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世界关于中国的研究,起家于汉学(sinology),以欧洲为大本营。二战之后经历了一个社会科学化的过程,学术重心从欧洲移向北美。政治学研究作为其中的一个小分支,从初期强调特殊性的区域研究逐渐转向比较政治学视野下的国别研究——关注抽象理论与经验材料之间的互动。正是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概念研究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并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学术传统。比较政治学现在流行的诸多重要概念,便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形成的。在某种意义上,二战之后的那段时间是比较政治学概念研究的“立宪时刻”。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第三波民主化研究中出现的概念创新和相关争论,既是对经典概念范式的挑战,也是对它的继承和延续。即使在今天,我们的思考仍没有超越这个基本底盘。二十一世纪才刚接近1/4的时间,我们无法判定本世纪对社会科学的最大冲击是否来自“中国式现代化”,但其横空出世的方式确实对比较政治学的知识体系、理论和概念范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某种意义上,概念研究正在进入“修宪阶段”。国内官方和学界大力倡导自主知识生产和理论创新,对概念的重视已成为一种学术自觉。在这种情况下,回顾和反思比较政治学关于中国政治研究的概念之争及演化脉络,似乎很有必要。这既是从事高质量概念创新活动的前提条件,避免走不必要的歪路,也是尊重学术发展内在逻辑的不二法门。本文的一个写作意图是,在盘点比较政治学概念研究的基础上,将邹谠先生的概念分析方法发扬和光大起来。到目前为止,在比较政治学中占据主流地位的是萨托利的概念分析范式。这一事实本身没有问题,以萨托利的学术功力可谓当之无愧。问题在于另一半被遮蔽的事实——邹谠先生在概念分析方面的学术贡献尚未得到应有的阐发,至少在中国政治研究领域内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笔者以为,这是比较政治学概念研究中存在的一个结构性误识。如果说克服西方中国政治研究中的系统性偏见须从基础概念开始,那么概念研究本身则应当从反思萨托利概念分析传统以及“将邹谠带回来”入手。上述思考在写作结构方面有所体现,本文将萨托利与邹谠两位学术前贤并置起来叙述,以示对两种概念分析传统的同等重视。(一)比较政治学中概念问题的历史生成
如果从亚里士多德等人关于古希腊城邦政治的比较研究开始算起——著名的古典政体分类学说便是基于比较研究(至少是多案例的经验观察)而提出的,那么宽泛意义上的比较政治学之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段几乎囊括了从古希腊到近代民族国家诞生的漫长时间,是比较政治学的“史前史”,也是一部奠基史。第二段是近代民族国家成为世界历史的主角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一阶段的比较政治学以规范性和描述性相结合的“老制度主义”而著称,其显著特征是研究对象局限于西方文明的范围之内。换言之,比较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西方国家自身,一如国际体系在刚诞生时具有明确的边界,局限于基督教文明的国度。以今日之眼光审视,20世纪50年代之前,比较政治学的所谓比较其实是对国别个案的描述,一如阿尔蒙德(GabrielA.Almond)所说:“比较政府领域几乎不涉及‘比较’。它只不过是对主要的欧洲强国做个别的逐案研究。你研究英国政府,你研究法国政府,你研究德国政府。英国、法国、德国,也许还有一点点意大利,极罕见时有日本,就这些。非西方世界没有代表,较小的西方强国也没有代表。”第三段始于二战结束之后,民族解放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兴起,耀眼一时的帝国盛景成为昨日黄花,众多新兴民族国家纷纷涌现,联合国舞台上一下子出现了许多新的面孔。作为一种必要的学术回应,比较政治学的研究对象第一次扩展到西方文明之外。研究范围的扩张带来了全新的问题。比较政治学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的过渡,虽然存在许多重要的变化——如分析单元从早期的城邦共同体逐渐演化为民族国家,传统社会逐步转向近现代社会等,但这种变化是在西方文明内部自然发生的,可以通过既有概念的调适和累积性的概念创新形成新的话语,并与时代变迁相适应。但是,比较政治学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转型遇到了一个以前不曾遭遇的大问题:比较政治学的基本概念是在西方文明的历史演化中形成的,是否适用于广大的非西方国家?跨文明、跨政体、跨发展阶段的国家如何进行比较?这个问题确实不太好回答,非西方国家的学者时常会同时产生两种即时反应:一是隔靴搔痒,外来概念根本无法理解本国经验现象;二是旁观者清,外来和尚好念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国家的学者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可以将西方概念移植到非西方社会,另一种则作出了相反的回答。如果将时间因素纳入进来,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比较政治学第三阶段的早期,这个问题引发的争议显得尤为尖锐。有理论问题(也是现实需求)就会有解决理论问题的供给。