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清醒的你决定糊涂的你,仅仅是法律问题吗

时事   社会   2020-11-27 04:26  



意定监护:清醒的你决定糊涂的你,仅仅是法律问题吗

彭晓芸

最早看到“意定监护”的相关新闻,是我的一位闺蜜小友发来的。

她意志坚定地准备不婚不育,而我却一不小心生了两个娃,这一差异并未造成我们友谊的小船的波澜。可能因为我们此前的交往内容本来就跟孩子这类议题关系不大。

倒是生了二胎的我颇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时间上是大受限制的,单独的咖啡约会是难以操作的,往往是我图方便,让人家到家里来玩,兼顾我的带娃需求。

自从怀上第二个孩子到生下来,我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不断地向前来道喜的朋友解释,二胎不是计划的,我家二宝是个“厚脸皮”,就这么来了,只好收了。

这解释看似多此一举,你的生活不需要向任何旁观者交代呀。实则不然,有孩子的家庭,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就已经生活在紧密的社会联系当中。

“生二胎”成了一件需要辩护的事情,这其实是一种社会进步。

从特殊的计划生育政策成为基本国策,让国人以独生子女为常态,而二胎倒像新现象似的,到现在的不婚不育新常态——单身或有伴侣的不婚不育,都进入不需要解释不需要交代的生活方式行列,仅仅不到四十年的时间。

也就是说,生,或不生,婚否,在未来世代都可能面临着新的生活模式的挑战,没有什么既定的经验是具有先天的合法性和优越性的。


讳疾忌医的社会习惯,助长忽略医生意见的风气


近日,上海的一则“意定监护”新闻引起关注。普陀区公证处为一位独居老人(据新闻报道出示的病历显示患有“老年痴呆”)和他家附近的一个水果店个体户办理了指定意定监护人和遗赠抚养协议。注意,这是两个协议,在一对关系人之间同时办理成功了。


普陀区公证处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受了央视的新闻采访和陈晓楠节目的访谈,温情脉脉地讲述了这个老人和小贩之间的故事。纸媒和网络媒体的一番转载和新加采访,让这个案例快速成为网络热点。

一开始的舆论是赞美热心肠的水果店老板,谴责老人家的亲属,此后,媒体采访了老人家的妹妹、外甥女等亲属,舆论开始有了一点点不同的声音,但也仅仅是一小部分,绝大多数舆论与此前的第一轮新闻留言相似,甚至,骂亲属的声音更激烈了,主要就是声讨他们看到老人家赠予房产出来“蹦跶”,出来争抢房产了。

从媒体的报道来看,老人亲属表达的意思是委屈,不公平,对老人指定的这位意定监护人在媒体面前“抬高自己贬低他人”的行为表示不满,他们不能接受这样的污名。

跟媒体朋友聊起这个案例,我说,迄今为止,媒体还没采访过医生的专业意见,已经采访的有老人本人、水果店个体户这位房产受益人、律师、法律学者、老人亲属、居委会、普陀公证处,甚至是老人的邻居,唯独没有采访过阿兹海默症相关的医生和医学专家。医学的相关说法,在这个案例中,是缺席的。

于是,我发了一条纯文字的朋友圈:

老龄化社会医生专业意见不应缺席    上海一个案例,媒体报道好几轮了,各种意见都有,唯独没有采访过医生。随着人均寿命的增长,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阿兹海默症可能会引发很多新的社会议题,包括法律困境,处理不当就是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个过程,法律保驾护航固然重要,但是专业的医学知识普及到位,医生的专业意见参与到决策过程,也是至关重要的。可惜的就是,讳疾忌医的社会习惯,实际上已经助长忽略医生意见的风气。

然后,打开微博瞄了一眼,其实,微博上不乏医生的声音。

医生 @白衣咸饭 详述了自己观察到的阿症现象,多个案例中,只有一个患者在早期症状就被诊断出来,原因是这位老太太有个子女就是神经内科医生,而多数案例,只能等到严重的失能失智才被诊断。这就是阿兹海默症最可怕的地方,发病到确诊,可能历时数年甚至十数年。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病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阶段呢?公证处和律师单靠法律知识就足以判断吗?这个判定的过程,是否需要医生的专业意见参与?

