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你老母

文摘   2025-01-03 21:09   阿尔巴尼亚  

2014年1月的元旦假期,河南信阳。

懈成凤的田地上,光山县政府决定强行施工。

街道办的几十名工作人员带着挖掘机、警车和救护车来了。

但他们并未带来补偿协议或任何合法文件。

只拿了一张:

没有签字的通知单。

这块田,是她和丈夫赖以生存的责任田。

当天,没有协议,没有补偿,只有一场清表行动。

清表是指,在施工前对场地表面的障碍物进行清理,包括清除树木、杂草、垃圾、表层土壤等,以便进行下一步的建设工作。

推土机扬起尘土,慢慢逼近庄稼地。

年近七十的懈成凤和儿子吕兵挡在机器前。

她质问对方,没有协议,你们凭什么进来?

挖掘机依旧前行。

冲突发生在几分钟之内,推搡、辱骂、拉扯。

更多人涌上来阻止推土机。

最终,警方到场,将懈成凤带离田地,并送往医院治疗。

当晚,她回到家中,清表行动草草收场。

警方没有立案,也没有处罚。

时间过去了八年。

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沈某称自己当年受伤了,是被懈成凤用一把手术刀划伤。

寻衅滋事的罪名,落在了70岁的懈成凤身上。



1



光山县检察院指控,懈成凤持刀捅伤了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沈某,造成两厘米长度的轻微伤。

沈某的陈述在庭上引人注目。

他身高一米八五,自称被刀划伤的原因是:

我去制止她跳水塘。

出庭检察官出示了一份2022年9月对于沈某的伤情鉴定意见,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这是一份迟到了八年的文件。

没有案发时的照片,也没有当时的完整病历。

鉴定的依据是一道胸口疤痕,而疤痕与2014年的冲突之间的关联性,从未被证实。

辩护人提出,沈某2014年就诊病历显示胸口受伤,2022年鉴定依据的是沈某胸口的疤痕,但2014年受伤时没有拍照,无法证明2022年的疤痕与2014受伤的同一性:

好比刻舟求剑。

检察官对此的回应非常简洁:

鉴定时间与鉴定意见无关。

这句话,在庭审记录中重复了多次,最终成为此案的核心逻辑。

同时,没有人能说清楚刀的下落。

辩护律师提出,这道疤痕形状为棱形,与刀具常见的线状伤口并不匹配。

更重要的是,沈某的病历显示,受伤后并未做过相关影像学检查,伤口愈合期间也没有留下详细记录。

所谓的伤情分析,仅靠一纸简单的痕迹鉴定推导得出结论,连成伤工具都无法确认。



2



2021年冬,懈成凤的儿子吕兵蜷缩在一间临时租住的小屋内。

几个月前,他家的唯一住房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强拆,至今没有获得任何赔偿。

虽无准建手续,但这处房子早在2014年被有关部门允许加固,并用于安置。

吕兵走上了信访之路。

2022年8月8日,光山县信访局光信文(2022)134号文件《关于吕兵信访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第三页中处理意见第3项记载:

鉴于吕兵长期信访,企图要挟绑架政府,光山县公安局弦山派出所正在立案查处,依法处理。

警方开始频繁传唤他,要求他停止信访行为。

吕兵说,抓我就抓吧:

为什么连我母亲都不放过?

这一年,他向国家信访局、河南省信访局及光山县信访局递交了多次诉求,要求解决他家因强拆而失去住房的问题。

2022年9月13日,吕兵前往郑州信访,被有关部门带回老家。

次日,光山县公安局对吕兵以寻衅滋事立案。

9月17日,吕兵的母亲懈成凤被作为同案犯而遭刑拘。

吕兵被羁押37天后,检察院两次补充侦查,但仍然没有找到吕兵参与阻拦清表的证据。

检察机关花了一年时间,无法证明懈成凤与儿子吕兵存在共同犯罪的故意。

最终,吕兵不起诉,而懈成凤被推进刑事程序。

追究信访人的家庭成员,成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刑你不成,刑你老母。



3



2024年9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法庭内,懈成凤瘦削的身影显得格外突兀。

她听着检察员一遍遍重复“手术刀伤人”的控诉,紧握着座椅扶手,眼神中透着愤怒和不解。

庭审中,辩护律师要求检方释明清表的合法依据。

面对辩方提出的“没有补偿协议,何谈合法”的质疑,检察员用一句话敷衍了事:

这不影响案件定性。

整个庭审因缺乏核心证据陷入僵局。

八年前的警察到场、派出所所长目击的证据全无踪影,甚至连清表当天的合法文件也未出示。

辩护律师提出,清表行为的合法性直接决定了懈成凤阻拦是否构成不法行为。

如果清表本身违法,阻拦者的行为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但如果清表被视为合法,则阻拦被归入妨害公务的范畴。

而检察院对此的回应简洁有力,清表前发布过公告,故清表行为合法。

检察官甚至说:

就算是违法清表,懈成凤也不该采取使用手术刀伤人这种极端的手段。

在这一刻,懂法和不懂法的人都沉默了:

原来在河南信阳的光山县,公告即法律。

随着检察员继续强调街道办的清表行为是合法的,懈成凤的情绪再也无法抑制,当庭昏倒。

医护人员匆忙赶到,将她送往医院抢救。



4



八年前,案发时的照片缺失,案发现场没有任何视频记录。

公安找的几份证言里声称,当时有上百围观群众。

但公安没有收集任何一名围观群众的证言。

警方找的证人:

几乎都是街道办的公职人员。

仅有三名证人声称看到懈成凤持手术刀伤人。

而其中两人随后在法庭上否认亲眼目睹。

有目击证人改口称,没有亲眼所见,只听到喊声:

我听到有人喊,老太太拿了刀。

唯一一个坚称目击的证人,描述中的时间、地点,却与事件细节存在出入。

尽管如此,这些证据仍被法庭采信,成为判决懈成凤罪名成立的主要依据。

辩护律师申请调取更多证据,包括案发时的执法记录仪视频、目击者的完整证词以及伤情复核报告,但这些申请都未被批准。

法官以一句“证据已经充分”为由驳回了所有申请。

沈某的角色也显得微妙,他既是秩序维护者,又是受害者。

检方称,他只是履行职责。

然而,这一职责的前提,是一次违法的土地清表。

根据《土地管理法》,街道办没有权力强行清表:

如果清表真的合法,为什么11个月后还要补偿协议?

法庭上,检察员引用了一些文件作为清表行为合法的依据。

这些文件包括拆迁工作方案和补偿标准。

但按照法律,这类文件只是抽象的原则,无法具体影响个人权利:

正如刑法规定死刑,但不能在没有判决的情况下直接执行。

据法律规定,强制清表必须获得法院授权,且不得在法定假日进行。

然而,2014年的那场行动无视这些规定。

在元旦假期,一纸文书未曾出现,挖掘机的铁臂却已将农田铲平。

证人们的记忆似乎集体失灵,刀子的去向无人知晓,伤人的具体细节无人看清。

唯一清晰的事实是,老太太的田地被强行清表,而她的人也随之被清表去了看守所、监狱。

街道办违法征地,闯入私人田地,最后,却将田地主人送入牢狱。

庭审现场,懈成凤再也无法忍受:

光山县街道办的人跑到我田里,暴力挖掘破坏农田,怎么成了我的错?

这一声反问没有答案,只有她悲愤倒地、呕吐不止的身影。

法庭外,送医的救护车像八年前开到她家门口一样,静静待命。



5



一审时,光山县法院的易秀芳法官在她退休前接手了这桩案件。

2023年3月29日,易秀芳法官向光山县检察院送达(2022)豫1522刑初770号《补充证据函》,认为该案缺少定罪证据。

她要求检察院补充证据:

一、被告人懈成风无事生非的故意的证据材料;

二、案发现场照片,物证手术刀;

三、被害人入院急诊原始记录等相关材料;

四、案发现场围观群众的证言材料。

在这份《补充证据函》中,四项核心证据被列出:

现场照片、物证、受害人沈某的急诊记录,以及围观群众的证言。

这些证据,本该证明懈成凤的罪与非罪。

但光山县检察院什么都没有补充。

易法官守住了底线,她拒绝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懈成凤有罪。

直到20236月退休,她都没有签发判决书。

易法官退休后,案件迅速被移交给潘伦皓和夏惠凤法官。

不到两个月,他们最终判决懈成凤有罪,有期徒刑一年半。

庭审期间,懈成凤多次因身体不适被迫中断诉讼。

她血压飙升,瘫倒在地:

几度被救护车送往医院。

但案件的推进并未因此停顿。

法官简单询问她是否还能继续后,迅速恢复庭审。



6



2024年12月19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一份刑事裁定书:撤销原审判决,将懈成凤案发回重审。

发回的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就在案件发回重审十二天后,2024年12月31日,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撤诉。

法院当即准许,程序以最快速度完成。

撤诉决定书中写明:

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这是辩护律师的努力、媒体及社会关注的结果。

八年前的清表,违法与否从未被讨论。

八年后的追诉,法律成为行政手段的工具。

2014年事发后,警方并未立案。

甚至在事发次日,有警察向受害人了解情况后:

因伤情轻微,未做处理。

而八年后案件的重启,伴随着另一个背景:

吕兵因上访,被认定寻衅滋事,拘押37天后被不起诉释放。

紧接着,他的母亲懈成凤被捕。

在河南省信阳市的光山县,问题的解决方式似乎并非正视问题,而是:

消解提出问题的人及其母亲。

当土地被挖掘机铲平、当信访成为家庭的枷锁,个人的命运早已被压缩成统计数字。

信访局的文件中明确写道,吕兵的信访被视为“对政府的绑架”。

于是,他们用司法绑架了他的母亲。

如今的撤诉,仅仅只是两年后的正式释放人质。

八年前的违法清表,这两年的牢狱之灾,有人会被问责吗?

这个问题,请光山县正视。



文/李宇琛

2025年1月3日



李宇琛
权益墙原号消失,我将本科期间参加创新设计大赛的本号改名并启用。我仍坚信:我们坚持一件事情,并不是因为这样做了会有效果,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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