比较政治学中的结构-功能主义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以阿尔蒙德为代表的一批学者,集聚于“比较政治委员会”,并在这个议题上投入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致力于解决两个相关的问题:一是如何在全新形势下为比较政治学研究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能将广大的非西方社会/新兴民族国家包容进来的分析框架?二是如何为比较政治学研究提供一系列具有普遍适用性(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概念工具?1960年阿尔蒙德和科尔曼(JamesS.Coleman)合作编著的《发展中地区的政治》(ThePoliticsoftheDevelopingAreas)一书,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阿尔蒙德为该书撰写了导论,题目是《比较政治学的功能研究法》。这一长篇导论是阿尔蒙德的学术成名作,也是结构功能主义在学界的正式亮相。在随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阿尔蒙德持续对这一理论框架进行修正和丰富,使其不断完善。对于本文的讨论来说,这一理论框架有三个值得关注的特点:首先,将所有的政治体系(从最原始的部落、传统社会、过渡性社会/转型中社会到发达国家)都纳入比较政治学的分析范围。阿尔蒙德反对当时颇为流行的“国家与非国家”二分法(state-nonstatedichotomy)。如果这样处置的话,比较政治学就有可能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一是关于国家的研究,一是关于非国家政治共同体的研究。阿尔蒙德认为应当建构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将所有的政治单元都包容进来,将其置于同一平台进行研究。其次,所有的政治体系都具有四个共同的特征:(1)政治结构的普遍性:政治结构被界定为一种合法的相互作用的模式,通过这种模式社会秩序得以维护。(2)政治功能的普遍性:在输入方面,有政治社会化和录用、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治沟通;在输出方面有法规制定、法规实施和法规裁决。(3)政治结构的多功能性:现代体系中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关系不是一对一的关系,“虽说原始的、传统的、过渡性的体系拥有更多的断断续续的政治结构,但现代的政治体系同样也拥有这种断断续续的政治结构”。阿尔蒙德强调,西方和非西方政治体系之间的差异不应夸大。(4)政治体系的文化混合特征:在发达社会中依然可以找到被认为是原始社会所特有的政治结构,如履行特定政治功能的专门机构中可以发现初级团体/非正式结构的存在和影响。反过来也一样,“在原始的和传统的政治体系中,既有初级的结构,也有二级的结构,而二级的结构(专门化、普遍化、成就性)具有现代特色。”因此,“所有的政治体系,不论是发达的西方体系还是欠发达的非西方体系,都是过渡性体系,或是正在发生文化变革的体系”。对于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建构来说,这四大特征具有奠基性的作用或功能:一方面,这是阿尔蒙德反对“国家-非国家”二分法的经验依凭,与此同时也是其将所有政治体系置于同一分析框架的逻辑根据。第三,政治功能的系统化。在早期输入输出七种功能之外,增加了汲取功能、管制功能和分配功能;并将所有的政治功能加以结构化,分别归入体系功能、过程功能和政策功能三大类型,最终形成了一个有层次的分析框架。在阿尔蒙德看来,体系功能、过程功能和政策功能是所有政治体系都具备的:“这些功能概念描述了任一社会中所发生的活动和过程,而无论其政治体系的结构或其特定的政策。记住这些功能我们就能够确定不同国家中的机构是如何协调履行这些功能并产生不同的结果。”时任普林斯顿大学国际研究中心主任的邓恩(FrederickS.Dunn)在为《发展中地区的政治》一书撰写的前言中指出,阿尔蒙德建构的结构功能分析框架“第一次使所有种类的政治体系之间的比较分析方法成为一种可能”。在上面的叙说中,我们已经接触到了概念议题。对于阿尔蒙德来说,分析框架的建构和概念工具的发明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概念是理论建构的基石/单元,分析框架是概念结构化的产物。在《发展中地区的政治》一书的导论开篇,阿尔蒙德便直言:“根据一套共同的范畴,对‘发展中’地区的政治体系进行系统的比较,在这个方面,本书是一个创举。为了完成这项任务,有必要对政治科学的概念性词汇做一些探索。”对于这项工作,阿尔蒙德可谓是全身心投入,他甚至谈到了概念创新的动能:“当我们把新的术语和旧的术语加以比较时,就会有这种建立一个新的概念统一体的冲动。”作为这种学术冲动的结果,形成了一张新的词汇表:“我们并不只是简简单单地为旧的词表增加新的术语,相反,我们正在发展或改变一种新的词汇表。”既然阿尔蒙德使用了“词汇表”一词,我们就用表格的方式来呈现这一“词汇/概念革命”的成果(参见表1)。在表1中,转换前的术语/概念是西方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结晶,适用于高度同质性的西方民族国家之间的内部比较。转换之后的术语则具有更为一般的属性,如政治体系(politicalsystem)既可以包括西方民族国家,也可以包括非洲的部落社会以及两者之间的广泛中间体。打个比喻,阿尔蒙德的概念转换相当于将“香蕉”或“苹果”改成了“水果”,在“水果”的名目下自然可以包容更多的东西,如梨、橘子、樱桃和榴莲等。经由阿尔蒙德等人的学术努力,比较政治学领域内第一次出现了以前未曾有过的情形:学者们采用一种共同的框架和一套相同的范畴从事地区性研究。如果说阿尔蒙德在比较政治学概念研究方面开了一个头,奠定了基石,那么概念研究的随后发展便沿着不同的方向渐次展开。为了叙述的方便,也为了突显本文的主题,我们选择讨论的是大家熟知的两位学者:萨托利和邹谠。