉寂。
某个深夜,许全堂被带到房间,桌上放着一份协查通告,印着他、四哥和郭建忠的头像。
他们威胁,如果不配合,将这份通告贴满长垣的大街小巷,并公布在网上,昭告天下他们是黑社会。

企业没了,财产没了,家人也没了。

卢支队的声音冷漠且压迫。
许全堂在庭审中陈述,打架事件发生当天,他根本没有联系许双军,更没有安排人去处理纠纷。
他指出,自己的供述是在康乐村的刑讯逼供下被迫写下的:
“我好好的企业,本来在整个河南都是不错的一个企业,现在我一回去企业已经千疮百孔了:

每天要账的人排着长队。

“我想起来心就痛啊。

他在法庭上再次掏出速效救心丸,仰头吞下。



3



在庭审中,许双军陈述了他与被害人郜某亭的关系。
郜某亭是一名钢筋商人,而许双军经营混凝土搅拌站,两人过去有业务往来。
许双军回忆,他们的交易一直是市场价,甚至在他被抓的前一周:

两人还一起吃过饭。

他补充道,我们的孩子曾是同事,关系很好,我和郜建亭顶多偶尔吵吵架,从未动过手。
然而,检方却指控许双军强迫交易。
依据是十几年前的一次冲突,控方描述这场冲突是由恶势力主导的暴力事件,而郜建亭的畏惧则是被迫使用许双军搅拌站混凝土。
许双军反驳,我们长鸿商砼站的水泥质量在当地是最好的,用孟电水泥,其他商砼站都不用。
一边是普通的商业竞争和私人交往,另一边是强迫交易与恶势力帽子。

许双军的律师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既然案件以强迫交易罪起诉,为何没有交易发生的证据?为何所有所谓的证人供述,充斥着听说这种不具备证明力的词汇?

检方的回应是出示了李喜顺的供述。

供述写得很详尽。

但李喜顺当庭翻供:

都是公安让我说的,我都不知道这个事。

他描述了供述笔录的来源,郝姓队长提审两次:

送了一个面包作为开场。

郝警官随后说,你不说也交代不过去。

许双军是被告,却更像一个控诉者。

面对检察官,他反复强调:“拿出录音录像!”

没有愤怒,只有一种疲惫的坚持。

旁边,律师一字一句地解释,语气冷峻:“这些笔录,像是剧本。严丝合缝,却漏洞百出。”

在审判的过程中,录音录像是否被视为证据,成了焦点。

法庭决定,不播放同步录音录像。

理由是,它不属于卷宗材料,无需提交证据。

检察官强调,这并非八类证据之一。

于是,法庭继续,像往常一样:

依靠纸质笔录,宣读事实。

“他们都签了字,为什么不直接放录像?”

许双军质问检察官,为什么关键的录音录像不出示,却拿着笔录宣读。

郭建忠三年级的文化水平,能流利地编出这些话?

他不解,语气中夹杂着隐忍的愤怒。
他提到,笔录内容如同一个剧本——格式统一,措辞一致。

被告人陈二留在讯问椅上待了八天。

那是一把无法躺下的椅子,配备了严密的束缚装置。

即便如此,陈二留的笔录被法庭采信,甚至成为重要证据。

他因严重的痔疮无法久坐,却被要求在老虎凳上完成漫长的讯问。

律师们强调,这种在指定监视居住点取得的笔录,不具有合法性。

然而,这些证据一次次被采纳,一次次成为定罪的基石。



4



下午的庭审迎来了郭建忠的出庭对质。

被称为“黑老大”的郭建忠表示,阳光汽车城项目并非敲诈勒索,而是经济纠纷。

至于一审时的供述内容,他坦言,他在公安都已经说过了:

现在没法改口了。

当法官进一步追问,他回应,记不清楚了。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许双军的质问,你们说我做假账,那假账在哪里?既然这是经济纠纷,为什么突然变成敲诈勒索?

双方的对质进行得毫无实质性进展。

整个庭审中,郭建忠的“记不清楚”成为最频繁的回答。

一场关于事实的调查,变成了:

一场关于遗忘的展示。

一审判决书显示,郭建忠、许双军等人的组织被定义为“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利益共同体。

许双军因其经济实力和社会关系,被视为该组织的二号领导者。

然而,许双军在法庭上回忆,自己与郭建忠的交往不过是几次无功而返的说情和一次被指着骂。

“税务局长让我去帮忙说情,我去了,但郭建忠根本不给面子。”

“开澡堂时没给他卡,他直接指着骂我。”

整个案件的核心,依赖于组织架构的证据。

检察官用几十份笔录拼凑出一个复杂的黑社会网络,强调这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体。

然而,许多核心成员甚至不认识彼此。

一个证人说,他是种树的。

另一个证人说,他在遛鸟。

还有人只是,打扫卫生的。

组织特征竟然如此松散,松散得像一场误会。

辩护律师一再试图强调,这是个特务组织吗?互相不认识的人如何构成组织犯罪?

