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钧诗评 | 蔡文姬《胡笳十八拍》第十一拍

文摘   2024-12-13 06:00   宁夏  


第十一拍



      我非食生而恶死,不能捐身兮心有以。生仍冀得兮归桑梓,死当埋骨兮长已矣。日居月诸兮在戎垒,胡人宠我兮有二子。鞠前四句之育之兮不羞耻,憋之念之兮生长边鄙。十有一拍兮因兹起,哀响缠绵兮彻心髓。


       第一句,内心独白,升华主题。这句是对前十拍忍辱偷生原因的首次解密。选择句式“非......而......”与“不能......有......”使得诗人内心深处隐痛秘密逐渐浮出水面。

      “食生”,贪生;“恶死”,怕死;“捐身”,捐躯;“以”,用,去做,如林则徐《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二首》“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我并非贪生怕死才苟活到现在,而是不能为国捐躯心有所盼。

      第二句,视死如归,气吞山河。“仍”,依旧,这个副词表达了诗人思乡之心始终如一。“冀”,希望;“得”,得以,能够,可以;“当”,应当,副词,如李清照“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由此句可以看出,诗人对回到故土的初衷始终不改,对生死给予最决绝的选择。活着还有希望能回到故乡,死后葬于故乡才能心安。

       第三句,首次披露匈奴生活。如果之前诗人陈述战乱、被掳、思乡的话,那么,从这一句开始,诗人才将镜头转向她在匈奴的生活场景。

      “居”,停留,指时光流逝,汉孔融《论盛孝章书》:“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五十之年,忽焉已至。”

      细读这一句诗人似乎走出了被掳阴影和悲愤氛围,字里行间传递着母性温情,这是因为诗人在南匈奴已育有二子。

      “宠”,说明诗人虽遭遇被掳,但胡人丈夫——匈奴左贤王对她很好,加之他们孩子的降生,唤起了诗人的母爱,暂时缓解了悲愤心情。在匈奴一年又一年,胡人宠爱我,我育有二子。

      蔡文姬一生有三任丈夫。十六岁时,蔡文姬嫁给了卫仲道。卫家当时是河东世族,卫仲道更是出色的大学子,夫妻两人恩爱,不到一年,卫仲道因咯血而死。

       蔡文姬不曾生下一儿半女,卫家人又嫌她克死了丈夫,蔡文姬不顾父亲的反对,毅然回到娘家。

       二十三岁时,父亲死于狱中,蔡文姬被匈奴掠走,被左贤王纳为王妃,居南匈奴十二年,育有二子。在匈奴期间,蔡文姬学会了吹奏“胡笳”及一些匈奴语言。

      三十五岁时,也就在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感念与好友蔡邕交情,得知蔡文姬流落南匈奴,立即派周近作为使者,携带黄金千两、白壁一双,把她赎了回来。

        在曹操的安排下,她嫁给田校尉董祀。也就在这一年,爆发了历史上著名的“赤壁之战”。蔡文姬嫁给了董祀,起初他们夫妻生活并不十分和谐。

      蔡文姬饱经离乱忧伤,时常神思恍惚;董祀正值极盛年华,一表人才,通书史,谙音律,自视甚高,对蔡文姬自然有所嫌弃,然而迫于曹操丞相授意,只好接纳了她。

      婚后第二年,董祀因为犯罪而被判死刑,蔡文姬不顾一切来到曹操丞相府为丈夫求情。曹操念及与蔡文姬父亲蔡邕的昔日交情,又想到蔡文姬的悲惨身世,一旦处死董祀,蔡文姬就难以生存,于是就赦免了董祀。

      从此以后,董祀感念妻子恩德,夫妻两人也看透了世事,溯洛水而上,居秀林丽山。若干年后,曹操狩猎经过董祀、蔡文姬夫妇二人居住的地方,还曾前去探视他们。蔡文姬和董祀生有一儿一女,女儿嫁于司马懿之子司马师为妻。

       第四句,伟大母爱,至高人格。“鞠”,养育,抚养,《诗经·小雅·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憋”,委屈。养育他们并不觉得羞耻,只是疼惜孩子们生长的地方太偏远了,他们太苦了。

       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诗人一方面怀有国仇家恨,一方面怀有爱子心切,人性与精神的双重压力考验着她的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

       第五句,人性母爱交响曲。“兹”,指前四句所表达的诗人忍辱偷生、意欲报国、胡人宠爱、重拾母爱诸多原因。“哀响”,遭遇战乱,被掳南去,羁居匈奴,身世浮沉,苦不堪言;“缠绵”,虽遭不幸,但胡人宠爱,并育二子,苦中有乐。十一拍也因此多了母爱温情,哀怨缠绵声调直抵心底。

      如果说诗人被掳入匈奴是痛苦开始的话,那么,她在南匈奴有了孩子才是最痛苦的时候。国仇家恨,母爱温情,交相叠加,苦不堪言。一边是汉朝故土,一边是二子生地;一面是哀悲,一面是缠绵,此时可谓蔡文姬至暗时刻。

      因此,就此拍而言,蔡文姬《胡笳十八拍》对中国写实叙事诗歌之意义不可谓不大,不可谓不深,不可谓不远!写到此处,我不免再次想起《大话西游》。紫霞仙子的意中人想要救紫霞仙子,就得打败牛魔王;想要打败牛魔王,就得变成孙悟空;想要变成孙悟空,就得忘掉七情六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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