对概念问题的重视是萨托利(GiovanniSartori,1924-2017)学术生涯和研究作品的一个显著特征。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萨托利发表了一系列与概念研究相关的作品。1987年发表的《民主新论》(TheTheoryofDemocracyRevisited)虽然如标题所示讨论的是民主理论,但每一章都是概念分析的范例。除著作之外,萨托利还在专业期刊发表若干专题论文,其中1970年在《美国政治学评论》刊行的《比较政治学中的概念误构》(ConceptMisformationinComparativePolitics)一文最具影响力,被视为概念研究的经典文献。不过,萨托利的概念研究与结构功能主义的思路并非相向而行,在某种程度上是反其道而行之。系统介绍萨托利的概念研究可能需要一部著作的容量,非本文所能承当。基于本文的写作旨趣,我们将围绕萨托利对结构功能主义的批判来展开叙述。这一批判性“对话”构成了萨托利概念研究的核心观点,也奠定了不同于阿尔蒙德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传统。在“比较政治学中的概念误构”一文中,萨托利的概念分析及其对结构功能主义的批评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萨托利没有回避二战之后比较政治学面临的新问题,不过他的切入角度有所不同。在比较政治学研究范围扩展的同时,西方比较政治学的概念术语也随之被用来分析非西方社会的经验现象,由此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解决问题的策略:一是发明新术语,一是移植老概念。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属于前者——通过发明普遍适用的新术语来解决比较政治学分析概念的问题(参见表1),而萨托利则相对保守,他关注的是比较政治学既有概念的跨境/跨文化旅行问题。两人的区别在概念研究的出发点上就已经分道扬镳了。萨托利以下面的文字表达了他的问题意识:“对世界研究的范围越广,我们需要能够旅行的概念工具就越多。同样明显的是,1950年代前的政治学术语并非为从事世界范围的、跨地区的旅行而设计的。另一方面,尽管有人大胆从事术语方面的激进创新,但很难看出西方学者如何能够摆脱西方经验,换言之,脱离在西方经验基础上历经数千年而发展出来的政治学词汇。因此,第一个问题是:在现有政治学词汇的帮助下,我们能够旅行多远?如何旅行?”通俗一点说,所谓概念旅行(conceptualtravelling)就是扩展既有概念的运用范围,将西方文化中形成的概念运用于非西方社会的经验研究之中。这一现象对于中国学者来说,一点也并不陌生,自然科学、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皆是如此,几乎所有的基本概念都是“旅行”而来的(舶来品),更别提政治学。萨托利指出,在比较政治研究中,人们采取最容易的方法是拓展概念的涵义从而扩大其应用范围。世界越大(比较的范围越广),就越是诉诸于概念拉伸(conceptualstretching),亦即诉诸于模糊的、无固定内涵的概念化。由此导致的一个结果是,人们在外延(extensionalcoverage)上的所得被内涵精度(connotativeprecision)方面的损失所抵消。换言之,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成反比关系,外延越大,内涵越少。因此萨托利戏说,只能通过少且不精之说,我们才能旅行更远,覆盖更广。问题是这样做是否值得?用“概念拉伸”或“概念变形”(conceptualstraining)这样的术语来描述西方概念在海外旅行时所遭遇的困境——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张力以零和博弈的方式展现出来,意味着萨托利对概念旅行可能导致的结果之深度忧虑。为此,他提出了一个著名概念——“抽象阶梯”(ladderofabstraction),试图以此来探寻概念旅行的适当范围(参见表2)。在某种意义上,抽象阶梯的三个层次映射了比较政治学的三种形态:一种是国别层次的研究,通常以描述见长,重视历史、语言、文化和社会结构的特殊性,如果有理论的话,也有相当的局限性,如果不是肤浅的话;通常无法解释(也没有这个研究旨趣)其他国家的现象,极端情况下可以用“一国一理论”来描述这一现象。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试图追求全球理论(globaltheoryoruniversaltheory),研究对象囊括所有国家。如果说国别研究的缺陷是研究范围过于局限,那么全球理论则相反,研究者的勃勃雄心像充满了氢氦的气球,将其双脚抽离了地面(经验)。在萨托利的心目中,结构功能主义便处在这个位置。它的缺点集中反映在两个方面:第一,通过内涵的最小化来实现外延的最大化,内涵和外延的关系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第二,更为重要的是,忽视了研究对象之间存在的异质性,试图用统一的、无差别的分析术语来从事研究。因此,萨托利赞成的是比较政治学的第三种形态:这便是当时流行的(建构)社会科学的中层理论。在萨托利看来,中层研究有效地克服了国别研究和结构功能主义面临的问题,在保持指称义(denotation)与内涵义(connotation)平衡的同时,还能区分不同性质的国家或政体,从而在相对同质的群体中进行有效的比较。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在总体倾向上,萨托利并不赞成概念的跨文化旅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在漫长的历史经验中形成的)西方概念的原汁原味——所谓的specialty。如果说概念旅行/概念拉抻与抽象阶梯关注的是研究对象/范围扩大而产生的问题,那么萨托利关于概念性质和程度问题的讨论,则集中在“二分法”与“程度主义”的议题方面。