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了副区长1.5亿的人

文摘   2024-12-12 11:12   瑞典  

2014年,郑州管城区一位45岁的副区长离职了。这位名叫马欢的官员,很快就与一位叫郑金才的民营企业家结缘。

在初次接触后,马欢主动提出要投资郑金才的项目。双方约定:

马欢出资,郑金才负责经营,按比例分红。

这个看似普通的商业合作,却成为日后一场漫长司法纠纷的开端。在立案审查期间,马欢对郑金才说,自己可以控制办案单位随时抓郑金才:

想什么时候抓就什么时候抓。

2019年的郑州,那场始于投资失败的纠纷,最终演变为长达四年的司法角力。那是11月22日,在一间会议室里,一份《会议纪要》摆在郑金才面前。

这份纪要的内容很简单,退还5000万本金,支付5000万利息。郑金才拒绝签字。而这份纪要末尾,还附带着一个但书:

郑金才及其亲属不按照约定按期履行上述义务,马欢保留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彼时的马欢,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在他看来,这笔投资的失败似乎只该由郑金才一人承担。然而事实是,这是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合作项目。

18天前,也就是2019年11月4日,马欢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郑金才诈骗1900万元。这起案件:

三次送到法制科,均未获立案批准。

一年多后,这个威胁却变成了现实。2021年1月25日,郑金才被刑事拘留。从立案到拘留的这一年多时间里,办案机关没有对郑金才采取任何调查措施。

但马欢的压力却从未停止。在此之前,马欢已将索要金额一次次提高,一个投资失败的案子,演变成了一场高利贷追讨。最终,马欢提出了一个天价:

1.5亿元。

随后的剧情仿佛按下了快进键。2021年3月4日,郑金才被批准逮捕。紧接着,郑金才的妻弟孙仁义被拘留、被逮捕。令人费解的是,在审查批准期间:

办案检察官与办案警察竟然共同提审了郑金才。

2021年11月,打击范围进一步扩大。郑金才的妻子孙海玲被办案警察申慧勇带队抓捕。

在郑金才案二审开庭前的2023年8月,孙海玲再次经历了一场完整的司法程序:传唤、拘留、变更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关于言知影院这家公司,该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郑金才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有权管理本公司事务、决定本公司的财务事项,他没有侵占本公司的财产。检方指控书却呈现出一个奇特的逻辑:

一边认定郑金才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边又指控他侵占公司财产。

一个人不可能侵占自己控制的公司财产,这就好比指控房主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一样荒谬。

2023年5月,金水区法院重审时,一份副卷曝光。

原来在一审判决前,该院刑庭庭长和主审法官曾到郑州中院请示,但并未落实上级法院意见。合议庭在提交审委会时:

隐匿了辩方提交的大量证据。

事态的发展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2023年9月21日,郑州中院作出(2023)豫01刑终358号刑事裁定,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到头来,那个曾经说“可以控制办案单位”的马欢,却在2024年7月27日迎来了自己的命运转折。郑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常务副区长马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郑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与此同时,被他控制入狱的郑金才,还在金水区法院继续着一场荒诞的庭审。



1



金水区法院的审判庭内,白发苍苍的办案警察申慧勇坐在证人席上,面无表情地望着前方。他身着据称是他人的警服,对答如流,却又像在逃避什么。

庭审中,申慧勇的回应方式令人印象深刻。

当辩护人询问最基本的问题——本案有几个侦查人员时,申慧勇只说,卷宗里有。请向合议庭回答,审判长也需要知道,辩护人说。申慧勇却仍然不正面回复,只是说着:

审判长也可以看卷宗。

更令人困惑的是对郑金才的立案过程。2019年12月,郑金才被以诈骗罪立案,但直到2021年1月底才被宣布拘留。

在这漫长的一年多时间里,没有任何传唤和调查。当辩护人追问为什么没有必要传唤时,申慧勇提高嗓门:

没有必要!

