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生在淅川县玉之友商贸城的一幕,让我不禁想起了网络上流行的“隔壁老王”梗。只不过,这次的“老王”不再是那个总是和你家关系微妙的邻居,而是我们的公安同志。
事情是这样的:淅川县冀廷梅案的辩护律师在玉之友友商贸城租了几间办公室,好好地进行案件调查取证。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签了租赁合同,交了房租,拿了收据,完全合法合规。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从昨天开始,公安同志们也突然对这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上午一组,下午一组,公安仿佛搬家了一样,径直把证人带到了办公室的隔壁进行询问。
如果这只是巧合,那也未免太“巧”了吧?毕竟,商贸城并不是个稀缺地段,公安大可以选择别的地方取证,但他们偏偏选择了在律师办公室的隔壁。难道是非要跟做“邻居”,来一场“近水楼台先得月”?
这让我不禁想起那个老掉牙的笑话:“隔壁老王”总是神出鬼没地出现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让你哭笑不得。在这里,我们的公安同志成了现实版的“隔壁老王”。他们的存在就像是一个不速之客,明明知道他们的行动有些不合规矩,却又不得不与他们共享这个空间。
他们不仅在“隔壁”盘问证人,还反过来质疑律师。
作为辩护律师,在自己合法租赁的地方活动,竟被公安怀疑是在妨碍他们的公务。这可真是“隔壁老王”翻版:不管谁家发生了什么,总要插一脚,甚至还会指责你不按规矩来。
但这里的“规矩”又是什么呢?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公安本来就不是核实证据的主体,更无权要求证人到特定地点来接受询问。可在我们的“隔壁老王”眼中,规则似乎可以被灵活解读,甚至被置于法律之上。
这种靠近、监视、干涉的行为,是否是在暗示我们,权力可以无视程序,随意伸展到任何地方?
更让人不安的是,这种“邻居式”办案方式似乎并不是为了保证公正,而更像是一种心理战术,意图通过与律师“近距离接触”来施加压力。
证人在隔壁的房间被盘问了将近四个小时,没有休息、没有离开。此时此刻,我们不得不怀疑,公安的这种安排究竟是为了取证,还是为了制造恐惧与威慑?
“隔壁老王”虽然是个笑话,但当这种情境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法律程序中时,笑话就不再那么好笑了。我们必须要问:
当权力开始模仿“隔壁老王”的行事方式,是否意味着法律的底线已经被逐渐侵蚀?当公安成了“隔壁老王”,谁来保护法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在这个案件中,律师的确是和“隔壁老王”做了邻居,但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法律的透明与正义,而不是这些“近邻”手段带来的无形压力。我们更希望,法律的程序能够在阳光下运行,而不是在“隔壁老王”的阴影下变得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