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无残疾证明不能免费乘车,谁之过,如何改?

学术   社会   2024-04-27 23:22   北京  


事件概述
有关中部某城市“无臂男子免费乘地铁被要求出示残疾证”的网络舆情已经褪去,也可能已被大部分人忘掉。为了让城市的相关规则更能为民众带来便利,更能让工作人员遵守而免于遭受两头责难,笔者愿意带大家重温一下这起事件,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善意的意见。需说明的是,笔者无意对任何部门和个人作出指摘。

3月下旬,网络上一度热转视频显示,一名乘客乘坐地铁体验无障碍通行(免费通行),在明显双手残疾的情况下被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残疾证才能享受无障碍通行。这名乘客表示,工作人员非要出示残疾证才能证明是残疾人,有些残疾人本身就不便携带和出示证件。对此,地铁工作人员表示,现有的规定是必须出示相关证件核验后才能享无障碍通行,宁愿自己掏钱为其买票,也不能在其不能出示残疾证明时允许其免费通行。


3月22日,武汉地铁运营官方微博针对此事发表如下声明:


其后,当事人李先生回应,他发视频的本意是希望制度能更人性化,“我觉得道歉没有必要,我也没有怪他们的意思,我相当于帮我们残疾朋友发声。”

















经笔者检索,现行有效的《武汉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武交规〔2019〕6 号)第三条第六款规定:“……下肢残疾人和盲人、重度听力/言语残疾人、贫困残疾人持武汉通残盲卡或武汉通残免卡免费乘车……”。根据武汉市交通运输局的说明,该规定第三条第六款“下肢残疾人和盲人、重度听力/言语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已调整为“残疾人”,且增加“外地临时来汉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车”。


由此可见,在网络视频中,武汉地铁的工作人员所称“规定上面就已经明确了,需要我们检验证件后放行”的情况属实。将地铁工作人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则作业,定性为“现场处置问题不周”则失之偏颇。

该事件本质上暴露了相关规则过于严苛的问题。经笔者检索其他省市的地铁运营规定,发现呼和浩特、乌鲁木齐、石家庄、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徐州、合肥、青岛、东莞等多地的规则中均有“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车”的类似规定,与武汉地铁的规则大同小异。

试想一下,在上述规则不进行修改的情况下,若工作人员没有去检验残疾证而让残疾人士乘坐地铁,其单位将有权依据规则处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可能成为规则的牺牲品,残障人士也难以享受到实在的利益。

笔者注意到,大部分观点认为此事件的主要问题是工作人员执行规则不够灵活,对工作人员进行责难。

但笔者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案是,有关部门尽快对该等不合理的规则进行修改,不再对残疾人士要求其持有“有效证件”才被允许免费乘坐。

或许有些人会认为,规则的放松会导致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去“钻空子”,冒充残疾人士,以实现免费乘坐地铁的目的。对此,笔者认为,任何规则都要需要进行适当权衡,为残疾人士提供更便利的条件显然是更重要的,即使存在个别“钻空子”的人,我们的社会也应适当提高容忍度。同时,有关部门也可以对于该等“钻空子”的人进行适当的处罚,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

近些年来,类似的事件频繁出现,具体工作人员遭受责难,但相关规则不一定有所完善。侧面反映出目前有关部门在制定规则时的矛盾心态。如果从负面角度猜测,可能更主要是是为了面子上好看,获得好声名,但吝啬于给出实际利益。

从合规管理的角度看,相关部门更应该勇于担责,及时修订相关规则,而非对责任一推了之。否则,规则没有得到完善,残疾人朋友无证也不能免费乘车,工作人员遇此情况不放行可能会遭至社会诘难,放行则可能会遭到所在单位追责。

笔者期待,随着中国的相关规则不断完善和扩张,规则向善性和包容性方面能不断提高,扎实满足国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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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校对:乔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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