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放大招!药企商业贿赂风险全曝光

健康   2025-01-16 07:03   江西  



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规定,医药企业开展学术拜访交流活动,应当规范本企业医药代表和医疗器械学术推广人员的职责及行为,并根据相关规定为医药代表进行备案并公示信息,督促医药代表和医疗器械学术推广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定,依规开展学术推广。



囊括9大场景:

拜访、接待、外包、捐赠、投放等环节


具体来看,《指引》汇总梳理学术拜访交流、业务接待、咨询服务、外包服务、折扣折让及佣金、捐赠赞助和资助、医疗设备无偿投放、临床研究、零售终端销售等9个具体场景的商业贿赂风险点,覆盖医药购销领域全业务流程。


《指引》对每个场景内的风险因素进行逐一评估,根据风险等级进行明确的分类提示,列出正面、负面两张参考“清单”:对于医药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要求,划分为“应当、可以、建议、倡导”四个档次进行规范提示;对于医药企业应予识别、防范的风险按照违法性风险程度,划分为“禁止、避免、关注”三个档次进行分类规制。在指导医药企业准确识别、评估、分级商业贿赂风险的基础上,提出对于商业贿赂风险的分类处置预案,引导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提升合规管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与此同时,《指引》禁止医药企业向医药代表和医疗器械学术推广人员分配销售任务,禁止干预或者影响医疗卫生人员合理使用医药产品,禁止索取、统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内设科室或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具的各类医药产品处方数量,禁止以直接或者间接方式给予医疗卫生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促使其开具医药产品处方或者推荐、使用、采购医药产品。




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


伴随医疗需求的快速增长,药品采购与销售过程中不当行为增加,商业贿赂现象层出不穷。这不仅损害了行业的公平竞争机制,更对公众的健康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因此,加强市场监管,提升企业合规管理的迫切性自显而易见。


在此背景下,2023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个部委启动了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推进行业治理。


2024年5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委联合发布《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求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力度。其中特别提到,要重点关注假借学术讲课取酬等方式收受回扣的问题,以“站台式讲课””餐桌式会议”等为切入点,深入整治接受医药企业变相利益输送的行为。



而医药领域反腐倡廉持续加强,其中一个重点打击对象就是医药代表。医药代表作为连接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纽带,在医药市场中具有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其特殊定位和权力职责的敏感性,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医药代表作为渠道,进行贿赂、滥用权力等腐败行为。因此,加强对医药代表的反腐力度,对于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公众利益的维护至关重要。



2024年以来,陕西、江西、河北、海南、福建等多省份陆续出台了“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的相关管理规定。其中,多省份已明确,医疗机构应建立接待管理制度,按照“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实行预约接待。


2024年11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医药代表的从业条件、禁止行为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针对医药代表,列出了九大禁止行为,强调,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此外还强化了药企作为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加强对医药代表的培训和管理;增加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联合惩戒等。例如,但屡有媒体报道医药代表在药店经营现场通过宣传彩页方式向顾客介绍药品功效等的促销行为。


2025年1月2日,中纪委发布《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到要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此次中纪委文章指出,纪检监察机关靠前监督、精准监督,严肃查处基层医疗机构在设备、药品、耗材采购及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的问题。在药品耗材供应上,个别人员利用“统方”为医药代表谋取利益,少数基层医疗机构“一把手”利用职务影响力把控采购,借机收受贿赂。


2025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正式发布。文件明确指出,作为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25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尤为重要,特别是在医药、医保基金等领域,腐败现象的治理被明确列为重点。



总而言之,随着医药领域纠风工作持续推进,全链条、多部门联合助推医药行业健康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这也要求医疗机构和药企强化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合规制度和流程,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药产品和服务。


此次《指引》的发布是推动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关口从事后执法向事前预防转移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治理效能,持续规范和净化医药行业市场秩序,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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