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悯农诗人”李绅,我真没有一顿吃三百只鸡!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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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0:00
重庆
无论是“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还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都是我们耳熟能详,张口就来的。陌生则是在于除了这两首诗外,似乎就没有任何别的印象了。大概正是因为李绅这“熟悉又陌生”的双重特质,使得让网上一度有人编段子说,李绅后来跟自己写的悯农诗背道而驰,变得“渐次豪奢”。甚至是为吃鸡舌一顿饭要杀三百只鸡,使得院后宰杀的鸡都堆积如山。今天我们就来仔细扒一扒李绅的八卦,看看到底是真是假?李绅,字公垂,排行二十,所以也叫李二十。因为长得不高,身形短小,也有“短李”的外号。和李绅的同一年出生的白居易,就很喜欢开李绅的玩笑,比如白居易就写诗说:“苦教短李伏歌行。”伏就是服,也就是自夸自己写的诗能把对方整服气。李绅原本家世很好,曾祖李敬玄在唐高宗李治手下当过中书令,当等到李绅父亲一辈时就已然家道中落,并且在李绅六岁时就去世。李绅便由母亲卢氏抚养长大,并教他读书、而这段穷困经历,大概也给了李绅很深的感触。年轻的李绅很快就闯出了自己的名声,比如他就讲过一个段子说,当他东游到天台,有高僧就预言他今后必镇越中。此外,他还获得过两个重要人物的认可。一位是苏州刺史韦夏卿,相当认可李绅的才华。韦夏卿这个名字是不是有点耳熟?这位就是后来元稹的老丈人,是元稹妻子韦丛的爹。另一位则是吕温。这位吕温,说起来还是和李绅同一年生人,但吕温在贞元十四年就中了进士。想要参加科举的李绅,得先得到州郡的荐名,于是李绅找上了吕温,将自己所做的古风,也就是将著名的《悯农二首》呈给了吕温。吕温看后,对诗里的人文关怀和作者博大胸襟极为赞赏,对自己弟弟吕恭和朋友齐煦预言道:“吾观李二十秀才之文,斯人必为卿相。”此后,李绅虽未立刻马上就中进士,但在这个漫漫考试、追求上岸的过程中,得以结识到了元稹、白居易二人,并且关系相当铁。在共同的文学创作理念下,李绅和元稹、白居易二人决定搞事情,开始专门集中精力大搞新乐府运动。元稹就详细记录过这一过程:“予友李公垂贶予《乐府新题二十首》,雅有所谓,不虚为文。予取其病时之尤急者,列而和之,盖十二而已。”从一句“病时之尤急者”来推测,大概也多是批评时政、关怀民生的诗作。但比较遗憾的是,李绅所作的《乐府新题二十首》及其他相关作品几乎都已失传。这也使得尽管李绅和元稹、白居易二人同为新乐府的首倡者和实践者,但其名声和成就却不如元白二人。别看李绅的诗名弱三分,但后来入仕做官的名声却隐隐更胜一筹。就在李绅登第之后,被浙西节度使李锜强行收在帐下当书记。李锜这人很有野心,搞了一队箭术高超的士兵号称“挽硬随身”,又有一队少数民族的勇士号称“蕃落健儿”,就想要造反自立。这个过程中,李锜先同李绅商议造反、后请李绅为他起草造反檄文,但李绅都不从,于是将李绅打入大狱,李绅险些死掉。等到之后李锜被平定,不屈的李绅顿时名噪一时。这一事件,显然也很能体现李绅的人品。此后李绅还遇到了诸多曲折,但官也越做越大。最终应了此前吕温的预言,此后李绅果然登上相位。那些相关附会的八卦,选定的背景也就是这个时候。这些八卦大概如下:总之,当初悯农诗人李绅忘记初心,翻身变成万恶资本家了,一顿要吃三百只鸡了,对各种奢靡之事也都司空见惯了。清人褚人獲有本《坚瓠集》的笔记小说,里面就讲了一个宰相吃鸡舌的,然后以至于其后花园鸡毛堆积成山的段子。但段子原本的主人公并非是李绅,而是北宋宰相吕蒙正:宋吕文穆公,微时极贫,故有渴睡汉之诮。比贵盛,喜食鸡舌汤,每朝必用。一夕游花园,遥见墙角一高阜,以为山也,问左右谁为之。对曰:此相公所杀鸡毛耳。吕讶曰:吾食鸡几何?乃有此!对曰:鸡一舌耳,相公一汤用几许舌?食汤凡几时?吕默然省悔,遂不复用。把吕蒙正的这个故事一看,是不是非常相似。都是小时候贫困,长大了当宰相,然后只吃鸡舌,然后鸡身堆积如山。只不过李绅写过著名的《悯农》,这就让这个段子更加具有张力,也更加具有传播性。但实际上,李绅根本没干过这事。而之所以会出现吃鸡舌,其实大概就是现代人或有意编造,或无意记混给造成的。据宋人沈括的《梦溪笔谈》记载:“《齐民要术》云:鸡舌香,世以其似丁子,故一名丁子香。即今丁香是也。《日华子》云:鸡舌香,治口气。所以三省故事,郎官日含鸡舌香,欲其奏事对答,其气芬芳。”也就是说,当时吕蒙正所含的“鸡舌”,并非是真的鸡舌,而是丁香,是用来给官员们清新口气的。所以李绅吃鸡舌这一八卦,是后人先望文生义,再张冠李戴的典型案例。