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管理方略之“行为安全之星”
某央企(后续简称“企业”)通过向一线作业人员进行评选“行为安全之星”的活动,变说教为引导,变处罚为奖励,变“被动安全”为“主动安全”,切实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使一线作业人员逐步成长为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能、懂得自我保护、保证个人行为安全的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
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计划时,应将“行为安全之星”活动的实施方案纳入其中,并落实活动经费,做好预算和计划。
一、发放“行为安全表彰卡”
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在作业现场察看、询问、查验一线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及班组的管理行为,对具有以下五种行为的一线作业人员发放“行为安全表彰卡”。
● 自我安全: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保障个人安全;
● 他人安全:指出、纠正、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保障他人安全;
● 环境安全:发现、报告、消除作业场所安全隐患,保障作业环境安全;
● 合理建议: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提升班组、生产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 应急得当:出现险情、事故,及时报告,并积极有效参与应急救援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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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行为安全之星”
“行为安全之星”是指坚持遵章守纪、保证安全行为并能够起到安全示范作用的一线作业人员。
企业每月组织对所有获得“行为安全表彰卡”的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月度“行为安全之星”。
对发现重大隐患、避免重大事故损失、对安全管理有较大贡献的,可一次性发放多张表彰卡;特别突出的,由企业负责人直接确定为月度“行为安全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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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奖励
“行为安全表彰卡”:面值自定,可用于兑换奖品或用于企业内部就餐、购买日用品。
“行为安全之星”:发放奖励证书,佩戴“行为安全之星”徽章,并给予现金奖励,金额由企业依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提倡企业在开展“行为安全之星”评选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平安班组”创建活动,将作业人员遵章守纪、行为规范、活动开展成效突出、获得“行为安全之星”较多的班组,评选为“平安班组”, “平安班组”所属队伍在企业劳务分包招标中优先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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