在这个问题上,萨托利的立场非常显明,其主张可以表述为三个基本命题:第一,定性优先于定量。定量研究需要数据,数据通过测量而获得。但在测量之前,我们必须知道要测量的东西是什么。在询问多少之前,首先要问多少“什么”,不能把“是什么”的问题,转化为“有多少”的问题。第二,正确分类是比较的前提。比较是在两个既相似又不同的事物之间进行的。在同一类别中才能比较多少,因此正确分类是比较研究的基础,也是方法论前提。第三,主张二分法(dichotomy)。萨托利明确反对程度主义,在此基础上他区分了矛盾关系(contradictory)和相反关系(contrary),前者是对立/排斥关系,不存在中间态;后者虽然不同,但不排斥中间类型的存在。谓二分法就是矛盾关系的逻辑体现。上述三者虽有高度简化之嫌,但基本上刻画了萨托利概念分析的脉络和骨骼,在此基础上,可以对萨托利的概念分析要素进行逻辑排序,得到一个简化的纲要:(5)概念属性之间的关系是绑定的(boundedwhole),应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7)不同类别的边界非常清晰,存在一个切点(cuttingpoint);(8)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成反比关系,由此形成一个可以调节的抽象阶梯;(9)避免概念拉抻的有效办法是沿着概念的抽象阶梯上升;(11)为了维持西方概念的特别性,应当避免在抽象阶梯上过高攀爬,因而提倡中层研究。在数十年的学术生涯中,萨托利对比较政治学概念问题的思考可谓殚精竭虑,周思缜密,其相关撰述为这门学科的理论建构奠定了扎实的概念基础。有学者建议,每一位比较政治学研究者,以及每一门比较政治学课程,都应该认真对待萨托利,笔者深以为是,尽管未必全然赞同萨托利的所有观点。1969年《世界政治》(WorldPolitics)杂志刊载了邹谠先生(TangTsou,1918-1999)的一篇文章,题为“西方概念与中国历史经验”(WesternConceptsandChina’sHistoricalExperience)。如果说萨托利的“比较政治学中的概念误构”是概念研究的经典文献,那么笔者以为,邹谠的这篇文章是关于中国政治概念研究的经典之作,也是任何关于当代中国政治概念研究的逻辑出发点。就文章格式而言,“西方概念与中国历史经验”是一篇书评。不过,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书评,而是一篇严肃的学术书评。邹谠先生以书评方式来呈现自身的学术观点,飘洒的文字中不乏洞见。书评的对象是1967-1968年间出版的三本英文著作,分别是利夫顿(RobertJ.Lifton)的《革命的永生:毛泽东和中国的文化大革命》(RevolutionaryImmortality:MaoTse-tungandtheChineseCulturalRevolution,1968),白鲁恂(LucianPye)的《中国政治的精神:政治发展中权威危机的心理文化研究》(TheSpiritofChinesePolitics:APsychoculturalStudyoftheAuthorityCrisisinPoliticalDevelopment,1968),以及汤森(JamesR.Townsend)的《共产主义中国的政治参与》(PoliticalParticipationinCommunistChina,1967)。邹谠先生认为,这三部作品推进了中国政治研究,提出了三个具有方法论意义的重要问题:(1)在西方民主社会产生的概念、命题和理论是否、如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应用于文化背景迥异、政治制度截然不同的当代中国?换言之,在一种政治制度中使用的有着特殊经验意涵和特定意义的概念在被应用于另一种政治制度时,是否可以完全无误或不会变得毫无意义?(2)中国具有绵延不断的悠久历史传统,又面临着复杂的现代化问题,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传统与现代、持续与变迁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3)在多大程度上心理学的解释能够添加到结构-功能分析中去?上述三题中,与本文主题直接相关的是第一个问题,它与萨托利提出的概念旅行问题形成了有趣的对比。萨托利是一位西方学者,从西方视角来思考可谓天经地义,因此他提出的问题是:“在现有政治学词汇的帮助下,我们能够旅行多远?如何旅行?”邹谠先生虽然身在美国,但分析视角却是中国式的,故而提问方式被翻转过来:“起源于西方民主国家的概念、理论是否能够运用到文化背景完全不同、体制迥异的中国政治中去?如何运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适用?”在概念旅行方面,西方是输出国,而中国是输入国和消费国。随着语境的变化,萨托利担心的“概念拉伸”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被转化为“淮南之橘与淮北之枳”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由研究者身份/角色造成的对同一问题的差异性表述,并不影响这一基本事实:两人关注的方法论问题是一致的。正因为如此,当邹谠先生对这一问题给出不同于萨托利的答案时,这一事实才显得更为重要。简言之,邹谠先生关于概念研究的核心观点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邹谠先生认为,概念的跨文化旅行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研究其他社会的学者必须借用在其自身社会中发展出来或广为接受的概念(以及概述与理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概念。第一种类型的概念被认为具有普遍效用(A)。如伊斯顿(DavidEaston)的政治体系的输入-输出模型、卡尔·多伊奇(KarlW.Deutsch)的政治沟通的控制论模型、统治精英观念以及人格发展的新弗洛伊德理论等。