近几年,由于电视剧《都挺好》和一些综艺节目对阿兹海默症的描述,公众对这一疾病的认知似乎有所改善,但远未脱盲。

一位律师在微博上劝诫老人的亲属,说你们应当“关注老人的身心健康,才是最大的关心,而不是关注老人是否痴呆”。

这句话可能成为医学上天大的笑话了。原来,“是否痴呆”与“身心健康”是两回事,是否患了阿兹海默症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不该被关注,应该忽略不计,更不成为行驶法律权利的障碍。如果是这样,那医学界关于阿兹海默症的研究,就是一场闹剧了,完全是庸人自扰嘛。


决定老年生活质量的,不是生不生孩子,而是我们的思考力和判断力,我们对自身理性限度的容纳和准备


人到中年,谁都会变老。对养老议题,我关注得理直气壮,气壮山河。时常跟熟识多年的朋友说,我买房子都考虑了出不了门时能在家里晒太阳的场景,省得将来麻烦孩子来把我搬出去晒太阳。朋友们打趣,这是很没出息的,表明没有换房的能量了。事实上,计划很快就被变化嘲笑了。我没在“养老房子”里住多久,就迁居上海,还很没心没肺地生了二胎,不停地搬家,过着租房的生活——据说租房是年轻人的特征。

不想生孩子的闺蜜比我小很多,我一度倚老卖老地跟她说起生育的年龄大关,反复确证她不想生孩子究竟是一个自由而坚定的决定,还是时候未到的任性。

近年来,我却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无论她是摇摆的,还是坚定的,决定我们老年生活质量的,不是生不生孩子,而是我们的思考力和判断力,我们对自身理性限度的容纳和准备。

而“意定监护人”,正是基于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理性限度而产生的。清醒的你决定糊涂的你;过去的你,决定未来的你;一个主体对另一个主体的交付。


意定监护人的选择,是理性人指定一个可靠的、具备较强判断力、决策力和执行力的行为人,和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以及财产继承、赡养义务等等,是有一定区别的,甚至可以说,是更为理性更为纯粹的关系模式。

这个概念,相对于法定监护人,即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作为法定监护人,可以在意识清醒、具有决断能力的人生阶段,就指定意定监护人,履行法定监护人同等法律职责。

双方可以是没有结婚的伴侣关系,也可以是多年的久经考验的老友,或者是无任何利害关系的邻居,居委会工作人员,律师朋友,医生朋友,总之,就是委托人信任的人,当然,还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受托人愿意接受这项委托。因此,意定监护,并不必然与财产继承或赠予挂钩。


意定监护与赠予抚养捆绑,回到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


而上海这个案例,引起争议的焦点,正是意定监护与赠予抚养捆绑在一起了。这恰恰回到了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上,但又无法完全复刻养儿防老的核心基础——社会关系对亲情关系的天然接纳和信任。

这也是老人的姐妹们站出来表达质疑的要害所在,老人已经患有阿兹海默症,怎么样才能确保他的财产赠予意图是真实意愿?几十年的兄弟姐妹亲情,怎么突然就不如一个相处几年的陌生人?还被全网谩骂,觉得委屈,不公平,这也不难理解。

我们假设一下这样的场景。随着病情的发展,如果病人不自知且拒绝治疗,而老人的亲人们主张积极治疗,水果店的这位小游,他是一个外地来上海做点小生意的人,他倒也不是什么坏心,他就是一切服从老人,他也没有为老人求医的社会关系和资源条件,那么,当老人的这些亲属们与老人指定的意定监护人意见相左时,究竟该听谁的?小游是否具备监护人的完全担当和决策能力?亲属们有疑问,这也是人之常情。


意定监护的未来,老龄化的上海先行探索


意定监护,显然是一个新的关系模式,在当前这样一个低生育率的社会应运而生,它对单身、丁克、失独人群都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媒体曾经报道一位失独母亲,六十岁了仍然搏命生育,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多年过去,媒体再次追踪报道,发现这位母亲过得非常辛苦,老伴中风需要照顾,而孩子却还小,她身心俱疲。诸如这样的状况,如果意定监护已经广为人知且执行有效,也许,这位母亲会有另一种人生决策。

正是因为“意定监护”在未来很可能发挥重要作用,今天这些先行者们的案例就很有讨论空间。该如何完善其程序,如何监督其执行,需要更为完备的专业意见,而不是由个别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拍脑袋操刀盖章。这恐怕太草率了。

当然,意定监护的公证也不能办成行政冗政懒政,处处为难委托人和受托人,让他们疲于奔命也办不下来。

上海,这座高度老龄化的城市,人均寿命全国最高的城市,在相关的法律配套方面,作出有益探索,倒是最合适的样本了。

但意定监护本身,又绝不仅仅是法律问题,它关涉医学伦理和生命哲学,医学专家乃至伦理学家,都不应在这个领域的讨论中缺席。 

好生活的哲学课
为终身学习者提供精神和思想资源,提倡理性审慎的公共言说,力求说理,节制煽情。 创办人简介:彭晓芸,哲学博士,游历过纸媒、网络、电视多种形态的媒体,担任过多家媒体评论部主编,因对教育的兴趣日深,返校园深造,毕业后在大学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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