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文摘   2024-08-01 18:01   江苏  

(一)通用要求

1、任何人登上或离开起重机械,均需报告在岗起重机械司机并获许可。

2、在离开无人看管的起重机之前,司机应做到:

(1)载荷应放置于地面,不得悬吊;

(2)使运行机构制动器上闸或设置其他的保险装置;

(3)把吊具起升到规定位置;

(4)根据情况,断开电源或脱开主离合器;

(5)将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或空挡位置(如有);

(6)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有超过工作状态极限风速的大风警报或起重机处于不工作状态时,必须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地固定住。

3、司机操作起重机械时,禁止从事分散注意力的其他操作。

4、司机体力和精神不适时,不得操作起重设备。

5、司机应接受起重作业人员的指挥。当起重机的操作不需要信号员时,司机负有起重作业的责任。无论何时,司机随时都应执行来自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

6、司机应对自己直接控制的操作负责。当怀疑有不安全情况时,司机在起吊物品前应与管理人员协商。

7、如对于电源切断装置或启动制动器有报警信号,在指定人员取消这类信号之前,司机不得启动运行。

8、司机应熟悉设备和设备的正常维护。如设备需要调试或修理,应迅速报告给管理人员并应通知接班司机。

9、在每一个工作班开始前,司机应试验所有控制装置。如操作不正常,应在起重机械运行之前调试和修理。

10、当风速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工作风速时,不得操作起重机械。

11、起重机械的轨道或结构上结冰或其周围能见度下降时,应减慢速度或提供有效的通讯等手段保证安全操作。

12、夜班操作起重机时,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度。

13、“十不吊”原则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二)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操作者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工作中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一定高度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如有)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3)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4、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5、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6、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7、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8、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三)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示意警示。起吊时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3、遇有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停止作业。雨雪过后,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夜间施工有足够照明。

(四)门座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起重机电气线路、开关、仪表等情况,松开夹轨器、制动器,将电缆置于安全位置。

2、投入作业前,首先空载试转,回转时谨防象鼻梁、刚性拉杆、平衡铁与前后机械、船台、船舶吊杆等之间相碰,确认情况正常方可开始作业。

3、作业中各操作手柄应放在零位位置,并检查制动器是否膨胀或咬死,如有,应采取措施调整后方可送电。

4、当货物位置与钩头不处于垂直位置时,需将货物移至钩头钢丝绳垂直位置时立即落地停顿。防止货物摇摆伤人或损坏其他物件。

5、电动机启动后没有完全停止,严禁反向启动。

6、作业后人离开起重机应将变幅到最小幅度,钩头升到顶端,回转刹车刹好,切断电源。

(五)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起重机各部位技术状况处于良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方准使用。严禁起重机带病作业。

2、起重机操作人员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等。

3、起步前应检查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4、运行起重机载物起步须用低速档,吊物行驶中不得换档,避免急剧转向和紧急制动,必须缓慢行驶。

5、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起重机,在下长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6、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7、操作人员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8、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站人或通行。回转台上严禁站人。臂架回转和运行起重机的顺车、倒车、调头应不刮碰周围的任何设施。

9、起重机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一定高度,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起重机运行路面应不发生车轮下陷或使车身倾倒。汽车吊各支腿处的地面坚硬度应保持一致,作业时不产生严重下陷。

11、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

12、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机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13、严禁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滑轮和钢丝绳。

(七)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熟悉升降机的基本构造、性能参数,掌握操作方法和安全装置的功能。

2、每日投入运行前,开启钥匙后应进行空载试运行,认真检查各主要部件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在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情况时,方能正式运行。

3、应确认层门可靠关闭后方可启动升降机,不得以层门或轿门的启闭作为升降机运行和停止的开关。

4、装卸货物时,必须先按下相应层站的停止开关,确认停层保护装置已处于保护位置后,方可装卸货物,并尽可能减少进入吊笼内的时间。

5、货物堆放应轻放轻移,尽可能地减少冲击,有车辆进入吊笼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撞击吊笼壁和门。

6、吊笼内的货物应放置稳妥,防止运行时发生移动。运送重量大的货物时,应货物放置在吊笼的中间位置,防止吊笼倾斜。

7、应严格控制装载货物的重量,严禁超载运行。不得通过开启安全窗来搬运长件货物。

8、在等候装载货物时,人员不得站在吊笼门与层门之间,应站在层门外等候。

9、升降机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0、严禁任何人搭乘升降机。

11、多班制运行时,安全管理或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前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

12、工作期间要集中精力,严禁边操作边做其他无关的事情,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13、禁止一切对升降机安全开关的短接或拆除行为。严禁在层门或吊笼门开启状态下运行。

14、出现故障时,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检修、调试、拆换电气元件和机械零件。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由设备负责人通知检修人员检修,并协助检修人员工作。

15、升降机使用完毕后,应将其停在下端站并锁好层门。操作人员离开前应将操纵钥匙转换至停止状态,并将钥匙随身带离。

16、层门钥匙(简称三角钥匙)由设备管理部门保管,操纵钥匙由管理或操作人员保管,三角钥匙宜与操纵钥匙分开存放。不得出借无关人来操纵和使用。

17、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停止升降机的运行,切断电源,求助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八)机械式停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车库的性能和功能,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

2、操作前,观察车库内部及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车库内或车辆内有人时,严禁操作。

3、入库车辆停放不到位或车门未关闭时,禁止操作。

4、地面车位在设备静止状态下可直接存取,存取非地面车位,操作控制面板,将车位运行至地面,即可进行存取车。

5、车辆进入车位前乘客先下车,倒车入库,车轮驶入载车板。车身摆正,停放车辆务必驶入载车板规定位置。

6、车辆停妥后,请确认拉紧手刹,关好车门,收缩后视镜。车辆确认停放到位后,操作人员方可对车库进行操作。

7、在多人同时存取车辆时,请按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前一辆车未存取完成前,不得进行下一辆车的存取操作。

8、发生紧急、异常情况或听见异常声响,请立即按下红色急停按钮,并进行检修和维护。

9、设备启动时严禁一切人员及车辆进入车库运行区域内;载车板停止运行后,方可进入车库内存取车。

10、设备运转时,操作员必须仔细观察当前运转的车位。不得离开紧停按钮或操作箱旁,直至运行结束。

11、设备运转时应注意升降是否平稳,上升是否安全到位,横移是否到位,下降的车位防落钩是否全打开,车盘是否平稳地降下来,车盘着地是否停止。

12、设备运行结束后,操作人员离开时,应关闭电源,锁好操作器。

13、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采取以下步骤: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故障未排除前,严禁车辆进入或驶出故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在各进出口转弯处做好车辆安全通行指导措施,确保通道安全畅通。



【注:以上为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的基本流程、通用要求和要点,不能直接作为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操作规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特点,对操作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作为编制操作规程的依据,并根据操作岗位的设立情况编制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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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聊特设安全
陈言肤词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分享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通知文件的学习心得,讨论事故、处罚案例和监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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