这些概念和模型为区域研究提供了有用的框架——引导研究者关注那些具有理论旨趣的资料,作为经验和历史研究的理论支撑,并且为区域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确立共同的学术语言。第二类是运用于中国研究的概念(B),也可以区分为两个亚类。第一亚类(b1)或发端于西方民主国家的研究,或深受民主思潮的影响,如政治参与、政治整合、利益表达、利益汇聚等;另一亚类(b2)则来源于对西方民主国家对立面的研究,如极权主义、转型社会以及RobertTucker的“民族主义群众运动政体”(anationalistmass-movementregime)和EdwardShils的“正在经历现代化的寡头政体”(modernizing oligarchy)均属于此类。为讨论方便,我们将邹谠先生的区分用图1来表示:邹谠先生所作的这一区分非常重要,它具有两个方面的功能:第一,辨析了比较政治学中概念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为此后的概念分析奠定了学理基础;第二,在体现特殊性的概念领域,尤其是针对中国政治研究所区分的两类概念为进一步的讨论提供了明确的靶向。籍此,我们可以将邹谠的第一个问题——“起源于西方民主国家的概念、理论是否能够运用到文化背景完全不同、体制迥异的中国政治中去?如何运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适用?”转化为两个更为具体的问题:(1)发端于西方民主国家研究,或深受民主思潮影响的概念,如政治参与、政治整合、利益表达、利益汇聚等能否运用于中国政治的分析?(2)来源于对西方民主国家对立面研究的概念,如极权主义,是否适合于分析中国政治?事实上,这正是邹谠先生的分析指向和写作理路。考虑到行文的方便,我们先讨论后一问题。邹谠先生明确反对机械地将第二亚类(b2)的概念和模式(如极权主义)运用于分析中国政治,用非黑即白的观点去观察中国政治。这一立场并非基于政治考量,而是因为人们日益认识到这种可能性,即中国政治并非独石一块,其控制亦并非如当初看上去的那么有效。邹谠先生的这一表述并非无的放矢,而是有所针对。美国对当代中国政治的研究兴起于战后西方社会科学尤其是比较政治学的发展,在起步阶段深受极权主义模式的影响(尤其是50年代),将中国政治视为苏联模式的拷贝。60年代出版的两部著作——查尔莫斯·约翰森(ChalmersJohnson)的《农民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权力》(PeasantNationalismandCommunistPower,1962)和弗朗兹·舒曼(FranzSchurmann)的《共产主义中国的意识形态和组织》(IdeologyandOrganizationinCommunistChina,1966),摆脱了极权主义模式的束缚,将中国与苏联区分开来。邹谠先生认为,这一变化代表了美国的中国政治研究趋于成熟。
如果说分析苏联的第二亚类概念(极权主义)不适合于分析中国政治,那么第一亚类,亦即形成于西方民主国家的概念(b1)又如何呢?邹谠先生承认,将第一亚类(b1)运用于中国政治的分析产生了一个严重的(虽然并非不可解决)方法论问题。一如萨托利所指,一个具有特定经验所指和意义的概念是否能够适用于另一类型的政治体系,而不产生误解或依然有意义。根据萨托利的观点,在这一抽象层次上的概念是由其对立面来确定或界分的(二分法),如“表达”对“压制”(expressionversusrepression);“竞选”对“动员”(electioneeringversusmobilization);“参与/自愿”对“操纵/一致”(participation-voluntarizationversusmanipulation-conformity);以及“整合”对“同质性”(integrationversushomogeneity)。对于中国研究领域来说,萨托利提出的警告是:第一组极化概念(expression、electioneering、participation等)是不能够被运用于共产主义中国研究的,只有第二组极化概念才是合适的。对于萨托利的这一警告,三部著作的作者之一汤森似乎没有理会。中国政治学者对汤森应不陌生,他的《中国政治》曾是我国学者从事中国政治研究的启蒙作品。在《共产主义中国的政治参与》一书中,汤森围绕“政治参与”这个概念展开了讨论。一方面,汤森承认中西政体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二分差异,如执行党的政策vs民众对决策的影响、干群直接联系vs通过代议机构、拥护国家利益vs不同利益的合法竞争、强调领导能力与德性vs重视法治和制度化的大众控制、无限制的政治活动vs限定政治的范围等。然而笔锋一转,汤森指出,二者之间的差异限界并非是楚河汉界,绝然两分,而是呈现出某种程度的混合特征。例如,像广泛利用宣传动员民众、由精英支配政治组织等现象在西方政治制度中并非不存在;另一方面,延安时期和“大跃进”过程中的一些案例表明,一定程度的自愿性参与在中国政治过程中也是存在的。动员与参与在逻辑上两极对立,分别与不同的政体相关联,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既不存在纯粹的参与,也不存在纯粹的动员,而是一种混合,因此不同的政体之间的区别只在于这种混合的不同比例。在汤森看来,正是这种联系使得“政治参与”的西方概念可以运用于中国政治的场景。在邹谠先生看来,汤森的研究暗示了一种对萨托利问题的一种突破(解决之道)。在汤森讨论的基础上,邹谠先生强调,在充分考虑两种不同类型的政体中自愿参与的基本差异的同时,也应看到这些二分概念指陈了两种政体中的相似特征,亦即个人和政治权威之间关系的结构(thestructuringof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individualandthepoliticalauthority)。由于缺乏一个适当的术语,不妨将这种特征称之为“政治卷涉”(politicalinvolvement)。籍此,邹谠先生尝试在“动员”和“参与”之上,建构一个上位概念或穹概念(overarchingconcept),政治卷涉是动员与参与的共有因素,参见图2:
