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渠道接种疫苗?女子三年售假HPV疫苗骗取60万元!
导语
近年来,接种HPV疫苗成为女性健康领域的热门话题,但也衍生出诸多骗局。某地一女子李某利用虚假疫苗实施诈骗,涉及金额高达60余万元。本文将通过案件回顾、法律解读及网友看法,全面剖析此案并为读者敲响警钟。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张女士发现自己通过某社交平台预约的“HPV九价疫苗”接种信息无法在官方平台查询,且疫苗溯源码被多人扫描。随即,她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显示,嫌疑人李某(化名)曾在医院工作,熟知疫苗包装及接种流程。自2021年起,李某以“内部渠道预约”“限时优惠”为幌子,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广告。她利用女性迫切接种疫苗的心理,吸引大量“客户”,收费金额从2484元到4800元不等。受害者接种后,她会将所谓的“疫苗包装”交予对方,以营造真实感。
李某常选择医院附近的诊所、商场卫生间甚至偏僻楼道作为接种地点,以避人耳目。受害人多为熟人介绍,因而对她深信不疑。然而,警方在其手提包中发现的疫苗包装早已字迹模糊,且鉴定为假药。
经调查,李某共骗取160余人,非法获利60余万元。警方对其银行交易记录逐一核实,联系多名受害人,现已确认36名受害人,涉及金额超过10万元。令人震惊的是,李某的犯罪行为长达三年,却未被察觉。2024年8月,李某被抓获归案。
法律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药品管理法》第98条,假药指以假充真或冒用他人名义生产的药品。李某销售假疫苗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且涉案金额巨大,应依法从严惩处。
此外,李某还涉嫌《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她以虚构疫苗接种渠道为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诈骗金额超过6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刑罚应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结合本案,李某的行为既侵犯了受害者财产权益,也危害了公众健康安全,法律对其行为的打击是必要且正当的。受害者明知接种疫苗应通过正规渠道,却因信任私人关系和所谓优惠,间接为此类犯罪提供了机会。
案件看法
网友评论一: “私人疫苗接种渠道一定要慎重,贪图方便可能付出沉重代价!”
网友评论二: “假疫苗不仅骗钱,更危害健康,应该重罚,以儆效尤。”
网友评论三: “还是要通过官方途径接种疫苗,这样才能保障权益和安全。”
免责声明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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