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中世纪的“经院派”(Scholastics) 提出4个经济公平的理念:自由交易(逐利公平)、约束暴利(买卖对等)、顾及整体(群体共存)、扶持弱小(弱者求存)。我想用这套理念去探索公平的房价。
房价和地价是分不开的。关键是土地有天然性垄断,开发行业有人为性垄断。但垄断可以是达成公平的障碍,也可以是追求公平的杠杆。
中国的住宅用地供给由政府垄断,但价格是通过招标、拍卖定的。可以说是在一定的供给量下价高者得。住宅用地供给量既然固定(起码短线是如此),其价格就要看开发商的需求。中国政府垄断住宅用地供给正可以巧妙地在市场经济中创造出公平的房价。
在“市场”经济里,开发商对住宅用地的需求来自消费者对住房的需求。可以按住房消费者的类别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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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图和有能力购买高、中档商品房者
买(消费者)卖(开发商)双方都在逐利,公平房价应出于无约束的自由交易。但现今的商品房市场有人为性垄断,原因是开发商(卖家)太少,且存在串通操纵行为。打破垄断的唯一办法是增加开发商的数量(这也是经济学的公理)。政府缩小每一块“土地”的面积是个有效方法。宗地小则价钱低,就会有更多的开发商可以参与“买地”竞争。这不但打破了大开发商垄断住宅用地的局面,买房的消费者也会有更多开发商供他们选择,房价的博弈就会更自由、更活泼,成交的住宅用地也会更公平。可以说,社会主义创造条件去促成资本主义可望而不可及的逐利公平。(我知道有地方政府会想降低卖地的“行政成本”,倾向大幅卖地,抗拒缩小土地面积。这其实是以“人民利益” 迁就“行政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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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愿望但没有能力购买中档商品房者
此外,发展中档租住房更是当前急务,要为那些有经济潜力但暂时又没有足够能力购买自住房的人提供栖身之所,不然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一个有效的政策杠杆是提高中档租住房的土地供给。在目前住宅用地紧张的情况下,这会诱使开发商考虑开发租住房。租住房多了,租金会下降,相对于买房的首付和月付,租房会比较划算,会吸引更多消费者。把部分自住房的土地供给转移到开发租住房可成全个人需要(满足有自住房消费能力者的需求)和整体需要(通过满足租住房需求以达成社会和谐),是典型经院派的群体共存公平。同时,由于租金是经开发商和租客的博弈而产生,如果租住房供给充足,他们的博弈将会是一种逐利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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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者
市场解决不了这类群体的问题,需要政府直接帮助。政府可以直接建造廉租房,也可以委托开发商,以低价或无偿土地去吸引他们。由于每户的面积小,每平米的房价(以租金加息去算)往往不低于商品房,因此对开发商来说是有利可图的。但廉租房的真正意义是保障弱者生存之所需。政府垄断农地收购和住宅用地出售便是包揽了土地增值。将高、中档住房开发的土地收益用于兴建廉租房,是典型经院派扶持弱者求存的社会性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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