检方提供的许多证据,来源于证人的听说。
在法庭上,律师问道:

听说,能成为法律证据吗?

没有回应。
证人徐周均被问到与案件的关系时,表示自己只是听说,甚至承认:

部分笔录可能是公安提前准备好的模板。

而另一名证人则直言许多供述都是刑讯逼供下的产物,况且:

十几年前的记忆,谁记得清楚?

许双军指控检察机关将对他的指控建立在一些“反常识”的证言基础上。

例如,他被指责“尊重”某人或者受人尊重,这样一种人性中最基本的善意行为,却成为了他涉嫌犯罪的证据:

郭建忠敬重我,这也能成为我的罪名?

“2006年郭建忠还在监狱,我的路都快修好了,他怎么可能给我供应建筑材料?”

他直视审判长,要求答案,而对面回应他:

不需要讨论。

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公诉方将提供服务等普通经济行为强行定义为黑社会组织的组织性特征。

“郭建忠给许双军供过货,这就代表组织了?那法庭给许双军提供服务,是不是也成了组织的一部分?”

法官多次警告,律师不得将法庭作为比喻。

他平静地反驳,这不是比喻,是事实。

财产部分的争议更加复杂。

根据检方的陈述,所有涉案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卡,均属于许双军。

然而,这些财产中,许多登记在他人名下。

许双军的律师指出,民法基本原则明确,不动产登记即所有,动产占有即所有。

检方需要提供反证,才能证明这些财产属于许双军。

然而,检方仅以一句话作为回应:

公安机关提供了大量证据。

庭审进行到最后,法官宣布,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在法律面前,一句“根据情况”取代了举证和质证。




5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有一个听起来令人向往的地方,名叫三兴康乐村。
2009年的《淇河晨报》提到,鹤壁市犬业协会成立,注册地址正是三兴康乐村。
协会由市公安局主管,承担管理宠物犬、培训训犬师等职责。
一切看起来光明正大。
然而,这个位于康乐村的协会,却并非普通的民间组织。
康乐村真实的功能是公安机关的二级办公场所。
这里的康乐,脱离了法律的规范,不受看守所的限制,摆脱了任何监督的束缚。
这是一个可以任意而为的地方,被用作羁押和审讯被告人的秘密基地。
许双军案的多名被告,曾在三兴康乐村被羁押。
在法庭上,他们的证词惊人:

有人说自己被要求吃钉;

有人指证警方用钢丝鞭打脚板;

有人说警察威胁他到厕所吃屎喝尿;

手铐脚镣让人连上厕所都困难,屎直接拉在裤子里;

说实话加两年,说假话减两年。

这些供述高度一致,如同共享过记忆。
甚至有被告人在描述时,因情绪激动,需要服用救心丸才能继续。
被关押的人都知道,这里没有法律的约束,只有急功近利的诱供、骗供和刑讯逼供。
这里的荒诞和暴力,被形容为大记忆恢复术。
一句威胁、一次鞭打,甚至一杯特殊饮品,都能让人说出:

警方想听到的真相。

2022年六月的一天,企业家许双军被带到这里。

他不知道,接下来的六个月零十六天里,这个废弃工厂会成为他的囚笼。

半年时间里,只被允许洗过一次澡,不能刷牙。

许双军在后来的控告信中这样描述,开始十几天,手铐脚镣是分开的:

之后四、五个月时间里,手铐和脚镣都连着。

在废弃工厂的日子里,警察往常都是把许双军锁在审讯椅上吃饭,2022年8月的一个晚上,许双军经历了一场特别的晚餐。

一位名叫孙超的警官端来一碗卤面,紧挨着他坐下,要求他从审讯椅上下来吃。当许双军察觉到饭里有金属异物想要挑出时,孙超命令道:

吃下去,必须吃下去。

那钉子就着面咽了两下,才咽下去。从此,许双军的腹部便开始持续疼痛。

房间空调被调到16度,直到他被冻伤。许双军的双腿被冻肿,胳膊至今仍然抬不起来。

审讯时,他必须戴着黑头套,只有在问话的时候才能摘掉。一位姓杜的支队长曾对他说,我们就是冤枉你的,啥时候都有冤死屈死的:

83年严打时,冤死屈死的很多。别人都没钱,怪就怪你有钱,抓你就是来为案子买单的。

2023年12月,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对许双军作出判决:二十年有期徒刑。判决认定他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六项罪名。一审开庭时,许双军:

以头撞墙,血流满面。

法庭在他无法出庭的情况下,连续开庭三天。

多名同案被告在庭审中表示,他们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的供述是被逼迫作出的。

这些细节在判决书中未被提及。

现在,许双军的二审在鹤壁中级法院正在进行中,尚未宣判。








李宇琛
权益墙原号消失,我将本科期间参加创新设计大赛的本号改名并启用。我仍坚信:我们坚持一件事情,并不是因为这样做了会有效果,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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