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书评!《娜拉”在中国:新女性形象的塑造及其演变,1900—1930年代》

文摘   2024-08-11 00:33   美国  







“娜拉:托伐,我告诉你。我听人说,要是一个女人像我这样从她丈夫家里走出去,按法律说,她就解除了丈夫对她的一切义务。不管法律是不是这样,我现在把你对我的义务全部解除。你不受我约束,我也不受你约束。双方都有绝对的自由。拿去,这是你的戒指。把我的也还我。”


上述选段出自易卜生于1879年创作的戏剧《玩偶之家》的第三幕,并最终被确定为极具反抗性象征的场景,“娜拉出走”。易卜生创作《玩偶之家》的背景,着眼于19世纪末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下虚伪的婚姻关系,以及对“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压制。女主角“娜拉”是一位中产阶级家庭的主妇,多年以来,她一直扮演着一个好妻子与好母亲的角色,在丈夫遭遇危机后,为了挽救丈夫她伪造文书。然而事情败露后,她的丈夫只顾着自己的名节,反倒指责娜拉不是合格的妻子与母亲,娜拉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婚姻不过是场虚伪的儿戏,自己只是丈夫的玩物,而丈夫也从未将自己视为具有独立意志的个体,在认清这一切的虚伪后,娜拉选择离开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决绝地离开了家庭。

易卜生笔下的“娜拉”以及《玩偶之家》的故事,根植于19世纪晚期欧洲资本主义又或是中产阶级家庭关系下的对个体的压抑,其本质是在此基础上反思当时欧洲的“家庭”又或是“两性”间的关系,然而,“娜拉出走”的意向,却随着20世纪中国社会的变迁被不断地解读、诠释与引申,并最终成为了整个20世纪塑造“新女性”时最重要的象征和指代。

1918年,《新青年》首次出版专刊“易卜生号”,正式将娜拉介绍给国人。1919年,胡适以《娜拉》为样本写了中国版娜拉的《终身大事》。五四运动时期,“到处上演《娜拉》”“也到处有人在家庭里真的做了‘娜拉’”。1923年,鲁迅发表《娜拉走后怎样》的演讲,提出中国女性的出路问题。1934年,以议论时局著称的《国闻周报》,标出“娜拉走后究竟怎样”的主题,展开为期两个月余的讨论。1935年初,南京发生“娜拉事件”,引发京沪等地的热烈讨论,上海《新女性》电影掀起众人讨论片中谁是新女性代表的问题,娜拉形象被提出来检讨。同年夏天,左翼文艺人士大型公演《娜拉》,由蓝萍(即江青)饰演娜拉一角,大受好评,电台当时还有《娜拉》广播剧,改年也被文艺界称为“娜拉年”。1936年2月到4月,《申报》首次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刊载《娜拉》全剧。 

作为一个外国女性,为什么“娜拉”在20世纪中国社会文化的变迁里扮演着如此重要的角色,并频繁出现在中国20世纪前三十年的社会讨论之中?“娜拉”的形象与解读,又反映了20世纪中国“女性”形象塑造过程在哪些方面受到了所处时代的影响?在許慧琦的《“娜拉”在中国:新女性形象的塑造及其演变(1900s~1930s)》,通过对“娜拉”以及其在传入中国后与20世纪早期女性主义运动的互动,从而剖析20世纪所呼吁和塑造的“新女性”形象的来龙去脉,也就是作为“新女性”典范的“娜拉”,到底是被谁塑造?又是如何与女性运动结合在一起的?

