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北宋所谓“元祐更化”以降,直至今日,所有反感王安石、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人,似乎都众口一词地说:王氏在推行变法的过程中排斥异己,钳制人言,极力打压反对新法的士大夫。近读赵冬梅教授的《法度与人心》(中信出版社,2021)与《大宋之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便读到赵教授对王安石“钳制人言”的批判:
开边受挫之后的宋神宗开始接受王安石的主张,把内政暂时放到了第一位,加大了排斥、打击异己分子的力度,力图扫清新法推行路上的所有障碍。……(熙宁五年)正月,京城开始设置“逻卒”,“察谤议时政者收罪之”.……开封变成了一个不能随便说话的城市。那些自以为置身事外、洞若观火的政治观察家,也都闭紧了嘴巴,哪怕在自己家里——隔墙有耳,言者获罪。(《大宋之变》P288)
对批评者,王安石和神宗的打击是毫不容情的。为了平息反对的声音,首都设置了“逻卒”,“察谤议时政者收罪之”。开封变成了一个不能随便说话的城市。北宋政治进入“危辱时代”。(《法度与人心》P354)
赵教授两部著作都提到王安石与宋神宗在京城设置逻卒“察谤议时政者收罪之”。这里的逻卒,指隶属于皇城司的巡卒。王安石究竟有没有鼓动宋神宗置“逻卒”监视谤议时政者,是一个需要考辨的问题。若有,则不但王安石“打击异己分子”的罪名可坐实,而且“开封变成了一个不能随便说话的城市”、“北宋政治进入‘危辱时代’”之论也可成立;若没有,则上述推论恐怕失之武断。
多部南宋文献都有王安石变法期间设置逻卒伺察谤议的记载,如陈均《九朝编年备要》载:“熙宁五年春正月,置京城逻卒。皇城卒七十人、开封府散从官数十人,巡察谤议时政者,收罪之。”吕中《宋大事记讲义》载:“熙宁五年正月,置京城逻卒,察谤议时政者,罪之。此商鞅议令之罚,而安石亦为之。”《备要》只说熙宁五年春置京城逻卒,并未明确指出是王安石所置;《讲义》却言之凿凿称此乃“安石为之”。
元人修《宋史》,也沿袭《备要》的说法:“置京城逻卒,察谤议时政者,收罪之。”查赵冬梅《大宋之变》的注释,可知赵教授的引文即援引自《宋史》,不过读赵教授文意,显然她认为置京城逻卒者即为王安石与宋神宗(王安石排在神宗前面,或不是无意,而是视王氏为置逻卒的“罪魁祸首”),或者说,是宋神宗接受了王安石打击异己分子的主张,才设置逻卒“察谤议时政者”,这可能是采信了吕中《讲义》之说。
但我们辨析王安石置逻卒一事,不可止步于《讲义》与《备要》。我们需要考究《讲义》与《备要》的相关记载来源于何处。窃以为,对“置京城逻卒”叙事的溯源,可先查阅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因为“长编”的体例决定了它的编撰特点是宁繁毋简、事无巨细、有闻必录、述而不作,使用的材料多是原始记录,对文人笔记的引用比较审慎,史料价值极高。而且,李焘的个人立场倾向于保守派,他不可能会偏袒王安石。
那么李焘有没有记录“置京城逻卒”之事?也有。《长编》卷二百二十九载:“是月(熙宁五年五月),命皇城司卒七千余人巡察京城,谤议时政者收罪之。”这里的皇城司卒,即是《讲义》《备要》《宋史》所记的逻卒,两者是同义的。但《长编》使用的动词是“命”,《讲义》《备要》《宋史》则用了“置”,赵冬梅教授也延用《宋史》的说法,说是“设置”。“命”与“置”的涵义是大不一样的,“置”意味着逻卒是神宗朝创设的,宋神宗与王安石是始作俑者。但实际上,宋初已有皇城司这一机构,也很早就配置了逻卒,其职责就是伺探情报。《长编》用“命”,无疑更为准确。这一细微而关键的差异,赵教授似乎未察。
