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彬,霍天翔
单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金融监管研究》2021年第6期
原文标题:负利率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西方发达国家实践与中国对策
对负利率的探讨由来已久。自从1896年IrvingFisher率先提出“零利率下限约束”,指出名义利率为负会损害经济增长以来,直到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前,长期以来,短期名义利率不应低于“零”一直是货币理论和各国货币当局的普遍共识,成为了宏观调控面临的普遍约束。但是,次贷危机改变了这一情况。作为影响世界经济时间最长、蔓延最广的一次危机,西方发达国推出的负利率刺激政策在抵御严重通缩、提振经济恢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获得了大多数主流宏观经济学者的支持。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经济下行风险加剧,西方发达国家纷纷重启非传统货币政策,降息潮、负利率政策再次流行。考虑到当前自然均衡利率处于超低利率水平,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加深,以及各国货币政策分化造成的溢出效应和回溢效应,研究西方发达国家负利率政策与银行实践,对于我国绸缪负利率带来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第一,在研究视角和理论分析上,本文系统分析了负利率政策的理论基础、传导机制与效果影响,指出在负利率政策研究中,多数研究者关注负利率政策的传导机制和“零利率下限约束”,较少关注负利率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从而对负利率政策在银行体系内传导的解释力度不强,缺少指导商业银行有效应对负利率政策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路径与方案指引。
第二,实证检验方面的创新,本文从中、微观两个层面探讨和分析负利率政策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影响机制和作用路径,真实反映负利率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压力情况。一是比较研究日本、欧洲主要商业银行2016年至2020年负利率政策执行时期的应对措施、实践结果和可借鉴经验,指出日本、欧洲主要商业银行因为未能突破名义存款“零利率下限约束”,无法解决存贷款利率非对称性下降问题,造成负利率政策在银行体系内传导出现掣肘,负利率政策表现更类似于量化宽松或是收益率曲线调控,与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化负利率尚有一定差距。二是将负利率政策传导机制与商业银行FTP定价理论相结合,聚焦全球首个负利率贴息房贷业务,具体分析丹麦日德兰银行(Jyske Bank)以市场化方式应对负利率政策的运行机制、运营模式和实施效果,提出在不能有效破解储户存款利率粘性的情况下,能否将贷款成本转嫁给第三方,维持盈利稳定,成为负利率环境下商业银行实现稳健经营的关键。
第一,负利率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货币理论零利率下限的约束,但是其传导有效性受到现金存储技术发展程度和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环境调整存贷款利率的自由度等因素影响。
第二,负利率政策重塑了商业银行FTP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方式,改变了银行的盈利模式。针对负利率政策对居民存款利率影响较小,但对企业、机构的影响明显的特征,一些定价能力强的商业银行通过将负利率成本转嫁资产业务、加大期限错配、加速负债重定价、构建分级利率体系、优化业务布局,以及通过投资货币和债券市场获取资本利得等方式,缓解了存贷款利率非对称下降的压力。不过,实现负利率成本转嫁只是商业银行维持盈利能力的“治标”举措,能否突破存款零利率下限约束,特别是居民存款零利率下限的约束,才是帮助商业银行攻克盈利稳定难题的“治本”关键。
第三,实践表明,就短期而言,负利率政策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负面影响有限。日本、欧洲的宽松融资环境促进了商业银行降低负债成本和扩大贷款规模,银行信贷功能得以维持正常运转,并未发生逆转利率、银行脱媒、资源错配、僵尸银行、信贷收敛等现象,金融体系仍稳定运行。
第四,只要负利率政策能够有效突破“零利率下限约束”,以及商业银行客户未出现明显的持有现金偏好,负利率政策就能在银行体系内部正常传导,实施负利率政策与传统货币政策(如降息)的效果大体相当,两者的传导渠道也基本接近,因此可以考虑将负利率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之一给予前瞻性布局。
本文基于负利率政策对西方商业银行的影响与实践,为我国商业银行应对负利率时代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为负利率政策在商业银行体系内的有效传导创造先决条件。建议加快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普及与推广,使移动支付、刷卡支付等“无现金”支付方式逐渐成为主流支付,推进社会向无现金模式发展,减少物理货币对名义负利率发挥实际作用的阻碍。建议逐步降低小额货币发行,加快数字货币推广,破解存款零利率下限约束,提高负利率政策在银行体系内部传导的有效性。
二是积极消除负利率政策可能带来的银行信贷收缩和传导堵点。信贷支撑了现代经济发展,缺乏信贷也将摧毁经济,长时期的存贷款利率非对称性下降会损害银行信贷功能。鉴此,建议进一步提高货币需求函数的结构稳定性和精准性,维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利率水平与我国发展阶段和经济形势动态匹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提高存款利率市场化水平,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稳定通货膨胀率和与之对应的实际中性利率等关键指标的市场预期,增强逆周期调控的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和有效性,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深入了解我国商业银行负利率政策传导可能面临的困难,引导商业银行有序应对,指导零售存款占比较大的商业银行做好应急预案,保持信贷体系基本稳定。
三是有序推进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持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商业银行积极开展负利率政策传导压力测试,准确评估负利率政策实施影响,测算利率风险变化敞口,做好风险应对;进一步提高内部定价管理水平和自主定价能力,细化基于客户的模型管理和内部验证工作,加强对FTP、RAROC等关键指标的监测评估和压力测试分析,提升利率风险与内部定价的计量精细化程度;布局研究负利率政策在银行体系实施的适应性,及早发现相关问题及争议点,探索相应的解决方案,为监管部门出台相应规则建言献策。同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适合我国金融市场的数据监测体系,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广泛性和连续性,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自主信息披露制度,为负利率政策落地实施提供更加完备的基础设施条件。
本文为精编版,仅代表作者个人学术思考,全文详见《金融监管研究》2021年第6期。
《金融监管研究》论文精编 |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与我国商业银行利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