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发文件、分指标、搞排名,发出了全员招商号令。甚至是工会等部门,也被纳入招商考核体系,肩负着完成招商指标和自身KPI双重任务。为吸引企业入驻,各地不惜在土地、资源、政策等方面展开比拼。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后,以往那种依赖土地和政策的招商模式宣告终结。大变局之下,各地政府该何去何从?基金招商,成为了重要突围路径。很多人可能以为,这场招商规范行动是这几个月才开始启动,其实不然。早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国家就已经展开了相关政策的清理工作。
2014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就释放了明确的信号,强调那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当然,因为这其中涉及多方发展考量,所以有一个博弈的过程。接下来的8年,便是地方在该领域的招商策略调整的过渡期。到了2022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提出,需要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废除各地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对新出台政策,更要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而今年下半年的这一轮规范招商引资规范行为,是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以及于8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下称《条例》)。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的规范行动相比,此次的《措施》与《条例》并没有将招商行为与官员问责直接挂钩。这意味着,国家在规范和约束地方政府的招商行为方面,不再单纯通过行政手段,而是通过《条例》授予外部市场主体起诉的权利,以此督促地方政府做出更为合理、合规的招商选择。在这样的大变局下,各地纷纷探索新的招商策略。其中,“基金招商”便是其中备受瞩目的一种方式。早在8月1日《条例》实施前的几个月里,江苏等省级政府已率先行动,纷纷发布百亿级甚至千亿级产业投资基金。这些由政府出资设立的母基金,希望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当前热门的产业领域,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希望以投资换取这些新兴产业落地。7月5日,萧山资本集团就正式启动了基金招商协同平台,汇聚了政府、国企、投资机构、银行等多方力量,共同打造了一个资本的“朋友圈”。该平台在萧山资本集团的牵头下,得到了萧山区投促局等的指导,并联合了四大平台、22个镇街、区属国企以及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共同探索国企、部门和镇街平台联动招商、联动服务的新模式。再往前一年看,会发现安徽、湖南、广州、重庆、温州、杭州等多个省市,都陆续设立千亿级母基金,争相打造矩阵化的“基金集群”。这背后反映出的,正是“基金招商”的蓬勃兴起。可以预见,“基金招商”将成为未来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重要选项之一。同时,当单纯降低企业落地成本的做法受到限制,地方政府亟需挖掘除成本优势之外的本地独特禀赋。基金招商,简单来说,是通过地方融资平台、产业基金等方式入股企业,以基金撬动资本,以资本导入产业,以此引进一批批优秀企业,对当地经济和产业发展。
与传统的招商模式相比,基金招商最大优势在于精准和高效。它巧妙地将政府资金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既为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又为地方政府找到了招商的突破口。在实际运作中,招商的难处是找到好的企业,投资的难处是找到好的项目。而投资与招商同步的基金招商新模式,就像是找到了一个平衡点,让更多资金精准投向产业转型、撬动双招双引,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说到基金招商的核心,那就是通过成立产业基金,瞄准行业内的龙头企业,通过投资和并购来增强对这些企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这样一来,龙头企业就能发挥出强大的产业链虹吸效应,吸引更多相关产业聚集。产业基金进一步围绕龙头GP和龙头企业投资并购,形成基金集群和产业集群,兴起一个支柱产业和产业集群,活跃一片城市经济。关键词:一只产业基金,一个龙头企业,一个支柱产业集群,一方城市经济。上海发布了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总规模高达1000亿元,涵盖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这些母基金将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的原则运行,遴选专业投资团队,通过子基金投资、直投、生态运营等运作方式,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产业培育、并购整合、补链强链的功能。这种母基金,旨在促进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本协同合作,以市场化方式连接创新资源,支持原始创新和成果转化,优化产业生态,助力上海加快催生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建了“产业+基金”招商引资新模式。该模式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芯片等前沿产业,以园区为载体,以基金为杠杆,撬动更多招商资源。通辽智能制造产业园区的建立,正是这种模式的生动实践。一期占地面积147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依托产业基金的定投优势,放大“基金招商”效应,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容纳50余家装备制造企业入驻,年产值可达20亿元以上。这将有力推动产业链的发展,增强产业链的韧性和竞争力,以产业发展带动链条完善,以链条兴旺促进产业集群壮大。基金招商,设立母基金只是第一步,后面还会面临很多挑战。
政府设立的引导基金,一般是综合性基金,与那些一般的单项目基金相比,涉及的行业更复杂、阶段更复杂、管理难度更大。正因如此,对子基金募集门槛也更高。根据现行的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政策,母基金出资子基金比例一般在20%~30%之间,剩余部分子基金需自行向社会募集余下资金,一般投资期限为5~10年;在目前投融环境并不乐观的大背景下,不少地方政府还额外提出1.5倍以上的返投比例要求。这样的条件,无疑加大了招募能力匹配的子基金的难度。许多子基金容易因此无法设立,或者变成了国有资本的全资参与,这显然背离了基金招商的初衷。再加上,地方产业基金在实际运营中,也常常陷入投资难、管理难、退出难等问题。那么,应该如何规范这一模式,让政府产业基金真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效用呢?首先,应提高项目甄别能力,摒弃盲目追求数量的做法。不少地方在项目引进上,面临着质量参差不齐、形式主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往往在于对短期绩效的过度追求,使得签约数量成为衡量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项目的可行性和长期效益,反倒被忽视。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一些项目无法真正落地。在招商过程中,应该将目光放得更长远些,聚焦于项目的长期发展潜力和合作意愿,而不是只关注短期的经济效益。这就需要我们建立起一套科学、客观且全面的评估机制,对企业进行全方位考量,确保每一个引进来的企业,都能为地方经济发展带来正面影响。透明度和公平性,是基金招商的基石。只有坚守确保这两个原则,才能吸引更多优质的投资者和项目。同时,不能忽视对基金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其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毕竟,他们不仅是基金运营的操盘手,更是地方政府与创投机构之间的桥梁。同时,加强与创投机构的沟通合作,了解市场投资逻辑,确保投资能力与地方需求相匹配。政府产业基金的成功运作,离不开一个健全、灵活的退出机制。地方政府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精准捕捉退出的最佳时机,确保基金能够在恰当的时机顺利退出,实现收益最大化。这不仅有助于保障基金的良性运转,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总的来说,基金招商的规范化发展,需要注意提高项目甄别能力、加强监管和管理、完善退出机制三大关键点。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有效发挥基金的杠杆作用,招引到更多优质的企业项目,从而为地方带来长期稳定的经济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