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冀廷梅案谈司法实践中的“标签化”:黑老大、救命恩人,哪个是真的她

文摘   2024-09-14 09:00   美国  
“她,是我的救命恩人”,“她,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她,是真心为村民谋福利的好书记”。这些评价,来自河南南阳冀廷梅案中的村民和狱友,描绘出一位朴实、善良、热心的基层干部形象。
然而,在官方的起诉书中,冀廷梅却被描绘成一个心狠手辣、贪婪无度的“黑老大”。当“救命恩人”遭遇“黑老大”的指控,这究竟是标签化带来的错位,还是真相本身的扭曲?


从“模范”到“罪犯”:“标签化”如何遮蔽真相?
“标签化”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认知偏见,它源于人类大脑的“偷懒”机制——为了简化信息处理,我们倾向于将复杂的事物进行简单分类,并根据固有的印象或群体特征,对个体进行评价,而忽略个体的差异性和复杂性。
这种认知捷径,虽然能够提高信息处理效率,但也容易导致刻板印象和偏见。一旦被贴上标签,个体就失去了独立性和个性,变成了一个符号化的存在,而那些与标签不符的信息,则会被选择性地忽视或曲解。
冀廷梅案,就是“标签化”陷阱的一个典型案例。
2003年,冀廷梅当选为石佛寺村党支部书记,带领村民发展玉雕产业。她带领村民,将一个贫困村打造成“中国玉雕之乡”,成为远近闻名的“明星书记”。
然而,2021年,她却被捕,罪名是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曾经的“模范”,如今却沦为“罪犯”,这巨大的身份落差,让人们难以置信,更引发了对案件真相的强烈质疑。

“黑老大”的诞生:“有罪推定”下的“选择性呈现”
起诉书中,冀廷梅被指控犯有多项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帮助伪造证据、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妨害作证犯罪等多项罪名。这些罪名,无一例外,都指向暴力、恐吓、欺压等负面行为,仿佛在描绘一个“十恶不赦”的黑社会头目。
令人无法忽略的是,这些指控,以及支撑这些指控的所谓“证据”,却充满了矛盾和疑点。尤其在证人证词方面,更让人怀疑是否是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对信息进行了“选择性呈现”。
例如,公安机关指控冀廷梅“强迫交易”,称其收取的市场管理费是“非法所得”。然而,许多商户却表示,他们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缴纳管理费,冀廷梅也从未使用过任何暴力或威胁手段。难道,仅仅因为公安机关认定冀廷梅是“黑老大”,这些商户的自愿行为就变成了“被迫”?
在“有罪推定”的逻辑下,公安机关似乎只关注那些能够“证明”冀廷梅有罪的“证据”,而对那些与“黑老大”形象不符的信息,则被选择性地忽略或曲解。

律师的抗争:用真相撕破“标签”,为“救命恩人”正名
面对“标签化”的困境,冀廷梅的辩护律师并没有屈服于强大的公权力。他们深知,“标签化”的思维方式,不仅会遮蔽真相,更会侵犯人权,践踏法律的尊严。
他们深入调查,走访了600多位证人,收集了大量证据,试图证明冀廷梅的清白。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向法院提交公安机关违法取证的证据,一次又一次地为被拒之门外的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发声。
他们甚至在市场上“摆摊”当起了“保安”,只为保护那些被公安机关“重点关注”的证人,让他们能够安心地讲述真相。
律师们的抗争,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对职业良知的坚守。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即使面对强大的公权力,我们依然要勇敢地说出真相,依然要为正义而战!

“黑老大”罗生
冀廷梅案,目前仍在审理之中,真相还有待法庭的最终判决。但这场“罗生门”,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追求司法公正的道路上,我们应该如何避免“标签化”的陷阱,如何用更理性的眼光,去探寻真相,去还原一个完整的人?
我们期待,法庭能够拨开迷雾,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我们也期待,中国司法能够真正做到“无罪推定”,让每一个人,都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公正的审判。



李宇琛
权益墙原号消失,我将本科期间参加创新设计大赛的本号改名并启用。我仍坚信:我们坚持一件事情,并不是因为这样做了会有效果,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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