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装前的检查
1.充装前检查人员必须在罐车充装前进行严格的检查,认真记录,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充装:
(1)罐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
(2)无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电子信息卡;
(3)无罐车置换合格证明或车内所存留介质的证明;罐体内气体含氧量超过3%或真空度≥650mmHg,余压低于0.1MPa;
(4)押运人员无押运证;
(5)罐体未按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6)罐体车的颜色、字样、标记与所装的介质不符,或者颜色、字样、标记脱落而不易识别其种类;
(7)附件不全、损坏、失灵或不符合安全规定;
(8)罐体密封性能不良或各密封面及附件有泄漏。
(二)充装操作
1.罐车检查合格后,进入装车区指定鹤位,车辆熄火,接好防静电接地及静电接地报警仪。
2.将鹤位气液相软管快速接头与罐车气液相快速接头分别相连接,开启罐车充装箱内快速切断阀及球阀,依次打开液相软管快速接头处、液相管线上、气相管线上的球阀。
3.检查罐车、软管、接地等部件和流程,核对并设定装车吨位,符合要求后进行充装。
4.充装过程中检查罐车、阀门有无泄漏和异常,注意观察各部件和仪表(压力、温度、液位),尤其是液面计的变化情况。
5.充装过程中不得随意发动车辆,严禁烟火,操作人员、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充装至设定吨位后,自动阀关闭,停止充装。
7.手动关闭气、液相线上的球阀,关闭软管快速接头处的球阀,最后关闭罐车充装箱内的气、液相快速切断阀和球阀。
8.卸下气、液相装车软管接头,检查无误后,启动车辆,取下防静电接地及静电接地报警仪接头。驶离充装现场,到地磅房过磅,核对充装量。
9.充装完毕后在电子信息卡上记录充装信息,并上传至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10.填写充装记录。
(三)安全注意事项
1.罐车充装量必须严格控制,杜绝超装。
2.充装人员应加强对充装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禁超装,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不得驶离充装单位。
4.出现下列情况严禁充装:
(1)遇到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时;
(2)周围有易燃,有毒气体介质泄漏时;
(3)出现其它不安全因素时;
(四)充装后必须对充装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罐体各密封面、阀件、接管等有无跑冷、冒汗、结霜现象。
【注:以上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的基本流程、要求和要点,不能直接作为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操作规程。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和压力容器特点,对操作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作为编制操作规程的依据,并根据操作岗位的设立情况编制压力容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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