图2以形象直观的方式为我们展示了如何解构二分法,将其转化为亚类型的过程。这一过程包含三个核心环节:(1)重申结构功能主义的基本假设——不同的政治系统面临相同问题/具有相同功能(在上面所举的案例中,无论是参与还是动员,所讨论的都是政府与民众的关系);(2)现实生活中政治参与和政治动员是混合的;(3)沿着抽象阶梯上升,提炼上位概念/穹概念(政治卷涉),统摄政治参与和政治动员。邹谠的这番操作可以归纳为“三论”:属性分享论、现象混合论与阶梯上升论。理论上,任何二分法都可以通过这一方式而得以化解。籍此,邹谠先生用程度主义之手推开了被萨托利所紧闭的二分法大门。
经由这一方式,邹谠先生对于共同面临的方法论问题给出了不同于萨托利的回答:任何政治体系中的政治卷涉都可以视为自愿参与和动员-控制的一种结合或混合。就政治生活的此一维度而言,民主国家和极权国家的差别可以理解为自愿参与和动员-控制相结合范式的差异。只要审慎处理,西方政治的分析概念是可以运用于非西方政治的(中国政治)。而且将基于西方社会的概念、概述和理论运用于中国共产主义研究有助于我们发现那些似乎唯一的以及表面上微不足道的有关中国的事实所具有的理论和普遍意义。在娴熟运用之时,它也能帮助我们理解中国政治的特性(distinctiveness)。
不但如此,邹谠先生还认为,以这种概念化的方式来处理(中国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具有三个优点,一是使得抽象概念更加接近于一个政体中的政治实践;二是使我们注意到任何一个政治体系中的复杂现实;三是能够有助于我们认识政治生活中一个特殊维面的量变和质变,以及这些变化的方向。
如果说1969年文章的核心关注在于超越二分法的概念建构(设置穹概念),在对立两造之间发现彼此的联系,将二分法转化为亚类型,那么在80年代的文章中,邹谠先生发展出了另一种概念技术:对应于萨托利的观点,本文称之为概念要素的分解,而不是绑定。
在此,请允许笔者直接援引邹谠先生的表述,而且是长篇原话——在“中国革命的阐释——宏观历史与微观机制”一文的第六个注释中,他详细阐释了“全能主义”(totalism)概念的形成过程:
“在这里有必要对“Totalistic”和“Totalism”做一些解释。这两个概念在英文上是很别扭的,但当把它们翻译成中文‘全能主义’之后,它们就变得相当写实,而且很容易被中国人所理解。1986年,它首先被登在一份中国的报纸上,此后,一些中国知识分子采纳了这个概念。这个词最早出现在RobertLifton1961年发表的一项关于中国的研究上。我并不是随意使用“全能主义”这个词。不过,直到最近我才系统地阐明了它的意义(邹谠,1994:后记)1980年,我在中国的旅途上,我了解到政权的类型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同一个政治制度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当政权的类型保持不变的同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却可以发生重大变化。1980年,这才刚刚开始发生,最明显的是在农村,那里正处于农业生产和分配改革的最初阶段。
家庭承包制度和农村集贸市场的恢复,正在改变着农村的经济。与此同时,中共的领导权、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却并不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它们确有影响。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西方常用的极权主义
(Totalitarianism)这一概念的基本错误,就在于它错误地把政权类型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两个方面混为一谈,认为它们都与极权主义政权(Totalitarianregime)的特征有内在的联系。这就是那些运用这个概念的人为什么:(1)除了革命之外,再也看不到有根本变化的可能性;(2)不能充分解释为什么当权者可以发起或者至少支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改变。1983年,当我得出上述结论后,我就开始用‘全能主义’只去刻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样,就可以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跟政权类型区别开来,而不是像原来那样假设它们自动就连接在一起。从那时开始,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改革的发展、苏联的瓦解、以及俄国的混乱无序,都充分证明了我对这个概念的运用的合理性,以及支持这种用法的理论和方法论的考虑的合理性。不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跟政权类型区别开来,我们就不可能解释中国的变化及其苏联/俄国的对比。”
如此重要的概念变革以及变革过程竟然被安置在正文的一个注释之中,有点意想不到。在邹谠先生的精彩陈述中,可以辨析出两个要点:第一,邹谠先生对极权主义概念的否定源于他对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实地考察,来自经验的观察使他对极权主义概念产生了质疑。毕竟概念的界定不纯粹是逻辑问题,概念是把握现实的认识工具,一旦与现实经验脱节,它的逻辑基础也随之出现动摇;第二,一旦意识到这一点,邹谠先生便将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从政体概念的要素中分离/独立出来,并用“全能主义”这一术语加以表达。在上个八十年代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和认知变革。按照萨托利的二分法概念逻辑,极权主义内涵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维度,它与极权主义概念的其他要素是绑定在一起的,要么全有,要么全无,不存在中间(分裂)状态。在邹谠先生看来,如此构造的概念没有任何弹性,将中国社会内部诸多变化的可能性都封闭死了。这一点或许是西方学者在分析中国政治时经常出现失误的概念原因。
