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苏力,北京大学文科一级教授、博雅讲席教授。本文系苏力教授在2024年6月20日北大法学120周年典礼上的致辞。感谢苏力教授授权推送,若您阅读后有所收获,欢迎关注并分享“雅理读书”公众号(yalipub)。
各位同学,祝贺你们毕业!更感慨与你们,以及各位同事和校友,在此共同纪念中国现代法学教育120周年!
我有幸三次进入北大法律系/学院。1978年,当过兵,当着测绘工人,已工作八年的我,高考进北大,与在座的志攀老师同学加舍友;1984年,在广东工作两年后,考研,我与张骐、根林、凯湘等老师同学;1992年,留美七年后,我第三次进北大,任教至今。感谢北大法学院的收留、赋能和包容,在此度过了我人生中最长的一段时光,
我目睹了也亲历了改革开放后北大法学教育科研的发展。1995年,法律系从静园四院的几间办公室,搬到了逸夫一楼,占了半栋楼,资料室变身为图书馆。25年前,1999年6月25日,在志攀、刘守芬老师的努力和带领下,法律系建院。此后在学校支持下,学院筹资先后盖起了凯原楼和陈明楼,还添了两进院落。要知道,当年我入学时,全校文科各系,论规模,法律系倒数第二,而如今,法学院是全校学生最多的院系。当年我是因考分不够,才分到了法律系;但如今,法学院本科录取分数线长期位居全校文科前列。
法学院的发展归功于前辈的艰难创业,苦苦支撑。不仅有前台的学者、教授,还有勤恳、负责的教务、学生工作和图书馆的老师,以及校友各种形式的支持。
但回顾历史,会发现,真正决定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和繁荣的力量,是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变革和现代化建设。要知道,1909年,清末新设的各类学堂中,法政学堂超过1/3;法政专业的学生更是占了全国学生总数的52%。然而,但从西洋、东洋引进且急剧膨胀的法律教育,包括清末变法维新立宪,甚至未能减缓中国的衰败。武昌城内,有人实验室内吸烟引发了意外,炸出了武昌起义,清帝就逊位了。尽管有1936年的《五权宪草》,中国却军阀混战,日寇入侵,国土沦丧,民不聊生;又恰恰是在1948年“行宪”后一年,国民党政府垮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立人民共和国,凭着抗美援朝赢得的底气,全面推进社会变革,工业化起步,两弹一星,“四个现代化”,尼克松访华,为中国改革开放全方位奠定了坚实基础,现代法治才在这个日益现代化、城市化的中国扎根。乃至,我有时很想用“文治”这个更中国传统的概念来置换泊来的“法治”。
但新的深刻社会变革仍在到来。世界各地高等教育都面临挑战。美国高等教育杂志称:公立综合性大学,科研经费缩减、生源流失,“人文学科正空洞化”。还不仅是美国。中国3年前也开始新文科建设。并不只是文科。港中大哲学硕士当火化工引发了热议;但似乎没人注意到,他身边还站着两位“211”大学的工科本科生,一位建筑学,一位高分子材料工程。法学教育多年蓬勃,还打算启动法律博士,一种时下看需求还不小的学位“奢侈品”。然而两年前,教育部就曾撤销了4所高校的法学专业;更有地方院校,因生源和就业,已主动停招或压缩了法学生名额。法律人转行的也不少,成就不小,收入也不低。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院“唐家三少”,曾连续多年版税过亿。本可能主持今天院庆的撒贝宁是你我的院友。但法律的更大麻烦,当然也是机会,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它不仅创造了一个全新法律领域,也重创了且可能重创相关的法律、法学和法理,更可能削减法院、律所和公司对法律人的需求,从需求端挤压法学教育。
科技正狡黠地全面渗入社会和法律。当年谈到法律的未来时,除经济学外,霍姆斯特别提到了统计学;就因为挣脱语词、语义和教义的牵绊,统计更可能不动声色地察觉,令人信服地展示,经过哪些令人难以想象的旁门左道,法律与社会种种变量互动关联。想想吧,若无人驾驶普遍了,还需要考驾照吗?甚至,还需要那么多交警吗?扒窃在中国大陆已基本绝迹,不是因为刑法理论或刑法解释更周密了,就因为手机支付;而电信网络诈骗却借机脱颖而出,野蛮生长,甚至跨越国界。
无论有意无意,甚至是被迫,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客观上都会重塑这个世界,包括各国的或各国间的相关法律。并非夸张。想想美国对中国华为的制裁,围绕TikTok的种种法律操作。想想欧美发达国家十几年前围绕全球气候变化、碳排放总量提出的那些看似未雨绸缪甚至悲天悯人的规划、方案,再看看面对中国新能源及相关产业的突飞猛进,他们焕然一新的口实或与时俱进的变脸。
法典和教科书不足以应对明天。考试只是筛选能读书的人的手段之一,但人世间最重要的其实是做事并做成事。今天的法律人必须有能力介入并有效应对自己不熟悉、不习惯的各行各业的全新问题,无论是否喜欢,即便你厌烦。应对包括解决,却不全等。因为有许多问题,常常一时甚至长期无解,就只能先搁着,别闹大就行,等待时机成熟。有些问题可能自然消失,但也有些可能“陪着你一起慢慢变老”。毕业只是展开了,却从来没规定或保证,你的未来。个人成就不全取决于个人努力,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发展和相应的社会需求。
"If we are to speak of the law as our mistress, we who are here know that she is a mistress only to be wooed with sustained and lonely passion, only to be won by straining all the faculties by which man is likest to a god."
(Oliver Wendell Holmes, 1885)
我当年学法律是包办婚姻,至今无法分享霍姆斯的矫情:“法律,我们的情人”,要以始终不渝的激情追求,赢得其芳心。但任何时代,任何人,天马行空,率性而为,最多只能是偶尔。一生中,总有些时候,你就得向社会需求妥协。其实这才是人生正剧。更重要的是,妥协从来不等于“躺平”或“内卷”。妥协完全可以是另一种坚持甚至创造。氢弹之父于敏晚年就坦承,氢弹研究,并不太符合他的兴趣。但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即便在他并不衷情的领域,也能发现直至创造他的事业!
其实,就因进过这所法学院,你我都够幸运的了。在今天中国,越来越多的人,就谋生而言,主要不再靠体力,更多靠智力;少数人还可以靠颜值。这三者其实都是天赋;后天努力也起作用,只是边际的。因此你我的幸运,更大程度上归因于现代化引发的社会需求改变,体能和智力的相对社会价值变了。但也因此,你我就有了更大责任:不仅对自己,对父母家人,更是对你我的中国,对我们人类命运的共同体。
再一次祝福毕业生同学!祝福你们的跋涉和远行!
2024年6月19日改定于北大陈明楼516室
编辑 | 张婧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