透过晚清到民国不同时期“女性”形象的构建与塑造,尤其是“娜拉”作为五四一代知识分子所重点塑造的“形象”,許慧琦提到,五四时期知识分子对“娜拉”的重视以及对“娜拉出走”的肯定,其本质上象征着五四时期对于传统与现代,旧制度与新文化之间的张力,在这个过程里,作为对西方中产阶级婚姻虚伪本质提出控诉的“娜拉”,开始在五四一代知识分子的诠释里成为反抗旧的文化传统、旧的家庭关系的个人主义象征,从“婚姻”转向了青年对于家庭以及压抑个体的社会的反抗,而“出走”则因此从一种象征性含义,转变为兼具行动与象征的个体行为。

“娜拉在中国留下的印记,与其说展现了中国妇女问题或妇女运动的发展起落,不如说呈现的是知识分子对中国现代行性的阶段性想象,与不断转变的性别认同。五四时代的新女性形象原型,并非因社会自然变迁、又或是女性自身觉醒所诞生,而是由反传统主义者,且主要是男性,率先呼吁重构个人与家庭、社会的关系。”

正是在五四知识分子对“娜拉”作为个体的塑造和解释的过程里,“娜拉”本身反而成为了一个中立的、去性别化的意向,在胡适宣扬的“娜拉”精神里,他不仅是将“娜拉”视为女性的楷模,而更是所有青年的学习对象。正是在这样的“话语”转变里,“娜拉”对五四青年的鼓舞转变为了未婚的男女青年对传统家庭关系的“出走”。而在易卜生的原作里,“娜拉出走”本身更多是作为一种意向而存在的,第三幕里娜拉与她丈夫所进行的大段的对话,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对既有婚姻关系的“反思性”倡导。但在五四新文化发展的过程里,这种追求个体自由,摆脱家庭束缚的精神自然也就移植到了未婚的青年男女身上,而“出走”本身则被视为一种切实性的行动。

然而,正如許慧琦关注到的,“娜拉”形象的塑造与解读,以及其中所提取出的反抗精神,自始至终都是以一种模糊的、去性别化的形式出现的,在独立人格、自由恋爱的抽象旗帜的背后,事实上是彼时社会结构性的性别压制,无数的民国女性在上述的感召下离开家庭、走向社会的过程里,发现这条路并不好走,“五四的新女性企图走出家庭,走出传统,其结果却是困于社会的不平等,与包装着自由糖衣的婚姻里”。20年代中期,群众因受帝国主义强权侵略民生凋敝之苦,革命激情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出现,中国国民,今日只有两条路,一条是革命,一是反革命的极端说辞。新女性置身当时的大环境中,始终游移于革命与恋爱之间。

在“新女性”的理想化建构与惨淡的现实之间,隐含的是近代中国“新女性”形象塑造中的话语权问题。事实上,从晚清开始,中国“新女性”形象的塑造、解读、诠释以及标准,其本质是由男性知识分子所主导的,而“女性”进入社会、成为独立个体、追求个体幸福的社会条件与切实困难,却反而没有得到关注。

“近代中国的妇女运动或妇女解放遇到的最大瓶颈,在于争取平等与自由的主导权并非掌握在妇女本身。不论五四时期个人主义的自我觉醒,或是日后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式的全体解放,其主要焦点与诉求,都是以无性别之分的群体利益为重。”“单单鼓励女性效法娜拉精神,争取独立自主,并无济于改善女子的社会地位与处境,但娜拉之所以在经历数十个年头,仍值得国人宣扬,主要原因也在于中国女性,始终无法实践娜拉精神,而社会也无法提供良好的环境。”

在这种情形下,“娜拉”又或是“新女性”的形象,多半是复数的、集体的,而其中表现出来的女性声音,则又是“模糊的、缺乏个人特质与主体性的。”五四时期的男性知识分子基于对理想社会以及传入中国的“价值”倡导,塑造了“娜拉”这样一个追求个体自由与独立人格的“新女性”形象,但理性化的新女性与女性实质的性别意识与权利需要之间,不得不说还有一道鸿沟。而只有当五四一代真正成长起来,并建立起个人事业的实践了“娜拉”的女性(例如董竹君)出现后,女性自己的声音才真正意义上传递了出来。

