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下渚湖街道推动信访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立足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四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扎实巩固了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建设成果,有力推动信访矛盾高效化解。
初信初访“及时办”
进一步缩短初信初访案件办理时限,对待群众来信、来电或亲自来访,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六个一批”要求,对能够当场答复的信访事项,当场给予明确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能职责范围,及时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耐心向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苦恼而来、满意而归。2024年以来,共接处群众信访事项350余件,当场答复320余件。
因案施策“分流办”
按照深入开展信访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要求,不断加强对信访事项的分析研判力度,不断压实处理信访事项首问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分流,及时妥善解决信访人的合理合法诉求,确保群众反映的所有信访事项都有人盯、都有人管、都有人办,保证来访群众反映的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重点案件“包抓办”
进一步强化重点案件、特殊案件、疑难案件受理办理力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信访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街道主要领导包案化解处理机制,同时对包案处置情况实行每周一调度工作制度,针对工作进展滞后、久拖不决、失职失责的,分别下发信访督办函、风险提示函、问责建议函,切实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达到息访罢诉的目的。
主动回访“满意办”
进一步加强对群众信访的回访力度,主动采取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方式,对已经办结的和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回访,面对面、零距离听取信访人对信访诉求处理情况进行评价,通过与信访人倾心交谈、真诚沟通,进一步掌握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争取信访人的理解与支持。截至目前,回访已经办结的信访案件302件,满意评价达92%以上。
下一步,下渚湖街道将全面学习借鉴和发展“枫桥经验”,从基层基础强化,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平安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