至此,我们从普遍与特殊两类概念、穹概念-亚类型、概念要素分离三个方面来阐释邹谠先生的概念分析范式。虽然萨托利和邹谠两位大师都关注比较政治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萨托利从主位角度进行讨论,邹谠从客位视角从事分析,但在如何回答这些问题方面以及在回答问题过程中如何建构合适的概念策略方面,两人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如果说萨托利对阿尔蒙德的相似性/混合性原则提出了挑战,确立了比较政治学概念研究的二分法原则,那么邹谠先生的研究旨趣似乎刚好相反,其写作使命是解构二分法,而且解构有术。笔者以为,这种差异构成了中国政治研究中概念分析的两种不同传统。下节的比较/对照从另一个角度论述这一点。
五、萨托利与邹谠概念范式的比较
萨托利与邹谠都非本土美国学者。邹谠先生1946年获西南联大本科学位之后离开中国大陆去美国芝
加哥大学求学,博士毕业之后留在芝大任教,直至1988年荣休;萨托利则在意大利大学接受完整的高等教育(从本科到博士),去美国之前已是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的教授,在美国学术生涯的起点比较高。两人都在美国著名大学里培养了众多弟子。相比之下,邹谠先生的影响局限在美国的中国政治研究领域,而萨托利则身居主流,其作品影响广泛,甚至超越了政治学专业,被认为是世界著名思想家。作为同时代的人,他们目睹了二战之后众多新兴民族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登台,也亲历了结构功能主义在比较政治学的兴起和广泛影响。不过从他们的作品来看,两人对于结构功能主义的态度迥然相异。萨托利的立场可以概括为三点:(1)批评结构功能主义用一套“一视同仁”的概念术语来研究不同的政体;(2)对概念旅行持保守态度,试图通过抽象阶梯避免概念拉抻,保持西方概念的特别性(specialty);(3)坚持概念分析的二分法,反对程度主义,反对将西方民主社会中产生或形成的概念运用于非西方社会的研究中去。
相比之下,邹谠先生对结构功能主义持肯定立场,并以自己的方式回应萨托利对结构功能主义的批评。表面上看,1969年的名篇是对新近出版的三部著作进行评论,但其实际指向或对话对象是萨托利。基于下面两点考量,笔者以为这样的说法并非武断:(1)书评有两处引用了萨托利即将出版的手稿(其中第18章“比较视野中的结构-功能主义”)。因此,虽然萨托利的名篇刊行于1970年,稍迟于邹谠之文,但这一点并不影响邹谠对萨托利观点的了解;(2)借用汤森关于“政治参与”分析的案例,邹谠先生明确表达了超越萨托利难题的观点,他是这样说的:“汤森关于共产主义中国政治参与的认真研究,反映出概念在水平向度覆盖异质现象时遭遇的萨托利所谓的‘概念拉抻’的某些困难。与此同时,它提供了一个具体的事例,如何以智慧和有意义上的方式使用‘参与’这一概念。它也以含蓄的方式提示人们解决萨托利提出的方法论问题的一个出路。”笔者认为,在为结构功能主义概念分析策略辩护的过程中,邹谠先生建构了不同于萨托利概念分析的新传统。就此而言,萨托利的“比较政治学中的概念误构”与邹谠先生的“西方概念与中国历史经验”可以视为两种概念分析传统的第一次对话,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对话。
萨托利和邹谠的概念分析范式可以对照如下(参见表3):
表3:萨托利与邹谠概念分析之对照
对于表3,笔者作三点说明:(1)差异虽然发生在概念分析领域,但具有认识论层面的意义,必须从认识论的高度来看待和处置两种研究方式的差异;(2)两种概念传统的生成与现代比较政治学的诞生是同一过程,可以预期的是,仍将伴随比较政治学的演化不断以新的方式呈现;(3)为了叙述和记忆的方便,不妨将邹谠先生的概念分析传统称为“程度主义”范式,以与萨托利的“二分法”范式相对应。
(二)不同的遭遇:将邹谠带回来?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萨托利的概念分析范式在比较政治学中牢固地占据着主流地位,直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才开始出现新的分岔。在民主化第三波研究中,不少学者逐渐发现萨托利的概念分析范式在处理新的案例时有些捉襟见肘,不太管用,因而告别萨托利,在新的方向上寻找合适的概念分析技术,在某种程度上将当年被萨托利全面否定的程度主义带了回来。当然也有学者对这一做法持反对态度,主张应根据新的情况做出调适,而不是放弃萨托利的概念分析范式。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随着结构功能主义在70年代的消退,邹谠先生开创的概念分析传统被遮蔽了,如果不是销声匿迹的话。在冷战背景下,这一局面是可以理解的。尽管如此,邹谠先生的影响并未完全消失,他的一位学生,长期在美国弗吉尼亚大学任教的沃马克(BrantlyWomack)教授在对当代中国政治进行分析时,依然恪守邹谠先生的概念分析传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半个世纪之后,星移斗转,物是人非。我们现在正面临着世界范围内的“大重组”——各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分解和组合;原先的楚河汉界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各种各样的跨界现象越来越多。二分法思维和相应的逻辑技术可以运用的领域在缩小,而程度主义的思维方式在扩展自身的地盘。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重估比较政治学的概念分析传统,“将邹谠带回来”。换言之,比较政治学的概念研究传统有两个脉系,萨托利的概念分析只是其中的一脉,而非全部。