許慧琦强调五四知识分子主导“新女性”形象塑造的过程,一方面是强调近代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并非由女性所主导,造成了在理想的新女性形象与女性现实困境的脱节,但許慧琦更加着眼与强调的,是中国近代新女性形象的塑造以及妇女解放运动最终面临的困境,不仅是话语权不由女性所掌握,更为关键的是“新女性”形象的塑造,特别是“娜拉”形象在中国的解读,从一开始就是“去性别化”与“宏大叙事的”,无论是五四时期,又或是30年代以后,对于“新女性”形象的构建,始终是作为抽象的“群体”的概念而存在的。“国家与集体利益”才是左右“娜拉”形象在中国不断演化的根本,“新女性”所强调的并不是“女性”如何在传统与现代化之间转变自己的思想以及境遇,而是如何成为新的民族国家所需要的“角色”。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者意识到,“娜拉”形象的塑造起初并不是强调其作为女性的从属位置,而是将她的出走视作个人自有与个性的彰显,而在社会革命的大背景下,近代中国的“女性主义”运动并没有真正深入其“性别”的视角。

 “近代中国女性及形象,不断在‘革命’的语境中被塑造,因为她既是革命的对象(与封建家族制相关),又是革命的武器(与重建民族国家相关)。正是在这样的革命背景下,女性一下子完成了两个跳跃:一是跳出了封建家庭,进入社会;二是跳出了封建社会,进入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可惜的是,这样光荣的成绩,是以消融性别意识为代价的,女性始终无法以自己作为主要关怀点,来争取真正‘做一个女人’的自主权”。

究其根本,在于女性主义运动在中国的出现,本质上就是对抗传统的革命活动中的一环,必须从属于更宏大的事业,通过“娜拉”形象在中国不断地讨论、诋毁又或是重塑,許慧琦提到30年代主张“娜拉回家”与“娜拉出走”的群体,其所作所为都是将妇女的行为以及规范置于国家所主导的工程之中,“尽管彼此为妇女设计的出路不同,但都以民族、国家为前提,要求妇女放弃个人自由的选择权,以成全国家的集体解放。”但作者自然也提出了疑虑,“妇女解放真的将在民族、社会又或是阶级解放后自然而然地到来吗”

或许,易卜生描述里的“娜拉”,本质上是女性对于社会、婚姻和家庭施加于自身的角色的反抗,但20世纪初中国的“娜拉”们,则是在一个个体尚未被完全确立的前提之下开始“反抗”的,这就意味着当她们走出传统束缚之后,也许面对着才开始时易卜生笔下“娜拉”的困境。

而在“娜拉”进入中国的一百年后,如何再次认识“娜拉”角色的意向以及“婚姻关系”,是否到来了另一个时刻?而在本书的末尾,許慧琦也提到:

“除去国家、社会等大环境因素的掌控和影响,女性的性别认同与自我实践,归根到底,还是个人觉醒的问题。进而,绝大多数女性仍需处理与自身最密切的家庭关系。30年代以降,开始有新女性认识到,若要真正解决中国妇女的问题,除了向外追求发展的空间与机会外,仍须从家庭改革做起。”


而真正的权益争取,始终是从最具体的、最个体的以及最现实的方向开始争取的,《玩偶之家》的最后,当娜拉的丈夫托伐询问到底要改变到什么程度才算改变时,娜拉的回答是“改变到我们一起过日子真正像夫妻的时候”。自然,一百年后,我们完全可以超越于《玩偶之家》里对婚姻与家庭的批判,回到更根本的问题,“到底要改变到什么程度才算改变?”娜拉的回答是,“恐怕要等到奇迹中的奇迹发生的时候”。

我们并不晓得“奇迹中的奇迹”究竟是什么,也不知道这到底会不会发生,这里依然用許慧琦全书的结尾作为本篇推文的结尾:

娜拉的“我要看看究竟是我错了,还是世界错了”这种志气,对时至21世纪初的中国女性而言,仍具启发与警示作用。《娜拉》剧末所谓“奇事中的奇事”,究竟会不会出现在真实人生,也惟有两性互信互谅,以共同成就。


在此祝全体女性三·八国际妇女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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