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这些年为干细胞花了不少钱,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就花了上百亿,虽然临床好消息不断涌现,但是只开花不结果。
目前受限于国内顶层僵化的政策,虽然打开了干细胞药物临床申报路径,但也一直把干细胞临床技术转化的路堵得死死的,所以作为临床应用主体的医疗单位也是很无奈,而干细胞企业也得不到一个健康产业链条的支撑,大部分靠着资本烧钱和储存保健两个端活着。
新进北京泽辉去港交所递表这事,更多让人看到的是走干细胞药物开发这条路,很多创新细胞药企业熬不住了。
当然,为了招商引资也好,为了发展产业经济也好,各地都在拼命想招儿,就盼着能突破当前这政策限制,通过局部试点的方式让干细胞能在临床上收费,正式转化,给患者带来福音。
为这个作出各种努力并实际发文的有深圳、天津、云南、湖南、北京、秦皇岛等等地区吧,不过目前来看还是最近海南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生物医学新技术促进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及成都这个申报2024年开展前沿医疗服务试点的通知更接地气。
就拿成都这个成卫健发 [2024] 28 号文件来说吧。
它是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文,目的是开展 2024 年前沿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其中的要求不低,这点很好,要求越高越好!一方面避免和药企发生冲突,另外一方面可以促进干细胞临床应用的规范。
在申报机构要求方面,得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且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近5年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重大医疗事故及违法行为,具备较强医疗、教学和科研能力,完成药物 / 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有明确试点管理责任人和管理部门及管理制度,有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部门、审计体系和外审制度等,有相应试点病房及设施设备,有高水平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建立利益冲突审查机制。具体条件还得符合国家级、省级相关平台条件之一,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项的细胞、基因治疗研发项目或曾牵头承担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近 3 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所得 3000 万元以上或承接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项目超过10个且所得超过 1000 万元。
另外试点负责人也有严格要求,要作为牵头单位具有药物 / 器械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PI)资质的全职临床医生,对成都市卫生健康科技及成果转化做出重大贡献,符合多项条件之一,比如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获得高额科研经费、获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申报医疗服务技术要求也不低,得具备充分科学依据,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原则,用于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技术路线方向恰当、设计合理,通过本机构学术委员会科学性审查和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并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涉及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再生医学前沿医学领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件得符合国家已获批备案项目采取的技术路线、国外已成熟开展而国内尚未引进的临床引用技术路线、在成都市已开展再生医学 IIT 临床试验且取得良好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的技术路线之一。
总之,能符合这条件的除开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估计也找不出更多的来了,毕竟目前别说成都了,四川境内有国家干细胞双备案项目也就这两家。
总体来看,成都的这个试点文件感觉重心放在个别效果好临床需求迫切的疑难病种,在细胞治疗等特定领域进行精细的试点探索。
相比之下,海南那个关于干细胞收费的征求意见稿则像是一种局地全面放开,条件更低(当然这也符合海南博鳌医疗的实际情况),未来可能更多针对医疗旅游的高净值人群。
这两个地方的做法各有千秋,一个注重规范特定学科发展,强调专业性,一个大胆尝试面向特定人群开放收费试点,强调普惠性。
其实最激动的还是别的地方,因此再说说这两地文件的可复制性。海南的文件可能不利于全国每个省复制,毕竟国家审批的先行医疗示范区有限,秦皇岛北戴河(可能性极高)、天津滨海新区、广州南沙、深圳河套、珠海横琴这些地方经过努力是可以采纳的。而成都的文件可能更适合各地借鉴,各地可以优选一些有科研实力的医疗机构参与到干细胞转化医学中,笔者认为天津可能马上就可以学习过去,毕竟天津的医疗实力和细胞企业实力还是有目共睹的,而且政府对此事支持力度一直不小。
总的来说如果成都和海南的试点取得了好的效果,那肯定会给其他地方带来很大的启发。不过,因为干细胞的特殊性,要全国各地普遍推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得考虑到技术成熟度、安全性、监管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而且不同地区的医疗资源、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但不管怎么说,这两个地方的文件都为细胞治疗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和可能性。我们就拭目以待,看看未来干细胞治疗能不能在更多的地方落地开花,真正为患者带来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