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江苏省宿迁市蔡先生征收案件过程中,针对蔡先生与家人遭受到自称拆迁人员的电话骚扰和人身攻击的情形,指导下委托人依法提起查处申请,并对查处不答复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胜案过程
蔡先生的房屋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某区。有一天家门口被张贴了《致广大搬迁农户的一封信》,此后多次受到自称拆迁人员的骚扰。蔡先生认为自己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经多方咨询,最终决定委托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接受蔡先生委托后,成立维权办案组。针对委托人被骚扰的情形,办案组讨论后及时启动律师沟通函、信息公开申请、查处申请等程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的答复确认委托人房屋并未被纳入征收范围。
在办案组指导下,蔡先生向当地管委会提出查处申请,请求调查处理委托人遭到非法征收一事。截至答复期满,蔡先生仍未收到管委会答复。办案组遂指导蔡先生向宿迁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管委会进行查处并作出答复。复议期间,蔡先生收到管委会作出的查处答复。
之后,蔡先生收到宿迁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对蔡先生的请求予以支持。
复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对申请人的查处申请进行回复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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