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慕蓉说:“你以为日子这样一天一天过来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应该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在你一放手,一转身,或者一刹那,有些人,就和你从此永诀了。”
生活本身就充满了不确定性,我们无法预知未来,无法预知明天会发生什么,更无法预知意外何时会降临。或是一场大病,或是一次事故,就会造成天人永隔。所以,最重要的是,珍惜眼前人,做好当下事,和重要的人过好每一分每一秒。
但这并不意味着要过分担心和恐惧,而是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和应对方案。每个家庭,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保险来分散风险,让幸福保值。
理赔案例
投保情况
客户窦先生通过明亚为本人投保某意外险,保险期间1年,保单于2023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
出险情况
2024年5月3日,窦先生一家趁着“五一”假期外出游玩,在某景区瀑布前,窦先生为家人拍照留念时,因地面湿滑,不慎跌入水潭。虽经景区工作人员全力施救,终因溺水时间过长,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抢救无效,窦先生不幸身故。
理赔情况
事故发生后,窦先生家属现场报警,并向某保险公司报案。后经辖区派出所现场勘查并与目击者及景区工作人员核实事发经过,开具意外溺水死亡证明。窦先生家属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调查,排除风险后,最终获赔身故保险金50万元。
理赔知识
买过保险的朋友都知道,保险里都有三个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受益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也就是保险金的最终领取人。而受益人又存在“指定”和“法定”两种类型,如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则有不同的身故保险金受领方式。
指定受益人
必定是被保险人最想保障的人,受益人可以是父母,万一不幸时,借此尽孝心、报答养育之恩;可以是爱人、孩子,为他们提供一笔教育金、生活费,延续爱与责任。
指定受益人的好处在于:
1、可以避免有可能出现的家庭纠纷。
2、相比于“法定受益人”简化了理赔材料。
3、明确保障目的。
法定受益人
以下三种情况,视为未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通常情况下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申请理赔:
1、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理赔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公司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理赔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依照《继承法》继承。
3、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理赔要点
身故理赔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所有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2、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需要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
3、所有受益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4、“死亡三证”(医学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火化证明/土葬证明);如法院宣告死亡的,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部分公司规定,如法院判决书、公安部门法医尸体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重大突发事件中政府部门对外正式发布的身故人员名单及身份信息的,也可以不提交“死亡三证”。
5、可能会需要的特定材料:
(1) 疾病身故理赔所需的事故证明资料,包括:保司指定或认可的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出险人因疾病接受治疗的全部医疗资料,包括病历、疾病诊断证明、各类医学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
(2) 意外伤害身故的事故证明资料,包括:保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意外伤害死亡原因证明、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工伤死亡应有劳动或安监部门出具的工伤死亡事故处理证明、治安案件应有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案情证明或尸体检验报告。对于一些不能出具以上证明的案件,在及时、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可参考出险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
(3) 自杀身故有效证明资料,包括保司指定或认可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原因证明、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现场勘验报告或尸体检验报告。
(4) 宣告死亡必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5) 境外身故应提交所在国使领馆出具有效书面身故证明材料;不能出具上述证明的,若提供的出险地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等出具的事故证明材料足以证明事故事实的,保司一般可以采信。
(6) 非正常身故:向警方及时报案的,应提供接警证明等有效警方证明;涉及诉讼(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诉讼)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
同时,因每个保险公司的理赔政策不同及每个理赔案件都会有特殊情况,所以事故发生后切记及时报案,按照指引配合操作,才能避免产生理赔纠纷,让家属尽快获得赔偿,慰藉受伤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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