辩护人多次追问侦查人员申慧勇为何在立案后没有传唤郑金才,但申慧勇始终只是机械地重复——没有必要这一说法,拒绝对此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理由。

法庭上,被告人和证人的笔录也问题频出。

李帅欣律师指出,本案的职务侵占罪没有刑事立案手续,对证人的询问,戒具、老虎凳都用上了,进行熬鹰式的疲劳审讯。而证人孙仁义的遭遇印证了这一点,从深夜22时到次日凌晨2时40分:

他被迫持续接受询问近5小时。

关于影院的利润问题,一组数字令人深思,2015-2020年,影院的利润共有234万元,而马欢一人在2016年就拿走了:

276万元。

对此,被告人说,如果按照公诉人的指控逻辑,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应该是马欢。

当日庭审结束时,旁听人员面面相觑,有人低声说了句,好猖狂。而这,仅仅是这个案件的冰山一角。

在电子数据方面,被害单位言知影院公司的代理人袭祥栋指出了更令人震惊的发现,案件的两次鉴定中:

短信相差300多条,微信聊天记录相差50多万条,文件相差3000多个。

这些差异背后的原因,至今仍未得到解释。



2




法警在金水区法院的走廊上拉起警戒线。这是2024年10月10日上午,郑金才案重审的第一天。

四道安检。第一道在法院门口,递上身份证,换来一张旁听卡。第二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安检仪发出刺耳的响声。

第三道在法院大楼内部,递交登记表,领取旁听证。第四道在旁听室门口

手机被收走。

一排旁听席,能坐十个人。其余的旁听者被安排去看投影。听说马欢已经被调查了,有人小声说,那郑金才怎么还……后半句消失在窃窃私语中。

9点50分,一个女人的手腕上出现了淤青。这是郑金才的家属,她刚刚对马欢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异议,随后被带离法庭。淤青处的皮肤略微发紫:

那是被法警拉扯的痕迹。

10点06分,被告人郑金才终于出现。十分钟后,郑金才站了起来指控本案检察官刘力:

收了马欢的钱,一笔一百五十万,一笔五十万。

审判长问他有没有证据。他说有,把纪委喊过来。刘力却极力否认。下午开庭时,没有人为什么,但大家却看到了这样一副景象:

四个法警抬着郑金才进来。

审判长说,没有相关证明材料,不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已经驳回,不得复议。李帅欣律师不得不站起来说明,在原审时,郑金才举报马欢,合议庭置之不理:

如今马欢被留置了。

法官仿佛没听到,把这些请求全部驳回,宣布休庭。走廊上的警戒线仍在晃动。门口的旁听卡已经收好,放进抽屉,等待明天再发。没有人知道这个案子要开多久,但每个人都要经过那四道安检。



3



“截至案发前,我跟马欢先后合作过9个项目,包括电影院线、钢材市场、棚户改造等。”郑金才说这话时语气平静,仿佛在叙述一桩再普通不过的商业往来。

但故事远非表面这般简单。

以钢材市场项目为例。当马欢听说这个项目后,主动联系郑金才要求投资。项目进行期间,马欢实地考察过工地施工。然而当项目因甲方违约而搁置后,马欢的态度发生了戏剧性转变。

郑金才向法庭陈述道,项目稍微遇挫,马欢就会提出退出。关键是他退出之后:

不仅不承担任何经营损失,而且还要将投资款变为借款。

更令人意外的是利息的演变过程。从最初的1分,逐步攀升至1分5,继而是2分2分5,最终达到3分。

当高额利息仍无法满足对方胃口时,又出现了新的要求,将欠款最终打包成1.5亿元,还在一次协商中威胁郑金才,至今,郑金才还保留着那句威胁的录音:

你不同意,就关你一辈子。

面对检方的四项指控,郑金才进行了逐一反驳。

当谈到400万元案情时,他情绪激动,这是起诉书中最令人气愤的一起事实。

原审时这笔钱被指控为挪用资金,但被判无罪。二审检察官提审仅用半小时就认定不构成诈骗,然而:

在重审中,检方却将罪名改为诈骗。

讽刺的是,当郑金才拒绝回答公诉人刘力的问题时,后者举起一本厚书宣读,郑金才藐视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而在此前侦查人员对法庭表现出实际藐视时,同一位公诉人却保持沉默。

这个案件的发生,纯属办案人员捏造假案。郑金才说自己在被讯问时,明确说到马欢去过钢材市场工地,跟马欢是合作关系,但侦查人员申慧勇不仅不给他记录,而且还骂他是个骗子。



4




案庭审第二日的安检处,法警对旁听人员的脚底进行无死角检查,反复核对旁听名单。郑金才的妻子孙海玲站在法院门外,被告知不得进入。

九点二十分,一位工作人员推开法庭大门,说了一句,法警正在提押被告人,尚未提押到庭,请稍等。随后,法庭陷入漫长的等待。

从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多,所有人只做一件事——等待郑金才。有旁听人员低声议论,郑金才是对法院和检察院失望了,他们自己犯的错误,怎么可能自我纠错?