再说另一个,常常和“鸡舌”组合拳般配套在一块的“司空见惯”。“司空见惯”这个成语,则关联到当时另外一位有名的大诗人——刘禹锡。两首诗的区别不大,几乎都是讲这位李司空各种花天酒地,非常奢靡,大搞腐败,这让没见过世面的刘禹锡大感震撼。而这里不知名姓的李司空,也常被人认为就是李绅。但其实关于刘禹锡这首诗本身就有两个版本,且颇具疑点。先说第一个版本,在唐人范摅的《云谿友议》卷中的《中山诲》所载是:“中山公(刘禹锡)谓诸宾友曰:……夫人游尊贵之门,常须慎酒。昔赴吴台,扬州大司马杜公鸿渐,为余开宴,沉醉,归亭驿。稍醒,见二女子在傍,非我有也。乃曰:‘郎中席上与司空诗,特令二乐妓侍寝耳。’醉中之作,都不记忆。明日修状启陈谢,杜公亦优容之,何施面目也。予以郎署州牧,轻忤三司,岂不过哉。诗曰: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寻常事,断尽苏州刺史肠。”简单来讲,按范摅的说法,刘禹锡参加的显然是扬州杜鸿渐的宴会。这显然与李绅毫无关系。另外,对该史料也捉一下虫。因为杜鸿渐死于769年,而刘禹锡出生于772年,这样的穿越时空的饭局显然是不成立的。复旦大学的陈尚君老师就曾做过一个猜测,认为这位“扬州大司马杜”可能是杜佑,因为刘禹锡跟他做过七年掌书记。但总之,不会是李绅。再看第二个版本。是唐人孟棨的《本事诗·情感》:“刘尚书禹锡罢和州,为主客郎中,集贤学士。李司空罢镇在京,慕刘名,尝邀至第中,厚设饮馔。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刘于席上赋诗曰:高髻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李因以妓赠之。”这条史料倒是明确说了是李司空,而不是杜司空。并且刘禹锡非常羡慕这种繁华生活,这位李司空也很慷慨的将这位歌妓相赠。但李司空也同样不是李绅。因为这段材料里说,“李司空罢镇在京”,我们具体一算时间便知李绅和刘禹锡二人没有交集。据历史学家岑仲勉、和写了《李绅年谱》和《刘禹锡年谱》学者卞孝萱等前辈大家的考证,刘禹锡回到京城是于828年,而李绅自825年出京之后,直到842年才得以回到京城,两人显然没有交际点。大概是李绅也真干过类似送人歌姬,成人之美的事。不过对象不是刘禹锡,而是张又新。这位张又新是李绅的政敌,曾助宰相李逢吉疯狂攻击李绅,导致李绅南贬端州。但没想到过了二十年后,两人的境遇大变。李绅坐镇淮南,当上了节度使。张又新则从温州刺史卸任一路北归,由运河经荆溪时遇风船倾,两个儿子都不幸遇难身亡。在经过李绅的地盘时,悲戚之中的张又新,害怕李绅仇怨往事,打击报复,于是赶紧作长笺自首谢罪。对此,李绅深表同情,给张又新的回信也很实在:“端溪不让之词,愚罔怀怨;荆浦沉沦之祸,鄙实愍然。”意思是说,当初你整我的事,我自然忘不了。但现在你的不幸遭遇,我诚然感到同情。这就等于是放过了张又新,不再计较,一笑泯恩仇。对此,张又新感铭致谢,两人释然如旧交。李绅就请张又新宴饮,这一吃吃喝喝唱着歌,就吃出故事了。原来,张又新早年为扬州从事的时候,和一官妓相好,但最终没能收纳。而二十年后的现在,在李绅的宴席上,这位官妓竟然出现了,并且认出了张又新,不由悲喜交加,如将涕下。等到李绅离席更衣之际,张又新便以指沾酒,写诗一首,让这位官妓一会在李绅面前歌唱。唱的是:李绅是何等人物,当然一听就明白诗中意思。诗里大概就说,两人当年就遗憾错过,现在于襄王宴上头白相见,感情依旧。于是李绅当即将官妓送归于张又新,两人这才团圆,算是一段迟来的佳话。也就是说,这个原本的故事里面,李绅的形象也并非是穷奢极欲。而是对政敌都能不念旧恶、并成人之美,相当有气度。当然了,我们也应该看到,不论是原本的“还上襄王玳瑁筵”,还是错接的刘禹锡的“司空见惯浑闲事”,里面的这些歌妓也好、侍妾也罢,她们的地位显然是最为低下的,是能够被这些大官们当做礼物送来送去的。这是当时的时代风尚和社会规则使然,如果单以此来苛责李绅个人,也是不恰当的。另外,李绅在坐镇淮南的这段时间内,非但不豪奢,反而相当刚正,对淮南治理也相当不错。在《唐语林·豪爽》里就记载说:“李公既治淮南,决吴湘之狱,而持法清峻,犯之者无宥,有严、张之风也。狡吏奸豪,潜形匿迹。”所以关于李绅的豪奢、忘本、贪婪、腐败等等言论,多是近人想当然,或是用心去编撰的移花接木的产物。实际上的“悯农诗人”李绅人品和风度都是不错的,对朝廷忠诚,对百姓清廉。不仅和元稹、白居易等保持了终身友谊,也能够和牛僧孺、张又新等政敌坦然相待。没有富贵后的相忘,也没有显达后的豪奢。综上,借一句流行歌词来讲,李绅大概说得上是:还是曾经那个悯农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就请这些喜欢编八卦的,放过“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悯农诗,也放过李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