更重要的是,《长编》在记录“命皇城司卒七千余人巡察京城”一事时,还特别注明:“此据司马光日记,系(熙宁)五年正月末事,今附见此,更详考之。”李焘毕竟是史学大家,有着史家的审慎,注明了信源是司马光,并提出应该“更详考之”,因为司马光的日记并不是原始资料,且缺乏旁证,所以只能“附见此”,尚不可全信。
查《温公日记》,果然熙宁五年正月条记有:“是月,命皇城司卒七千余人巡察京城,谤议时政者收罪之。”不过,这里司马光并未明言是王安石派遣了皇城司逻卒。到了熙宁七年四月,因神宗下诏求言,司马光上札子攻击新法,便毫不客气地将矛头直指“执政之臣”(即王安石),称执政之臣“独任己意,恶人攻难。群臣有与之同者,则擢用不次;与之异者,则祸辱随之。……又潜遣逻卒,听市道之人谤议者,执而刑之;又出牓立赏,募人告捕诽谤朝政者”。
赵冬梅教授在《大宋之变》中也引述过司马光的这份札子,并作了生动的翻译:“(为了封住批评者的口)又偷偷派出逻卒,到市场上去,到道路上去,偷听人们的闲谈,遇有谤议新法的,立即抓起来行刑。街头挂出了榜文,悬立赏格,鼓励告发诽谤朝政的人。”(《大宋之变》P301-302)
赵教授将司马光的札子赞为“狮子吼”。但假如司马光指控不实,是不是就有点辜负赵老师的赞誉了呢?所以这里我们要探究一下司马光的这一指控是否可靠。
先说我的结论:不可靠。因为熙宁五年,司马光已经远离京城,隐居于洛阳,京城之事显然是他道听途说的。而熙宁年间,为抹黑王安石变法,反对变法之人捏造了许多谣言,朝野上下,流言满天飞。
其中一个流言版本见北宋林希的《野史》。林希与王安石大致生活同一时代,其记录神宗朝政事的《野史》今已佚失,幸好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有引述林希《野史》的记载,让我们得以一窥相关流言的面目:
林希《野史》云:初,司马光贻书王安石,阙下争传之。安石患之,凡传其书者,往往阴中以祸。民间又伪为光一书,诋安石尤甚,而其辞鄙俚。上闻之,谓左右曰:“此决非光所为。”安石盛怒曰:“此由光好传私书以买名,故致流俗亦效之,使新法沮格,异论纷然,皆光倡之。”即付狱穷治其所从得者,乃皇城使沈惟恭客孙杞所为。惟恭居常告杞时事,又语常涉乘舆,戏令杞为此书以资笑谑。狱具,法官坐惟恭等指斥乘舆流海岛,杞弃市,以深禁民间私议己者。其后,探伺者分布都下。又明年,曾孝宽以修起居注侍上,因言民间往往有怨语,不可不禁。安石乃使皇城司遣人密伺于道,有语言戏笑及时事者,皆付之狱。上度其本非邪谋,多宽释之。
按林希《野史》的记载,王安石之所以深罪孙杞,是因为孙杞冒司马光之名写了诋毁王安石的书信,导致王安石恼羞成怒,不但杀了孙杞,杀鸡儆猴,“以深禁民间私议己者”,还派“探伺者分布都下”;而且,次年因曾孝宽打小报告称“民间往往有怨语,不可不禁”,王安石又“使皇城司遣人密伺于道,有语言戏笑及时事者,皆付之狱”,而神宗皇帝对王安石的作为是颇不以为然的,多次将那些被王氏抓起来的人释放了。这或许就是王安石“置京城逻卒,察谤议时政者”一事的文本源头。
然而,治宋史的学人都知道,林希《野史》的可信度极低,收集的多是诋毁王安石及其变法的流言蜚语、不实传闻、抹黑材料。如沈惟恭一案,实跟王安石无关,沈惟恭是因为干请恩泽不得,心生怨恨,指使门客孙棐(林希误记为孙杞)伪造司马光的奏稿,非议时政,诅咒宋神宗:“天不祐陛下,致圣嗣不育”。沈惟恭还将伪奏稿拿出来示人,结果被閤门使李评获悉,李评报告了神宗,沈惟恭、孙棐伪造奏稿、指斥乘舆之事这才败露。而李评是王安石极讨厌的一个人,决无可能受王安石指使。相关史事,李焘《长编》有详尽记述。
