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近日,某小区发生了一件事,一群号称“物业”的人突然闯进小区的一户人家。
领头的一人直接说道:“我们是上门执法”。
看见对方如此嚣张跋扈,男业主也来气了,自己啥也没干,莫名其妙被一大帮人堵了家门。
男业主直接反问:“你们是哪里的?我允许你们进来了吗?就直接这样踩我家里面了!”
可是在面对男业主的提问,该领头的没有搭理他,还是嘴里一直说着:“我们正常执法!”
户主直接吼道:“我们犯法了吗?私闯民宅,这是怎么了?我这有什么问题?我要跟你们区长打电话!”
可是领头的人却丝毫不惧,直接说道:“你打,你可以打”。
户主则直接掏出了手机,一边解锁要他们给电话号码,一边曝出了自己的身份。
而也正是户主自爆家门之后,原本气势汹汹的一帮子人,全都低下了头!
男业主身份不简单,他说自己是“省直”的。
省直指的是“省级直属机关”,不通过市级政府管理和属地管理,而是直接接受省级政府领导和管理。
在得知对方的身份之后,一个个就像“霜打了的茄子”,在面对男户主的质问时,再也没有人敢吭声了。
此时,房间里的一位女主人直接说出了真相:
原来对方并不是物业,而是一帮城管。
因为什么事情才给开的门,只是令他们都没想到的来的会是一群“自称上门执法”的城管。
而旁边的人都劝两人不要再吵了,直接报警,让帽子叔叔来处理。
此时男户主再次说道:
“谁是头,刚刚在门口就敲半天门,一打开一窝蜂全部挤了进来,一个个都想干什么?”
此时没有一个人敢回答男业主的话,视频到这里也就结束了。
至于之后的事情怎么处理,暂时还没有结果。
城管有权“上门执法”吗?
我们可以看到,视频从始至终,城管只称正常执法,却从未告知业主原因,反而东张西望,语焉不详!
先不说能不能“上门执法”,就说城管能不能执法?
经合法程序和授权,城管不能随意闯入民宅执法,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那么如何才能“上门执法呢?”
城管上门执法时,必须携带相关的执法文件,才能“上门执法”。
所以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这群人突然私闯民宅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吧。
02
十年前也发生了一起与城管相关的事,还上了新闻。
2014年10月,成都市某大学附近的街道上,一位流动摊贩正在售卖橘子。
当时正值成都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城管对街道的管理变得更加严格。
城管队员找到了这位摊贩,劝说他暂时停止摆摊,以配合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城管表示,平时对于摊贩的行为可以视而不见,但在这一特殊时期,希望摊贩能够配合,避免影响城管的工作。摊贩当时答应了城管的要求。
然而,从早上7点开始,城管在多次巡逻中发现摊贩并未遵守承诺,依然在售卖橘子。
到了上午11点,城管第四次遇到了这位摊贩,他依然在原地摆摊。
城管决定采取行动,开始抢夺摊贩的橘子和秤,摊贩则试图反抗。
此时,一位大学老师目睹了这一过程,他站出来为摊贩辩护,并与城管发生了争吵。
城管继续试图没收摊贩的物品,老师则加入摊贩一方,阻止城管的行为。
城管共有6人,而老师和摊贩两人在没有发生打斗的情况下,与城管发生了推搡。
老师大声呼喊“城管打人了!”,这引起了周围群众的注意。
围观群众迅速增加至上百人,大学的学生也纷纷涌出校门,加入围观。
由于当时城管的名声并不好,学生们开始攻击城管,甚至推翻了城管的车辆。
最终,警察赶到现场,将城管队员带离,事态没有进一步升级,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件的最终结果是,该片区的执法队长(副处级)被降职调离,三名城管队员被开除。橘子摊贩和大学老师在这场冲突中取得了胜利。
03
十四年前在突尼斯也发生了一起城管执法事件,后果相当炸裂!
