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对绿色创新的影响

文摘   教育   2024-05-14 08:59   北京  

《结构变迁与经济动态》

两位诺贝尔奖经济学奖获得者担任过编委

六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在期刊发表论文

被SSCI收录,影响因子为6.1,Q1区





文章导读


税收执法对绿色创新的影响


摘要:

有关发展中国家环境治理的文献通常将环境问题归因于国家以下的各级地方政府执法不严。本研究基于中国2010至2020年的A股上市公司数据,利用中国国地税合并对税收执法造成的外生冲击,进行了双重差分估计。本文证明了国地税合并会降低企业的绿色创新,且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证明了本文结论的有效性。本文的主要影响机制来自流动性约束渠道,具体表现为企业实际税率的提高、现金持有量的增加以及股利支付的减少。最后,本文的研究发现,税收执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负面影响在融资约束强、盈利能力差、法律环境强、非国有企业和税收转移能力差的企业中尤为明显。总之,本研究丰富了税收执法的研究内容,并进一步揭示了非环境政策的环境效应。


研究背景: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我们需要探索新的可持续解决方案来应对这一挑战。绿色创新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可能的路径。绿色创新不仅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而且还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增长。然而,积极从事绿色创新的企业并不多。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如果管理层过于关注短期利润,而忽视了绿色创新可能带来的长期利益,那么他们可能不愿意投资于绿色创新。从金融市场稳定的角度来看,绿色创新可能需要企业披露更多的信息,这可能会增加信息披露的成本,影响企业从事绿色创新的意愿。


税收征管作为政府税收政策和执法力度的集中体现,在完善公司治理和稳定金融市场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外部监督和约束作用。研究表明,加强税收征管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的代理问题,减少机会主义行为,提高企业的债务融资能力,减少偷税漏税,提高企业财务信息质量。税收征管通过增强公司治理能力和约束管理行为,显著提高了公司透明度,最终降低了股价暴跌的风险,对稳定金融市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税收征管作为企业外部监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尽管这个问题很重要,但现有的文献对这个问题研究有限。


在此背景下,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叶永卫等人发表了题为“The role of tax enforcement on green innovation: Evidence from the consolidation of state and local tax bureau (CSLTB) ”的研究论文,评估了税收执法强度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


研究内容:

通过对2010 - 2020年3887家中国企业的调查研究,本文发现企业的绿色创新能力受到了税收征管强度增加的负面影响。为了证明结论的稳健性,本文进行了许多敏感性测试,例如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使用不同的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绿色创新以及加入具有公司特征的控制变量和子样本回归。本研究还排除了其他政策冲击的干扰。其次,本文还研究了造成这一影响的潜在机制,发现国地税合并增加了受影响企业的流动性约束。最后,本文还研究了国地税合并对企业其他绿色指标的影响,例如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研究结果表明,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造成了负面影响。此外,本文还考察了企业在这一影响下做出的应对行为,发现受影响的企业会通过减少雇佣规模和雇佣成本来应对由税收征管强度增加所造成的影响。


模型数据:

本文以2018年中国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合并为契机,构建准自然实验,使用双重差分法估计了税收执法强度变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实验组为在国地税合并前向地方税务局缴纳过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对照组为在国地税合并前未向地方税务局缴纳过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因变量是企业绿色创新,以企业获得的绿色专利数量(绿色发明专利数量与绿色实用新型专利数量相加的总量)加一并取对数作为衡量指标。本文还包括一些控制变量:(1)企业规模,用公司总资产的对数表示;(2)职工人数;(3)有形资产比率,表示为固定资产净值和存货净值的总和与总资产之比;(4)企业所有制,国有企业为1,其他企业为0;(5)净资产收益率(ROE),用企业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之比来衡量;(6)独立董事比例,用独立董事人数与董事会人数之比来表示。本研究选取了2010年至2020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经济金融研究数据库(CSMAR)。


研究结论:

基于2010 - 2020年对3887家中国企业的调查,本文发现税收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环境创新有抑制作用,国地税合并导致企业环境创新活动减少3.3%。造成这一结果的机制是税收执法力度加大导致企业流动性受限,从而抑制企业绿色创新。本文对基础回归进行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发现这种效应在融资约束严重、盈利能力弱、非国有企业、法制环境强、税收转移能力差的企业中更为明显。


本文还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首先,政府可以制定合适的环境财政政策,以激励企业在其投资和融资中考虑气候变化风险。其次,税收执法力度的加强显著增加了企业的有效税负,过高的税负导致企业流动性受到强烈约束。因此,需要加强税收政策与绿色政策之间的联系。第三,资金供给不足是造成企业缺乏环境创新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信息披露机制至关重要。这可以减少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金融机构提供信贷的意愿,缓解企业因资金不足而减少绿色创新的问题。此外,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措施,鼓励金融机构谨慎增加流动性贷款的供给,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作者简介:

叶永卫: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财税体制改革与公司金融。在《经济研究》《金融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统计研究》《财贸经济》,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Research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Finance,Applied Economics,Finance Research Letters等多个期刊发表论文40多篇,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担任《金融研究》《财贸研究》《中国经济问题》,Finance Research Letters,Applied Economics等10余本期刊匿名审稿人。参与国家社科项目、自科项目多项。曾获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上海财经大学优秀学生等荣誉。




原文信息


Citation information:

Ye, Y., Li, C., Li, X., Tao, Y., & Wu, H. (2024). The role of tax enforcement on green innovation: Evidence from the consolidation of state and local tax bureau (CSLTB). Structural Change and Economic Dynamics, 70, 221-232. 

 

Link:

https://doi.org/10.1016/j.strueco.2024.02.004



内容:张洪轩

审核:汤恒运

校对:汤恒运

编辑:李瑾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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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成璐 lu.cheng.19@ucl.ac.uk


结构变迁与经济动态
Structural Change and Economic Dynamics (SCED) 期刊被SSCI收录,影响因子为5.0,位于Q1区。两位诺贝尔奖经济学奖获得者担任过编委,六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在期刊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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