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将基本实现全覆盖,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并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的全覆盖。
DRG(Diagnosis-Related Groups,按疾病诊断分组)传统上主要应用于住院费用的支付,而不包括门诊服务。
不过我们国家走在了世界前列,在DRG或DIP支付改革中,有尝试将部分复杂的门诊服务(如日间手术)纳入DRG管理。例如:高值日间手术(如白内障手术)可能按照DRG支付规则进行。
要注意,大家普遍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患者自费的部分与DRG结算是分开的。
实际上除非患者住院走自费,不用医保,否则只要患者走医保结算,不管花了多少自费的项目,都纳入DRG结算。这就是为什么你只要走医保,哪怕想自己多花钱,医生也不愿意给你开昂贵的特效自费药的原因!
首先,DRG付费是医保和医院结算之间的关系,对患者没有影响,患者跟医院结算的方式没有变,有起付线,有自付,有自费;
其次,患者本次住院的实际发生费用都会纳入DRG结算,患者支付的部分不变,变的是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这部分。
医保基金向医院支付费用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医保基金DRG应支付住院费用=∑ [(参保人员住院所属DRG组的付费标准 - 1全自费费用 - 2先自付费用 - 3起付线) x 政策规定的基金支付比例 ]
1“全自费费用”指不属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目录范围而全部由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目录外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院材料和医疗器械等
2“先自付费用”是指某些高值材料或项目,按照当地医保政策规定须先个人支付一部分(一般为 10%),其他部分才计入医保支付范围;
3“起付线”是指当地医保政策规定政策范围内先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也可以用更简便的公式:
医保基金DRG应支付住院费用=参保人员住院所属DRG组的付费标准-患者已支付费用
2025年全面实行DRG与DIP之后,大家哪怕有商业医疗保险,只要你住院用了社保,即使你的商业医疗险能报特药这些全自费项目,医院也不见得给你开了。这下,大家明白了吧?对于非社保版本百万医疗,还有跟社保没关系的中高端医疗保险,不受影响,但是患者自己,还有医生,会不会过度医疗,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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