在中国政治研究中,将“邹谠带回来”意味着我们要超越冷战思维,祛除“民主-威权”二分法——通过设置穹概念和区分亚类型(subtype)的方式。前者强调的是对差异现象的相似性之把握具有优先性(普遍性),将分析对象置于同类之中;后者主张在穹概念之下,以亚类型的方式体现和确认内部差异性(特殊性)。这是结构功能主义处置差异的基本策略,也是邹谠先生分析中国政治的基本方法。在某种意义上,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便体现了这样一个概念结构:
六、小结
本文以萨托利和邹谠两位学者的相关研究为蓝本,考察中国政治研究中的两种概念范式。文章的起点设置有点遥远——从城邦研究开始讲起,由远及近,勾勒了比较政治学发展的三个阶段。在历史长轴上刻画了概念研究缘起的时代背景,并以写意方式对萨托利和邹谠两种概念传统做了叙述和比较。这两种概念研究传统的系统性差异具有认识论根源,可谓各具特色,亦各有利弊;在研究中采取哪一种概念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者想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以及问题就有何种性质,当然更为重要的是,研究者选择的立场是什么。
与主流叙事不同,本文肯定结构功能主义在回应时代挑战、建构分析框架和从事词汇/概念革命方面所做出的重要贡献。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之后,比较政治学研究者没有将阿尔蒙德视为概念研究的拓荒者或开创者;在中国政治研究领域中,邹谠先生开创的概念分析传统被边缘化;在笔者看来,这种局面并非正常。如今的比较政治学教科书大多已不再设置专门章节介绍结构功能主义,在这种背景下,强调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正是结构功能主义为比较政治学的概念分析奠定了基础,无论是萨托利的二分法范式,还是邹谠先生的程度主义范式,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出相应的概念分析方法,差别在于,前者试图摧毁这个基础,后者则竭力维护这个基础。
在“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本文主张“将邹谠带回来”。这一命题具有双重意义:一是将邹谠先生的概念研究纳入比较政治学概念分析的经典传统,还原其历史的本来面目;二是强调邹谠先生的概念分析范式对于比较政治学以及中国政治研究的重要性。大致说来,这种重要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在比较政治学/中国政治研究中建构一个兼容一般性与特殊性的概念分析框架,这一点与当年阿尔蒙德的努力是一致的。(2)有效地解决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问题。与哲学层面的讨论不同,邹谠先生为我们提供了正确处置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逻辑技术——“穹概念+亚类型”,即通过设置穹概念(或对既有穹概念做出新阐释)来建构或重构普遍性,通过设置亚类型来展现特殊性。(3)有助于概念创新的自觉性、对话性和学术规范性。学术创新是在一定的知识脉络和学术规范的框架内进行的,无论是概念创新还是理论建构,都不是随心所欲的发挥;既要超越-整合现有知识,又要进行交流对话(可沟通性,可理解性,可接受性),而不是自说自话的闭门造车。在倡导中国社会科学自主知识生产的背景下,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4)有助于学科的发展和成熟。半个多世纪以前,邹谠先生曾作出,“把西方经验背景下产生的概念、命题和理论应用到地区研究中,是非西方研究开始走向成熟的标志,但是非西方研究要走向完全的成熟,必须要等到地区研究的学者能够在将西方的知识工具同他们对非西方国家的认知进行融合的基础上提出新的概念、命题和理论方可。”国内的中国政治学研究在正处于这一发展阶段,“如何提出新的概念、命题和理论”正是中国学术界面临的严峻挑战,这也是当下讨论概念问题的时代意义。
本文的副标题借用了“复盘”一词,复盘的目的是为了寻找解决问题的更佳方式,走出人为设置的概念陷阱。如果说当年邹谠先生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突破萨托利设置的二分法,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面临着相似的问题——如何突破“民主-威权”二分法,为“中国式现代化”开辟理论空间。正是这一关注将我们的目光投向比较政治学的历史,主张“将邹谠带回来”,从邹谠先生的笔墨中汲取概念分析的智慧。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与邹谠先生之间存在的差异。尽管邹谠先生反对二分法,青睐程度主义;不主张用极权主义来分析中国政治,但是他依然接受了民主与威权二分法,并一直思考中国政治的转型之道。在这个意义上,仅仅“将邹谠带回来”是不够的,还需要超越邹谠;不但要超越一般意义上的二分法,更为重要的是超越“民主-威权”二分法,学会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语境下从事理论思考,并基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经验来丰富比较政治学的知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