2010年12月17日。这一天,突尼斯Sidi Bouzid市的一个蔬菜水果小贩、26岁的Mohamed Bouazizi在早晨时,还充满了对生活的渴望,他的目标是买一辆运货卡车,好好做生意,供养家里的八口人,甚至还要帮助一个妹妹交大学的学费。
他刚把摊位摆好,一位负责在路上执法的45岁女官员 Faida Hamdi,发现了Bouazizi的小摊,走过去检查他的证件。
按照该市的规定,摆摊是需要证件的,而这证件需要由市场执法部门签发。Bouazizi没有这个证件,Hamdi按照规定扣押了Bouazizi的蔬菜水果。
据称,为了进货,Bouazizi花了200美元。
Bouazizi之前曾经被抓过一次,那一次,他依靠行贿给了警察约合7美元,就要回了自己的货。
这一次,他还想按照上次的办法来做,可是或许是因为嫌钱少,或许是为了秉公执法,Hamdi拒绝了他。
Hamdi的大公无私招来了小贩的反抗,随后,他们发生了言语的冲突(也可能有肢体冲突),随后Hamdi叫来了警察。
经过认定,Hamdi没有任何错误,小贩就是缺乏证件,属于非法经营,于是货物被没收。
Bouazizi还是不死心,这一次,他跑到了当地市政官员那儿继续申诉,还是没有效果。
法律就是法律,没有证件就是没有证件,一个小贩没有权利去质疑政府法规的权威性。
到这时,早上还幻想着买车养家的Bouazizi却连200美元都不剩。
当天中午时分,他将自己身上倒满了汽油,纵火自杀。
这种自杀到底是一时钻牛角尖,还是的确舍不得200美元,到底是政府错了,还是小贩错了,不同立场的人仍然可以争论。
但是,革命却等不及争论的结果,突然间爆发了。
Bouazizi之死引起了人们普遍的愤怒。
这场城管执法引起的突尼斯“茉莉花革命”成为 “阿拉伯之春”的起点;
并引发了后来一系列在北非和中东地区爆发的反政府抗议和起义;
导致了阿拉伯世界的一场惊天变局。
04
突尼斯的一场城管执法争议,怎么会演变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呢?
在阿拉伯革命爆发前,突尼斯的领导人Ben Ali已经掌权二十多年了,从1987年就开始。
尽管他是个独裁者,但在发展国家方面,他确实做了不少贡献。
在他的领导下,突尼斯大力发展私营经济,引进外资,实行开放政策,让老百姓的生活改善了不少。
但问题就出在他的维稳策略上。
为了保持国家发展的好势头,他必须确保政治稳定。要实现政治稳定,就得让反对派暂时保持沉默,等突尼斯经济发展起来,成了发达国家,反对派到时候想说啥就说啥。
不过,Ben Ali觉得,等那一天到来,突尼斯就不会再有反对派了,因为国家发展得这么好,大家还有啥可说的呢。
为了让反对派闭嘴,Ben Ali不得不花费大量资金建立了一支庞大的警察队伍来维持稳定。
要想维稳,强大的警察力量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警察队伍一多,靠政府财政养活的人也就大大增加。
突尼斯的财政并不富裕,总统就只好采取另一个办法:给警察的薪水不高,让他们自己想办法找补。也就是说,政府负担不起高薪,就默许警察通过罚款来补贴自己。
这种做法肯定会留下“操作空间”,当然,警察可以不那么明显地腐败,也能得到灰色收入。
警察国家的一个特点就是:许可证多、规矩多、要交钱的项目也多。
这样一来,警察就可以把腐败所得变成“合法收入”。
比如,警察直接向小贩要钱那是腐败,但政府要是规定小贩不能随便摆摊,必须有许可证,没有的就要没收或罚款,那几乎所有小贩都成了“非法经营”,警察就可以“合法”地运用权力来赚钱了。
当然,直接腐败也是有的。
但得明白:在警察国家,警察可以“合法地捞非法收入”,有时候比直接腐败更容易,钱也更多。
Bouazizi就是在这样的“合法没收”中失去了生命。
他死的时候,政府还觉得自己没错,错的是那些违反规定的人。
总的来说,突尼斯的情况是:
为了维稳,得有一支超过社会承受能力的警察队伍,为了养活这些警察,又得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创收,而警察为了赚钱,就得把很多生意变成非法的,再从这些行业中捞外快。
政府得默许警察这么做,必要的时候还得给他们撑腰。
但政府没想到,一旦给警察撑腰,就得为他们的所有行为负责;一旦有人死了,人们对警察的怒火就会转到政府头上。
另外,因为小贩是非法的,他们大多数情况下都得夹着尾巴做人,看上去警察可以为所欲为,社会也就显得特别稳定。
可是,一旦人们对警察和政府的怒火爆发出来,就会迅速蔓延全国,引发一场失控的革命。
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这种事呢?
就是维稳经费紧张的时候。
警察是为了维稳而存在的,这样的警察执法效率会越来越低,但花钱却越来越多。
有一天,政府财政困难了,即便加上警察的罚款收入,也保障不了他们的积极性,社会就会出现崩溃的现象。
这时候,一个小小的火星,都能引发社会的爆炸。
政府为了维稳建立庞大的警察队伍,但最终破坏社会稳定的,还是这些警察。
突尼斯革命后,幸运的是,Ben Ali虽然独裁,却没有赶尽杀绝反对派,只是镇压但没消灭他们。那些比较成熟的反对派虽然失声,但依然存在。另外,工商业和法律界也有一定的独立性。所以,经过革命后几年的混乱,在反对派、工商业和法律界的共同努力下,突尼斯算是暂时稳定下来了。没赶尽杀绝,这也算是Ben Ali对突尼斯的一点贡献吧。
埃及等突尼斯之外的其他阿拉伯国家,则没有这样的幸运。
参考:郭建龙著《警察国家必死于脆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