十一点二十分,一如前日,四五名法警将郑金才硬生生抬进法庭,放到审讯椅上。审判长开口,对郑金才口头警告,请遵守法庭规则。郑金才问的问题,却无人应答:

违法也要服从吗?

这一天最引人注目的戏码发生在公诉人刘力与辩方之间。

上午,刘力站起来回应昨日郑金才举报其收受200万一事,昨天上午休庭后,郑州市纪委监委已找郑金才询问……该案已经由金水分局进行了立案。下一步,将对郑金才的诬告陷害追究法律责任。

然而到了下午,当另一名公诉人张才辉宣读金水区检察院的回复时,却变为了刘力的报案:

尚未受理跟立案。

前后矛盾的说法在法庭引发一片哗然。

对此,辩护人冯延强律师直指问题,上午公诉人刘力原话说已经立案,下午公诉人张才辉却说尚未受理、立案。刘力与郑金才已经两次形成了控告与被控告的关系——郑控告刘受贿,刘控告郑诬告陷害。刘力应当回避。

而每当辩护人要求刘力回避时,审判长总会说一句:

已记录在案。

这句话在当天的庭审中反复出现,以至于旁听席上发出低声的笑声,不解决问题,只记录在案。下午五点半左右,随着一声声驳回、记录在案,今日庭审结束。

一位被告人,等了两个多小时才被抬进法庭;一位公诉人,上午说案件已立案,下午又变成未立案;一张张要求回避的申请,得到的只是已记录在案的回应。

在这个法庭上,每个人似乎都在等待着什么,却又像在演一场无人愿意喊停的戏。



5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出现代版的官商对决。只不过商人早已不是那个能和官相提并论的商,而是一个任人宰割的猎物。

讽刺的是,猎人已经落马,猎物却还在牢里。

11月7日,第19日。这是一个寻常的秋日,但对于被告人郑金才来说,这个早晨注定要在反复的争执中度过。

庭审刚开始,公诉人便宣读了两份证人笔录。面对这些材料,郑金才的第一句话是,我的主辩律师不在,我要求休庭。

这看似简单的请求,在当天上午演变成了一场拉锯战。

审判长却拒绝了,并且认为郑金才现在还有一位辩护人,可以开庭。郑金才回应,法律规定是两个辩护人,如果一个可以的话,法律规定两个干什么?原审稀里糊涂弄了自己20年,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主辩律师冯延强正在清丰开另一个庭。金水法院明知冯延强律师9月24日就收到了清丰县法院的庭审通知:

但仍在10月28日安排了与之冲突的庭审时间。

审判长援引《刑诉解释》311条,表示仍有辩护人的,庭审继续进行。但郑金才坚持,20年,自己的下半生就是蹲监了。

整个上午就在这样的僵持中度过。

当天下午,公诉人刘力向法庭出示了四份笔录,涉及郑金才收购电影院的过程。

面对这些材料,辩护人李帅欣一针见血地指出,从笔录可以看出,收购电影院的主体是鸿路公司,收购人员是郑金才、孙仁义,见不到马欢等人的影子。这与起诉书指控的职务侵占没有任何关联。

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一笔715万元的资金。

起诉书称这构成职务侵占,但袭祥栋代理人指出了一个关键事实,这些钱不是从言知影院公司的账户直接转出,是先转到郑金才的个人账户,再转出。郑金才个人账户中原来是有资金的。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转账在言知影院公司的账簿上被清楚地记录为:

郑总借款。

当被问及资金用途时,公诉方提到马欢妻子刘某梅的证词,称郑金才用这笔钱买车买房。但郑金才当庭回应,法庭可以调查,

我家在2015年以后,就没有买过车、没有买过房。

而在整个案件中,最引人注目的或许是马欢的角色。据辩护人贾悦斌律师介绍道,马欢等人只关心上市,根本就没有经营电影院的想法。他们明明知道可以签订投资协议,分配股权,

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从不要求股权。

如今,这场始于2021年的案件仍在继续。一个民营企业家的命运,正悬于法庭之上。

而那个最基本的问题始终未得到答案,为什么一个被害单位没有报案、公安没有刑事立案、被害单位没有被害的案件,会演变成今天这样?一位旁听者这样总结——郑金才光明正大地用了自己家的钱,却被指控成偷了自己家的钱。



6



郑金才案庭审进入第八天的时候,从10月14日开始的排非程序,已持续五天。然而,与被告人郑金才存在相互控告关系的公诉人刘力,始终未曾回避。

面对法庭频频打断李帅欣律师的抗议发言,郑金才不得不说,回避不回避是法庭的事,抗议不抗议是他自己的事。

审判长低着头,仿佛没有听见。在上午的庭审中,公诉人刘力出示了证人孙仁义的询问笔录。然而这份笔录背后的获取过程,很快引发争议,孙仁义声明,笔录中写给他宣读了《权利义务告知书》:

实际上没有。

孙仁义说自己要撕掉笔录,但侦查人员不愿意。当他说自己不签,侦查人员就夺走了,又拿了一份《权利义务告知书》给他。

更令人费解的是询问时间。辩护人指出,孙仁义作为证人,竟在凌晨4时就开始被询问,且无合法询问手续:

被提前一天关到羁押室。

下午的庭审,转向了对郑金才讯问录像的播放。郑金才在案的笔录共有十余份,但所谓的同步录音录像只有4段,总计不到一小时。

前三段录像中,侦查人员的问话声勉强能听清,而郑金才的回答声音却几乎无法辨识。最后一段录像的末尾几秒,画面中出现了侦查人员申慧勇。就在即将进入关键时刻,视频戛然而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2条也明确要求,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对此,李帅欣律师发现了能够证明笔录造假的关键问题,根据讯问室挡板中反射出的侦查人员的影子,这说明,很长时间内:

只有一个侦查人员在进行讯问。



7



不同于前几天的举手要求发言不被允许,擅自发言就被警告,言知影院的代理律师李帅欣,在庭审第六天时总算等到了一个不被打断的发言的机会。他指出检察院收到新的回避申请却不作回应,依法应当暂停办案:

但公诉人刘力还在这里继续履职。

“你说说情况嘛,你撒撒谎骗骗我行不行?”这是被告人郑金才在庭上说的一句话。此前,刘力已经在“控告郑金才立案”的问题上说了三个谎。

现在面对辩护人追问《情况说明》的来源,他只会一遍遍重复,已作说明,不再赘言。撒谎也懒得撒了,辩护人冯延强说。

郑金才,对起诉书内容发表意见。审判长的话语多么不近人情。所有人都知道,刘力检察官的回避问题还远远没有结束。但司法的巨轮岂能因等待一份调查结果而停滞?

郑金才缓缓开口,声音里是难掩的疲惫。第一,要求刘力检察官回避;第二,解除辩护人。

这话像一枚炸弹,在法庭上炸开了一片沉寂。合议庭犹豫了片刻,随即宣布休庭。也许他们也需要时间,来消化这个出人意料的请求。这时,一位坐轮椅的老人在法庭外哭诉。是郑金才的母亲。

郑金才的母亲向法警表示了恳求,说自己不会再开口说话。然而法警并不接受她的请求,反而表示即便她保持沉默也必须离开,还搬出了为她身体着想的说辞来强制驱离这位需要轮椅代步的老人。法警继续说道:

你要是不听话,明天连大厅都不让你进。

一位律师问法警要法律依据。法警却说:

我没有义务给你拿。

休庭近4小时后,金水法院通知三天后继续开庭,一直开到庭审结束之日为止。既不管辩护人的时间安排,也不顾及他们的其他案件。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公诉人涉嫌作伪证,被申请回避,应该停职。但金水法院选择了最复杂的处理方式:

听而不理,拖而不决。

这一天的庭审记录里,充满了警告、回避与法槌的声音。唯独缺少一样东西——法律。



李宇琛
权益墙原号消失,我将本科期间参加创新设计大赛的本号改名并启用。我仍坚信:我们坚持一件事情,并不是因为这样做了会有效果,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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