林希《野史》称沈惟恭案发生后,曾孝宽“言民间往往有怨语,不可不禁”,王安石“乃使皇城司遣人密伺于道,有语言戏笑及时事者,皆付之狱”,这也是不实的谣言,因为事实是,曾孝宽报告王安石的事情无关民间怨语,而是关乎军营隐秘,请见李焘《长编》记载:
先是曾孝宽为王安石言:“有军士深诋朝廷,尤以移并营房为不便,至云今连阴如此,正是造反时,或手持文书,似欲邀车驾陈诉者。”
“移并营房”是王安石新法之一,旨在通过合并军营、裁撤冗兵节省养兵成本。但这一变法触动了冗兵的既得利益,所以有一部分军士反应激烈,扬言要告御状,甚至“造反”。变法派阵营中的曾孝宽得悉传言,便报告了王安石。时为熙宁四年末或熙宁五年初。于是在熙宁五年正月的一次早朝上,身为宰相的王安石便将此事提出来讨论。
枢密使文彦博趁机打击变法:“近日朝廷多更张,人情汹汹非一。”
王安石说:“朝廷事合更张,岂可因循?如并营事,亦合如此。此辈乃敢纷纷公肆诋毁,诚无忌惮。至言欲造反,恐须深察,又恐摇动士众为患。”事关煽动士兵造反,这种事情在任何时代都会受到“深察”,我们不能因此认为王安石是在倡言打压舆论。
神宗皇帝决定查出煽动造反的主谋姓名。枢密院提议由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三帅负责调查;王安石则提请委皇城司;神宗说:“不如付之开封府。”最终神宗决定由皇城司派逻卒暗中刺探兵营动向,开封府则负责审讯。
数月后,熙宁五年十一月,参知政事冯京反映说:“皇城司近差探事人多,人情颇不安。”
神宗说:“人数止如旧,探事亦不多,蓝元震(时任皇城使)又小心,缘都不敢乞取(受贿枉法),故诸司不安。”
执政团队说:“外间以为若十日不探到事即决杖,故多捃摭细碎。”外间传言,皇城司逻卒若十日探不到情报,就要被打板子,所以逻卒便四处搜罗细事、罗织罪名。
神宗说:“初无此处分。此辈本令专探军中事,若军中事但严告捕之法,亦可以防变。”强调只是让皇城司刺探军中之事。
不过我们需要说明,熙丰变法期间,保甲法的保丁教阅、上番也属于军中之事,王安石行保甲法,本意就是想以民兵(保丁)代替一部分募兵,所以熙宁八年,保甲由隶司农寺改隶兵部,其政令则听于枢密院。正由于保甲具有军事属性,所以保丁的教阅与上番也被列入皇城司逻卒的探事范围。熙宁五年闰七月,便有开封府界的保丁“以教阅不时及买弓箭、衣着劳费,往往讪詈”,而被逻卒逮住,神宗诏“开封府鞫其事”,但王安石对神宗的做法是不太赞成的,说:“探报口语难辨之事,岂可必信?”
熙宁五年十一月御前议事时,王安石更是明确反对逻卒探事范围的扩大化。我们不妨听听王安石是怎么说的:
专令探军中事即无妨,若恃此辈(指皇城司逻卒)伺察外事,恐不免作过。孙权、曹操用法至严,动辄诛杀,然用赵逵、吕壹之徒,皆能作奸乱政。陛下宽仁,不忍诛罚,焉能保此辈不作奸?三代圣王且不论,如汉高祖、唐太宗已不肯为孙权、曹操所为,但明示好恶赏罚,使人臣皆忠信,不敢诞谩,天下事安有蔽匿不闻者?细碎事纵不闻,何损于治体?欲闻细碎事,却致此辈作奸,即所损治体不细。
以上史事李焘《长编》均有详尽记述。显然,王安石只是支持“专令(逻卒)探军中事”,而坚决反对让逻卒“伺察外事”、“闻细碎事”,可见他不可能如林希《野史》所言,“使皇城司遣人密伺于道,有语言戏笑及时事者,皆付之狱”。须知宋朝的皇城司直隶于内廷与枢密院,非中书所能指挥,况且枢密院的长官还是王安石的死对头文彦博,岂有可能听命于王安石?再者,以王安石“人言不足恤”的自负,又怎么会浪费心力去理会市井间的议论?
