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挺 张雨雪 许海平
单位: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海南大学管理学院
来源:《金融监管研究》2021年第5期
原文标题: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2020年4月,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曝光导致其股票市值瞬间蒸发300亿元,投资者损失惨重。随后,多家律师事务所对瑞幸咖啡提起集体诉讼。面对可能的巨额赔偿,瑞幸咖啡向相关保险公司提出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简称“董责险”)的理赔申请,这再次引发了我国资本市场对董责险的关注。实际上,早在2002年我国就已引入董责险制度,旨在降低或分散董事高管群体可能面临的执业风险,以激励管理层高效经营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但也有研究指出,董责险会将企业和高管面临的法律责任转移至第三方保险机构,使得管理层投机倾向更强,从而引发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对此,本文试图从企业内部控制的视角出发,深入探讨董责险在我国资本市场中扮演的角色及其治理效果。
本文可能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探讨了董责险这一新兴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不同于现有研究侧重于企业的内外部特征因素,本文对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研究主要探讨了董责险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二是提供了董责险在新兴资本市场上积极治理效果新的经验证据。本文从内部控制的视角验证了董责险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积极治理效果,并发现董责险是通过影响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来提升企业内部控制水平。这对深入理解董责险在新兴资本市场上的治理效果以及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三是为完善我国董责险治理机制的相关法规提供了经验参考。本文在媒体关注度和外部投资者持股两个外部监督机制下考察了董责险影响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差异,并得出外部监督的异质性会显著影响董责险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治理效应。这对完善我国董责险治理机制的相关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董责险的购买会显著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质量,控制内生性问题后,该结论依然稳健。作用机制分析表明,董责险通过改善企业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五要素,显著提高了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外部监督异质性分析表明,媒体关注度和机构投资者持股会强化董责险对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正向作用。
在理论启示上,本文从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这一独特视角,剖析了董责险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机制,拓展了董责险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研究思路。另一方面,本文将董责险纳入企业内部控制的分析框架,研究发现董责险可以通过影响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来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这对深入理解董责险在新兴资本市场上的治理效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在政策方面,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董责险投保率相对较低,仅为7.5%,本研究为监管部门深入了解董责险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治理效应提供了经验证据,可供其参考制定相关政策,更好地引导董责险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此外,本文研究表明,董责险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已形成有效的监督效应,而要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治理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市场机制和法律环境。最后,鉴于在有效的外部监督环境下,如较高的媒体关注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董责险对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积极作用将会更明显,因而适当将董责险与企业其他内外部监督机制结合运用,也是推动企业构建良好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途径。
本文为精编版,仅代表作者个人学术思考,全文详见《金融监管研究》2021年第5期。
《金融监管研究》论文精编 |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管理层激励与企业创新——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