从另一件事也可看出王安石不赞成钳制人言——那是熙宁六年,枢密副使吴充给神宗提了一个议案:“朝廷开广言路,微至于庶人皂隶,苟有可言,皆得上闻,此至公之谊也。而比来士大夫辄以书启或家信投有位,其间排诋营救,增饰事情,嫌爱在心,言无忌惮,因缘闻达,以快私欲。虽朝廷必加审核,至蒙原察,则被诬之人亦已困辱。且排诋者既难于反坐,营救者又阴以为德,含沙射人,束缊还妇,怀阴害以中良善,托公谊以售私恩,此风浸成,实黯圣政。乞有司申严法禁,庶惩薄俗。”(见李焘《长编》)
吴充的意思是,为避免有人“言无忌惮,因缘闻达,以快私欲”,朝廷应该立法严禁士庶投书高官。神宗采纳了吴充之议,诏“中书、枢密院自今并遵立条制”。但王安石告诉神宗,没有必要设立限制言路的法禁:“尧、舜所以治人,但辨察君子小人明白,使人不敢诞谩,自不须多立法禁。”这便是王安石对人言的态度。
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熙宁五年初,皇城司确实派出逻卒“探事”,但指挥皇城司的人当是神宗皇帝,或者是枢密院长官,而不可能是宰相王安石;皇城司逻卒的数目也不可能是“七千余人”,因为熙宁五年皇城司的整个编制也才三千多人(参见汪辉《两宋皇城司制度探析—以其探事职能的拓展及人员的管理为主》第二部分,河南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5 年),神宗自己也说逻卒“人数止如旧,探事亦不多”,因此“七千余人”当为“七十余人”之讹;而且,朝廷对逻卒的“探事”范围也有限制:“专探军中事”,以防有将士密谋不轨,并不是“伺察外事”,尽管逻卒在实际“探事”时可能出现了“多捃摭细碎”的滥权做法,但王安石对此是明确反对的。
可是,反对变法的保守派士大夫为攻击王安石及其新法,却谣称是王安石“深禁民间私议己者”,“乃使皇城司遣人密伺于道,有语言戏笑及时事者,皆付之狱”。这类流言从京城传到洛阳,司马光听信了,不但记入日记,而且在奏疏中将锅直接扣到王安石头上。
由于王安石变法期间反对派热衷于造谣、传谣,司马光道听途说又信以为真,南宋以降史家以讹传讹,王安石便背上了钳制人言、“置京城逻卒,察谤议时政者”的大黑锅。令人遗憾的是,今天不少宋史研究者也听信司马光一面之词,不作考证,也认定王安石派了皇城司逻卒,伺察于市井间,发现哪个人讪谤新法,就立即抓起来治罪。甚至进而宣称 “开封变成了一个不能随便说话的城市,北宋政治进入‘危辱时代’”,这就未免有些危言耸听,故作惊人之论了。
最后我想说,纵观北宋元祐以降保守派士大夫(及其追随者)对王安石与熙宁变法的叙事,不实之处甚多。出于反对变法之立场,他们不仅夸大了新法的弊端,甚至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抹黑王安石,尤其是林希的《野史》与邵伯温的《邵氏闻见录》,诚如有识之士所指出:“《邵氏闻见录》凡涉熙宁变法处,几近谤书。”(见刘成国《王安石年谱长编》,中华书局,2018,P1773)林希《野史》亦差不多如此。今天我们评价王安石及其变法,不论观点为何,首先决不可只听保守派一面之词,而应当细心辨析史料,多方求证,以成公允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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